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进程中,产业升级和产业跨区域转移是不可回避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顺应产业发展大势,从时空两方面统筹抓好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落实好这一重要任务,必须厘清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的经济本质,遵循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避免出现产业盲目升级和无序转移。
从经济本质来看,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都是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是市场分工在产业链不同环节和不同区域的调整与重构。其中,产业升级是产业价值链分工体系的优化调整,既涉及到产业价值链体系的完备性,如短板产业补链和优势产业延链;也涉及到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的不断攀升,如传统产业升链和新兴产业建链。而产业转移则是现有市场分工体系在不同区域之间的重构,是各个区域发挥好产业发展禀赋优势的过程。因此,无论是产业升级还是产业转移,都有赖于市场分工体系的深化,违背市场分工一般规律的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都是需要警惕的。
推动短板产业补链和优势产业延链,要平衡好全局任务与局部行动的关系,谨防出现逆市场分工的“分解谬误”现象
站在我国产业发展全局来看,在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国际背景下,补链和延链当然是我国实现产业升级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全局任务不同于局部行动,如果“家家补链、户户延链”,就容易出现违背市场分工、降低市场效率的“分解谬误”现象。当前,在产业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少地方制定了完备详细的产业链图谱,并依此对本地产业发展相对缺失的上下游环节给予各种政策支持,试图关起门来在本行政辖区构建一个更完整的“全产业链”链条。从市场分工效率看,这种“个体理性”的意图可能带来“集体非理性”的结果。
事实上,由于每个地方的禀赋条件不同,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环节自然也就不同。在市场经济逻辑下,每个区域会依市场分工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区域之间再通过协作共同组成产业链分工体系。倘若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或市场分割,地方纷纷构建“大而全”产业链条的做法,无疑是可行也必要的。但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安排下,区域之间更需要的是通过专业化分工提高产业运行效率,并根据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协作关系。因此,推动产业升级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平衡好产业补链和延链的全局任务与局部行动,防止各地盲目全产业链建设带来“分解谬误”。
推动传统产业升链和新兴产业建链,需把比较优势思维转换为竞争优势思维,构建起与高成本要素兼容的产业分工体系
低成本要素支撑是我国传统产业体系的一个主要特征,但经验表明,低成本要素形成的比较优势并不必然构成产业竞争优势。一个国家产业体系发展,如果主要依赖低成本要素支撑,这样形成的产业比较优势是容易被他人模仿或替代的。当更低成本的他国生产要素进入世界市场,相应的产业环节被替代的风险自然提高,产业发展也就缺乏接续性和竞争力。因此,推动产业升级要把比较优势思维转化为竞争优势思维,积极提升要素成本消纳能力,不断提高市场觅价水平。2022年,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人均GDP分别达到7.65万美元、4.82万美元、3.38万美元、3.22万美元。这些国家的要素成本显然较高,但它们仍然能够创造条件吸引制造业回流,关键在于其产业体系能够兼容高成本要素,企业的觅价能力普遍较高。
其实产业升级的核心要义,就是要逐步构建起与高成本要素兼容的产业分工体系,这是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攀升的基础。相比之下,2022年我国人均GDP仅有1.27万美元,虽然低成本要素优势没有系统性消失,但要素成本上升也是不争的事实。我国的产业升级迫切需要逐步构建起与高成本要素兼容的产业分工体系,不能沿着“资金补贴—降低要素成本—利用比较优势”的升级路径,而是要顺应“成本上升—提升定价能力—发挥竞争优势”这一产业升级的国际大趋势。
从经验看,与高成本要素兼容的产业分工体系,是市场分工向高级化演进的结果,它以大量企业常年在附加值中低环节的技术和经验积累为基础,因此也是企业逐步提高市场觅价能力的结果。这启示我们:产业升级不是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数量结构对比,传统和新兴产业都有深化市场分工、提升产业层级的空间。推动传统产业升链和新兴产业建链,不宜人为划分产业的高端和低端属性,也不能在政策设计上区别对待,必须统筹处理好传统和新兴产业发展。那些对传统产业“一关了之”、对新兴产业“一哄而上”的产业升级行为,往往因为本地没有坚实的诱使产业升级的市场分工基础,从而表现出一定的盲目性。
在国内尚有产业承接空间的分工条件下,避免产业出现过早或过快向国外转移,是产业实现有序转移的关键所在
大规模产业升级带来的直接经济影响,就是与之伴生的产业跨区域转移。虽然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逻辑看,产业跨国境转移似乎是产业迈向高级化的一般规律。但从空间维度看,我国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国内具有承接产业大规模转移的广阔空间。因此,在国内尚有产业承接空间的分工条件下,避免产业出现过早和过快向国外转移,是产业实现有序转移的关键所在。
要素存在区域梯度结构是产业转出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逻辑。产业转移本质是市场分工体系在区域间的重构,而区域分工体系重构则取决于不同区域之间是否存在要素梯度结构,它决定了产业将“转向何处”以及区域能否“承接起来”。若两个区域之间不存在明显的要素梯度结构,则产业转移不会出现在这两个区域。过去,我国之所以能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其深层次经济逻辑就在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的要素梯度结构。当前,我国产业更多向国内其他区域转移还是向国外转移,取决于我国区域间的要素梯度结构是否能够提供充足的容纳产业承接空间。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强调的要素梯度结构,既要考虑要素本身的经济成本,也要考虑利用要素的制度成本。
要素本身的经济成本高低为产业跨区域转移提供基础。从要素本身的经济成本来看,我国的省域内和省际间都存在承接产业转移的差异化要素支撑条件,为产业在国内实现有序转移提供了基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与最低省份差距高达56337元,差距约为3.4倍,而同省域内各地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最高的省份也达到了3.3倍。这意味着,国内不同区域支持产业“腾挪转移”的空间仍然宽广。但与此同时,由于过去要素市场存在地区分割现象,地方在吸引本辖区之外生产要素时,也容易对本辖区要素流出进行政策性限制,要素跨区域流动仍然制约着产业跨区域转移。因此,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用好区域要素梯度结构,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产业在国内实现有序转移。
利用要素的制度成本高低决定了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差异化的要素经济成本只是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但它并不会自然转化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势。回溯历史,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更低,但那时的低成本劳动力并没有转换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优势,关键原因就在于当时计划经济的制度成本更高,高到无法动员各种低成本要素进入世界产业分工体系。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嵌入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从加工贸易企业选址及其跨区域扩张的路径来看,也往往是从劳动力成本较高的珠三角开始设厂,然后才逐步扩张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中西部地区。这一微观路径反映出,低成本劳动力只是产业发生转移的一个基础条件。相对于要素本身的经济成本来说,制度成本对产业转移区位选择的影响可能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在这样的逻辑下,要有序承接好国内产业转移,承接地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好“要素成本便宜但制度成本贵”的普遍性问题。特别是当前,我国的产业转移还面临着与低成本劳动力国家的激烈竞争,唯有在更大程度上降低利用要素的制度成本,通过破除隐性门槛降低市场准入成本,通过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经营负担,通过优化涉企服务降低行政办事成本,通过强化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通过规范行政权力稳定未来政策预期,才能帮助企业抵消不断上涨的要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