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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理响中国文章配图

作者: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赵琼

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它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群众路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对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枫桥经验”具有“顶天立地”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

“枫桥经验”之所以得以传承,原因有四个方面:第一,“枫桥经验”是在当时社会教育运动中产生的,它契合了毛泽东对当时特殊复杂的国际局势变化与国内社会稳定走向的清醒判断和战略思考,与刚柔并济的治国理政思想相契合,是对毛泽东关于正确区分解决敌我矛盾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思想落实的典范;第二,“枫桥经验”的合法性基础在于它内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礼法文化积淀,具有适合中国传统基层社会运作的逻辑基础。在当时法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中国传统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络、“人情”、“面子”都渗透到了每个中国人的人格与交往过程中,在人们心中占有很重的份量。传统社会的“民间规范”、“道德风俗”、“规矩”,以及“关系”、“情理”等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形成了稳固的非正式的约束,在维护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关系和处理民间纠纷中仍然发挥有效的重要作用,“枫桥经验”正是与这种“情、理、法”兼容的社会基础相适应;第三,“枫桥经验”既体现了枫桥当地深厚的文化底蕴的个性化特点的和典型性特征,同时还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文化共性基础特征,具有向全国推广、引导全国社会稳定的导向性社会价值。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社会治理体系融合创新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纳入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随着社会转型和发展,尤其在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枫桥经验”必然向制度化、法治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传承中国传统的法治文化精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和现代化。

一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融入人民调解制度和多元纠纷调解机制。人民调解和多元纠纷调解都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和机制。“枫桥经验”的融入有利于发动群众,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完善诉源治理机制。要立足法律机制与社会的密切关联以及法律运作的动态发展,同时重视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社会成员的不同法律需求,在完善法治的前提下提倡社会成员的自治性。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加强信访、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工作的密切联系。解决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既要坚持其传统模式,在注重情理沟通的同时,又要向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纠纷,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二是把“枫桥经验”与自治、法治、德治社会治理模式相融合。当前阶段,社会生活方式、社会规范、社会公共性与个人隐私、个人价值观与人际关系、社会交换的规则、社会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都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枫桥经验”最宝贵的就是尊重基层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创新实践,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体现现代社会生活的公共性,包括公共服务、公共秩序等。个人利益在公共空间中得到尊重,同时公共利益兼顾个人利益。枫桥经验证明,基层民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体现了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的多元化与综合性,有利于形成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良性循环。

三是把“枫桥经验”融入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进一步强调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枫桥经验”融入社区共同体建设就是要培育居民的共同体意识,形成社区居民相互信任、合作、协调的和谐关系,形成社区凝聚力,促进基层社会稳定。

“枫桥经验”诠释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

“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发展,诠释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相互建构特征。从建构过程来看,一方面,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建设、政策调整,按照社会自身发展规律来引领和推动社会发展,自上而下引导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另一方面,基层社会的创新实践经验如“枫桥经验”受到高层的重视,在全国推广,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双向建构、相互促进,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探索国家与社会关系奠定了基础。从相互建构的结果来看,最终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价值指向的一致性、整体结构的统一性以及实践上的灵活协调性。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将其精髓嵌入国家治理的理念,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是要将国家治理的理念、制度切实落实到基层,引导基层社会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形成价值共识,引导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二是基层社会治理要围绕国家治理目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治理模式创新,形成上下良性互动的驱动力;三是进一步概括总结具有中国社会文化特色的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经验,为全球社会基层治理提供可行的中国方案。

【本文是浙江省法学会2023年专项课题“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体系的融合创新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3ZA11。】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