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的金融市场、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创新是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提供更加高效适配服务的重要途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特别强调,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这为新时代新征程持续推进金融事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奋力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金融史是一部金融创新史,更是一部技术文明史。回顾历次产业革命,金融创新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紧密相关。从货币、银行到证券交易所,从股票、资产证券化到高频交易,金融创新因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推陈出新,进而谋求新的市场机遇和追求新的利润。但在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提高金融普惠性的同时,创新中的盲目、高风险、高成本现象不容忽视,特别是现代科技的广泛应用使金融业态、风险形态、传导路径和安全边界发生重大变化,带来了更具隐蔽性和传染性的金融风险。金融创新一旦挣脱监管的束缚就会变成脱缰的野马,贪婪地玩起“钱生钱”“脱实向虚”的游戏,容易在垄断与杠杆的助推下累积、放大系统性风险。破解这些问题,亟待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弥补部分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不断增强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化和法治化相互交织。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如影随形,金融创新天然要求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市场化意味着金融创新要有助于提升经济效率,在获取市场信息、配置金融资源方面发挥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实现金融资源配置的最优化。金融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不是以规避金融监管为目的和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我们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主线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强化市场规则、优化融资结构、完善机构定位,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金融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制度建设等路径,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法治化要求金融创新要以公平公正为准绳,在审慎监管前提下有序进行。动态把握金融创新的界限,把防范风险始终贯穿金融创新全过程,使监管能力建设与金融创新相适应,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不断优化金融生态,提升金融供给的质效和可持续性。从宏观层面看,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在审慎监管前提下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健全风险全覆盖监管框架,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从微观层面看,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加强金融机构内控体系建设等路径,优化监管技术、方法和流程,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与此同时,完善和加强金控集团监管,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金融监管,推动产融风险有效隔离。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监管科技运用和金融创新风险评估,探索建立创新产品纠偏和暂停机制。
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是实现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控制同步推进、良性循环的基础性保障。我们要遵照这一重要要求,不断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