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仅是促创新、稳就业的必然选择,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成立,对统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全面疏通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堵点具有重要价值,有利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将围绕政策、交流、合作、监测、评估、宣传搭建六个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关键词】民营经济发展局 民营经济 民营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了统筹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营造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2023年9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该局主要职责包括: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然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关联到诸多政府部门,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在实践中,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仍有堵点待疏通。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成立,对统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全面疏通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堵点具有重要意义,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将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背景与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并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这为做好民营经济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民营经济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
随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细,民营经济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从体量上看,从2012年到2022年,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的比重从不到50%迅速提升到了65%以上。从企业数量来看,2012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为1085.7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为79.4%。到2023年4月初,民营企业数量突破5000万户。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提高到92.4%。从实体经济看,201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全国规上私营工业企业”)数量从18.93万家增加至35.42万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数量比重从55.06%增加到74.35%。从税收数据来看,我国民营企业税收占全国税收的比重由2012年的48%提升至2021年的59.6%,从而成为我国税收增量的主要来源。
从吸纳就业来看,民营经济也是稳就业的核心力量和就业转换的稳定器。2012年,全国城镇私人企业就业人员和个体就业人员分别为7557万人和5643万人,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为6839万人;2019年,城镇私人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分别为14567万人和11692万人,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为5473万人;2020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为5563万人。2012年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至48.3%。从总体上看,近十年来,民营经济吸纳的就业人数已超过城镇新增就业的总量,成为吸纳就业的绝对主力。
从外贸走势来看,自从2019年开始,民营企业就成为了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规模所占比重达到50.9%,对我国外贸增长贡献率达到80.8%。2023年上半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高于整体6.8个百分点,规模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2.7%,拉动外贸整体增长4.4个百分点,成为外贸稳增长的主力军。近年来,我国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出口量大增,取代服装、家电、家具被称为出口“新三样”。“新三样”产品不仅满足了发达国家节能减排法案要求下的市场需求,而且是我国长期以来在绿色低碳能源相关产业进行战略布局的结果,成为外贸新增长点。民营企业作为这些产品生产和出口的主力,更加显示出其作为外贸稳增长主力军的活力与韧性。
从科技创新来看,民营经济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目前,全国65%左右的发明专利、70%左右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都来自民营企业,80%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90%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民营企业。在研发投入方面,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1.24万亿元,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持的51.75%。“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超过3%的企业326家,超过10%的企业175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3%的企业86家,超过10%的企业8家。2022年中国有独角兽企业356家,居全球第二位,其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
与此同时,民营经济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制度环境有待改善。包括要素获取、市场准入、招投标、重大科研项目参与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市场准入方面,一些民营企业仍面临着“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的阻碍。在重大科研项目参与方面,民营企业仍面临着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渠道与途径较少、成果认定困难等问题。另外,相关专业政策的把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如资本异化与资本无序扩张的相关规定缺乏准确的定义,较难把控执行尺度。为提振中小企业信心,保持市场稳定,减少市场风险,可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稳定性、便利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资源保障不足。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系列政策举措,与金融机构共同努力,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持续量增、面扩、价降,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然而民营企业的金融资源占比与其占GDP的比重仍不匹配,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第三,技术创新存在短板。科技是民营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但在人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民营企业尚需要进一步突破困局。
第四,民营经济面临的社会舆论环境也存在不确定性。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顶层设计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然而,从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堵点和问题来看,所涉及的问题来源于多个方面,这意味着需要有一个政府机构或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动态处理、长期协调,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一盘棋”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在新华社11月13日推出的新一期“中国经济圆桌会”大型全媒体访谈节目中,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魏东介绍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动向。他介绍到,将围绕政策、交流、合作、监测、评估、宣传搭建六个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所遇到的问题来源多样,涉及面广,需要统筹相关部门的力量统一解决。较之以前的各个部门往往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出台相应政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比较单一,缺乏系统性和统筹性,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措施可能存在着不一致甚至矛盾之处,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无法全方位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设的机构,在民营经济发展顶层设计、统筹全局、协调各个部门、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一是打造政策服务平台。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之前与民营经济相关的政策分散在各个部门,在政策出台之前,往往是基于部门视角,缺乏对政策的全面评估。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成立,全力推进政策服务平台的打造工作,通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预评估,提升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在政策实施细则方面,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够根据企业、基层政府等各个方面的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量身定做更具操作性、更具实效的实施细则。在政策执行方面,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政策制订、实施落地等方面的经验,并推广至全国。
二是打造交流服务平台。之前,民营经济的诉求主要是通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工商联”)来反映,为此,全国工商联官网专门开通“民企诉求直通车”,建立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快捷通道。但是,作为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全国工商联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主要起到的是沟通协调作用。而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政府部门中的协调统筹综合性部门,其下设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能够在现有与民营企业交流的基础上加深交流,可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开通专栏,常态化听取各方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所思所想所盼,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乃至中央。这有利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更及时准确地向中央反映其所面临的问题,从而使中央及有关部门更真实全面地了解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从企业遇到的个性化问题中找到共性的规律,从而制订出能够解决更多类似问题的共性化政策。另外,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交流沟通的基础上,还可以组织开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课题研究。与此同时,在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下,主管部门可以及时、完整、准确地将中央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精神传达给民营企业,坚决抵制、及时批驳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三是打造合作服务平台。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开始加快国际化的步伐。自2010年开始,我国民营经济海外投资的项目数量已超过国有经济;2016年起,民营经济的海外投资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金额,都已开始超过国有经济,成为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主力军。到2018 年年底,共有 22037家民营企业参与海外直接投资,在海外直接投资企业总数中占比高达81.3%。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全面参与国家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快速增加。同时,很多民营企业也通过与海外企业合作,积极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共同开拓海外市场,为提升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提供助力。然而,还应该看到,在拓展海外市场过程中,民营企业既面临着跨国投资本身所存在的各种政治、文化、经济、地理等客观因素,也面临着自身经营能力较弱、前期调研不够、海外运作经验不足等主观因素。在遇到这些问题时,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能够更好地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是打造监测服务平台。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更需要我们把稳预期、强信心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信心,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提振市场信心,民营经济作用重大。“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信心,而且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因此,需要动态跟踪监测民营经济发展的状况,及时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全局性、重要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国家更及时地出台相应的政策。民营经济发展局通过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监测指标体系,及时跟踪了解、统计分析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并及时推动解决重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为更精准更及时出台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提供事实和数据基础。
五是打造评估服务平台。从整体上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政策千万条,落地第一条。对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与多个政府层级,各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机制不畅通的情况,以及原则性较强的相关政策,民营经济发展局可通过评估政策效果,出台更细化和更具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民营经济政策进行调整,形成自上至下的政策落实与反馈体系。在实施监督方面,民营经济发展局通过了解民营企业、企业家对于政策的反馈,对政策实施进行考核监督,可以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更及时地落地见效。
六是打造宣传服务平台。当前,民营经济的一些理论问题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社会舆论对民营经济的性质等问题的认识还存在着误区和偏差。民营经济发展局的成立,能够对民营经济相关政策进行更权威与全面地解读,并对政策理解与执行中的一些误解进行及时澄清与纠偏。在宣传方面,通过对民营企业的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创新的价值、对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作出的贡献等方面进行典型宣传,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民营企业,从而树立民营企业形象,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发展局职能的建议
一是对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职能定位进行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旨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沟通、服务、协调等,这需要对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以形成共识。
二是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协调统筹功能。民营经济发展局并不取代现有政府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职能,而是通过对各部门各地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资源进行统筹协同。
三是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履职权力。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统筹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地,需要有对政策执行的督查、反馈、第三方评估等方面的权力,这需要在其职能中予以明确。
总之,通过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与民营企业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统筹政策资源,精准出台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疏通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困点,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博导)
【注: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基于数字平台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22CJYB03)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 介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中国政府网,2023年9月4日。
②《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人民日报》,2023年11月8日。
③《民营经济发展局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提升国际竞争力》,光明网,2023年9月4日。
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写在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之际》,《人民日报》,2023年10月24日。
⑤《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打造六个平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华社,2023年11月13日。
⑥肖文、谢文武:《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特征与新挑战》,《人民论坛》,2023年第7期。
责编/贾娜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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