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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好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

【光明论坛】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新征程上,要在全面总结十年建设经验基础上,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勇做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先锋,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努力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有利于探索自贸试验区下一步改革发展的重点和战略路径,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提供参考。

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创立以来,通过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复制推广,我国由点及线及面、从沿海到内陆、跨东中西各区域,先后分7批陆续设立22个自贸试验区。十年来,各自贸试验区在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金融创新与开放、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共同探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持续推出基础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形成了一批改革开放重要创新成果,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2022年,21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占全国18.1%的外商投资和17.9%的进出口贸易,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到18.4%和18.6%。自贸试验区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者和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

互促共进,制度创新与扩大开放全面深化。自贸试验区是制度创新的高地、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命题。十年来,各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了外商投资及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证照分离”改革、自由贸易账户创设等许多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涉及范围综合广泛,为我国全面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探索了新思路、新路径,成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策源地,为整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下了坚实基础。在“1到N”模式的辐射带动下,各地纷纷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过程中借鉴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建立了“边试点、边总结、边评估、边推广”的工作机制,推动一大批试点经验在各省市和全国范围内进行多层级、多形式、多路径的复制推广、学习借鉴。通过聚焦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核心领域,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开放发展新模式,不断全面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目前,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7次缩减,条目由190项缩减到27项,制造业条目已经归零,外商投资准入的开放水平迈上新台阶。同时,不断深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压力测试,率先探索数字贸易规则标准,实施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而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措施,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让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作用。”着眼于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新形势、新阶段,更需要汇聚合力、共谋发展。一是着力构建部省之间、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多维有效协同,系统集成实现制度创新突破。二是以产业链开放和发展为核心,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区域特色,推进新的开放举措及制度创新与产业发展联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动能,做强创新引擎,推动自贸试验区形成更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培育开放竞争新优势。三是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最高水平,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持续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形成扩大开放与风险管理新机制,进行更具有针对性、差异化的开放压力测试,全面提升开放深度,深化开放协同。四是向深层次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制度型开放,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路径,为推动加入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全面构建高水平开放制度体系,打造开放新高地。新征程上,自贸试验区必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在更大力度的改革开放中不断释放新动能。

(作者:卢华,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复旦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助理)

[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