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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疗机构托育服务

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加强儿童照护指导,落实疾病防控责任,抓好典型示范引领等。

婴幼儿无人照料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我国城市中约三分之一的家庭有托育需求,在发达地区和一线城市需求更加强烈,但目前实际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发展高质量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对于减轻生育养育负担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在婴幼儿膳食营养、身体发育、疾病防控、保育照护等方面加强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发展,受到广大家长和托育服务从业者的好评。

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一方面,有助于调动多方参与托育服务的积极性,降低托育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规范托育服务,守住在托婴幼儿安全和健康底线,提高家长对托育机构的信任度,助力打造多形式、广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

因此,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与托育机构建立联系,定期上门对接,推广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督促托育机构落实疾病防控主体责任。

婴幼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细化工作方案,制定订单签约服务项目清单,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政策落地见效。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宣传解读、人员培训和督导调研等工作,及时解决新问题。

健全高质量普惠托育体系,还需政府和社会各界形成合力。比如,医疗卫生机构虽拥有儿童保健、疾病防控、儿童诊疗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资源优势,但仍需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进行探索和完善。相关部门应尽可能在场所、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助推托育服务质量提升。

[责任编辑:潘旺旺]
标签: 医疗机构   托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