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创新之于国家、之于企业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这要求国有企业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并高度重视企业家精神的作用。然而,当前国企改革创新依然面临着两方面的制约,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社会风险与挑战、来自企业内部的体制机制问题。为了消除上述阻力,可以从三个层面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创新,一是在精神层面上弘扬企业家精神,二是在制度层面上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三是在主体层面上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最终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 高质量发展 创新 企业家精神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体现,对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的历史性成就均离不开国有企业的贡献。从国内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也是中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从国际角度来看,国有企业能够有效抗衡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占领,并在出口创汇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259.3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2.6倍,年均增长15.4%;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上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12年下降约33%;在对外开放上中央企业拥有境外机构和项目超过8000个,资产总额近8万亿元。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规模、质量以及经济开放层面上作用突出。总之,国有企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战略地位,在新时代必须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要保持并提升自身的战略地位,要做强做优做大,就要走创新之路。创新是整个国家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并在2022年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同时,创新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我国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3年)》,引导支持各类企业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并为企业创新提供各类保障性政策。实际上,企业创新与国家创新息息相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有利于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因而必须坚持创新第一动力,坚定创新理念和创新目标。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在广义上可分为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的力量不断壮大,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愈加重视,出台了各项鼓励性、支持性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截至2021年末,全国企业的数量达到4842万户,其中99%以上都是中小企业,并且中小企业的从业人数占全部企业从业人数的80%。但另一方面,在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创新与发展同样是一个关键议题。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商业性,要追求利润,要适应市场化的发展;同时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体现在其公益性上,国企承担着公共使命,尤其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国防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提供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共目标。
国有企业肩负双重使命、双重责任,为了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企必须加强改革创新,发挥国企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我国推行国企改革四十余年来,经历了放权让利、所有权经营权分离、产权改革、国资监管、分类深化等重要阶段,不断推动国企适应市场竞争,激发经营活力。但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因此我国在2020年发布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结合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也激发了创新的动力和活力,推动国企发展迈上新台阶。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与企业家精神
发展无止境,改革无止境。站在新征程新起点,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国企改革创新也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而攻坚克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在改革深水区既要稳扎稳打,又要寻求创新思路。其中,弘扬企业家精神是推动国企改革创新的关键路径,也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作出的必要选择,有利于推动国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提质增效,更好地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为健全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发挥更加强有力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对发挥企业家精神的作用愈加重视。2017年,中央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正式明确了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企业家要带领企业战胜当前的困难,走向更辉煌的未来,就要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党和国家的推动下,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文件,与优秀企业家们进行会谈以加深对企业家精神的理解,从而形成政府与企业的合力。由此可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企业家精神,并逐渐在全社会营造出鼓励企业家创新的政策环境。
企业家精神已经被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其主要内涵是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增强爱国情怀要求企业家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勇于创新要求企业家认识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家创新活动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创新就要敢于承担风险;诚信守法要求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承担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家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努力稳定就业岗位;拓展国际视野要求企业家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提升自身能力,更广更深参与国际市场开拓,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这五个方面的内涵相辅相成,与中国的本土文化和新时代特色相结合,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就企业家精神的本质来说,首在创新。企业家是创新的主体,创新实践要以企业家为依托,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企业家精神更是新阶段国企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家精神,以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创新意味着改变甚至颠覆,要求企业家开拓进取、不畏风险、勇于尝试、敢为天下先。国有企业家必须结合当前国企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国家创新战略中的主要领域和核心环节攻坚克难,优化整合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管理等资源深入探索,带领国有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际上,中国的国有企业并不缺乏创新实干的企业家,在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家们在各行业、各领域取得了优秀的创新成果,而新时代国企改革要积极总结这些优秀企业家的创新经验,充分发掘国有企业家精神,通过一系列政策手段将其转化为行动力量,作用于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制约因素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创新已经持续了数十年,并在新时代有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探索出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新路径,为建立世界一流企业而不断开拓。但是,国企改革创新依然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包括来自国企外部的社会风险、挑战以及来自国企内部的体制机制问题,阻碍着国企进一步改革创新,制约着国企企业家精神的弘扬与发展。
外部因素:社会风险与挑战
如前所述,国有企业的独特功能定位和双重使命责任使其具有区别于私有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发展方式,也使得国企在市场化改革中呈现出复杂性和困难性。由于传统国有企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受计划主义观念影响较大,因此在改革进程中始终存在着未能充分融入市场经济的问题,面临着官本位思想、行政化管理体制、创新活力不足等问题,并且国企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由于政策和政治约束而在一定程度上与市场竞争规律和价值规律不相匹配,从而导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难以有效发挥决定性作用。而在国企与私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上,一方面,改革初期国企具有私有企业难以建立的竞争优势,比如政府补贴优势、政府人脉优势、政策支持优势等,这些优势有助于国企在获得竞争性利润的同时,更好地承担公共服务责任。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国企具备的补贴、税收、政策等优势也渐渐惠及中小企业,我国在2021年底发布的《“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到,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并强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高效服务体系、完善公平竞争环境等任务要求,在全社会营造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因此,尽管国企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地位和雄厚基础,但始终面临着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融入市场经济、如何更加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的重点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除了要考虑固有的经济体制问题和市场环境问题,还要针对性地克服创新本身面临的挑战。创新意味着求变,意味着推陈出新,要创新就要冒险。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险从何来?险有哪些?实际上,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自然风险、社会文化风险等各种形式的风险都是国企改革创新要面对的问题,都是国有企业家要解决的问题。比如,2021年10月我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要求企业以适应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需要为方向,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尤其是在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方面要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并有效防范化解,并且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无形资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创新必然有风险,但不创新的企业必然被市场淘汰,为规避风险而逃避创新不是长久之计,从长远来看创新是企业的必然选择。企业创新要面对的风险既有突发性的,也有预期性的,技术的不确定性、市场的不确定性、政策的不确定性、企业决策的失误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企业创新失败,给企业发展带来沉重的打击。因此,面对改革创新的风险,国有企业家必须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化解风险的能力,在创新风险的考验中带领国企迎难而上。
内部因素:国企体制机制问题
在国有企业内部,存在着阻碍国企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约束。首先是国企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这既是历史性问题,也是事关国企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主体框架已经形成,国企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现阶段的改革任务依然艰巨,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国企常常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生产经营决策无法实现充分的自主性。政府追求的发展目标与企业追求的发展目标存在差异,因此政府对国企提出的要求对企业而言可能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导致国企无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出现投资不足、过度投资或重复投资等问题,不利于国企的科学高效发展。另一方面,国企内部可能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这也是由于国有企业与市场机制的兼容性不足而衍生出的问题,并关系到国企发展的活力和创新的动力。在国企逐渐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同时,依然需要对有关政府部门负责,国企受到的激励或制约主要来自政府决策,这与市场竞争的原则相悖。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一以贯之,从而更直接地应对市场变化,获取市场激励,坚持市场规则。
其次,国企改革创新还受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的制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强调质量和效益。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也从偏向规模和速度的粗放型增长不断转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集约型增长。伴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但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国企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聚焦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推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匹配,将企业的创新发展纳入国家创新发展的大局。具体来看,目前国有企业在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延续传统行业结构和粗放型发展模式,导致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结构扭曲等问题,不利于国企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多是中低端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在维护产业链安全、提升产业链价值方面任务艰巨;三是缺乏创新的意愿和能力,未能系统性构建自主品牌和核心竞争力,未能优化配置人才、资金、技术、数据、产业、市场等创新要素,不利于整体效率的提升。因此,未来国企改革创新必须重点关注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以充分提升国企的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政策路径
基于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阶段制约因素的复杂性多样性,必须从实际出发探索推动国企改革创新的政策路径,具体包括:在精神层面上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制度层面上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在主体层面上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多措并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创新发展的目标。
精神层面:弘扬企业家精神
如前所述,企业家精神是推动国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关键力量,是企业成长成功的重要条件。党和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在此基础上将企业家精神落实在创新实践的具体行动中。具体来看,弘扬企业家精神离不开党政部门的重视、宣传和鼓励,离不开对创新精神的提倡与发扬,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支持。
首先,党政部门要积极宣传、大力提倡,自上而下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一论断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体现了党在国企改革创新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的前提下完善市场化选才,有利于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通过将党的建设与国企经营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将党建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有利于确保企业家精神充分而有秩序地发扬,使之既适应市场原则,也适应政治原则,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其次,结合企业家精神的内涵,弘扬企业家精神重在弘扬创新精神,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全力破除制约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限制性因素,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还要弘扬爱国爱民、诚信守法、担当进取等精神,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社会关怀的企业家。国企的选才用才是重要的环节,要建立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标准,国有企业家既要以企业为先,创造财富,依法追求经济利益,又要承担社会责任,关切国家与社会,实现社会效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的国有企业家,既不同于私有企业家,也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勇担风险、敢于试错的精神始终是国有企业家不变的精神内核。
最后,要在广义上弘扬企业家精神,不仅要求国有企业家具备企业家精神,党政干部以及其他需要适应创新大势的社会人士都需要具备企业家精神。从企业家精神的概念来看,最初的企业家精神特指企业家组织建立和经营管理企业的才能,后来发展为企业家所具备的某些共性特征,目前对企业家精神的理解在广义上并不局限于商业管理领域,也同样适用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随着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创新成为关键的理念和能力,现代化需要创新型人才,需要敢于冒险、敢于担责、敢于试错的人才,具备企业家精神的人或组织更有利于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更能适应长远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制度层面: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
弘扬企业家精神,弘扬创新精神,更根本的是在制度层面加以规范,为国企改革、创新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方面需要多元化的激励机制,为国企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效激励;另一方面需要科学的容错机制,为国有企业家创造更加包容的创新环境。
一方面,强化激励鼓励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家的创新活力和动力。我国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其中就强调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励机制需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正向激励体系,我国2019年底发布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激励体系建设要符合增量激励原则,坚持效益导向;要符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在凸显正向激励的同时也要对消极行为施加适当的惩罚;还要符合依法合规原则,遵循相关政策和程序,避免任意、盲目的激励。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管理者与员工落实改革举措的积极性,激发国有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动力并促进效益提升。但是,激励机制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市场规律,要避免因为不当激励而导致的盲目激进行为和因为过度依赖激励而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激励机制真正成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家积极创新的有效工具。
另一方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国有企业家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决心。容错机制与激励机制是相辅相成的,激励机制为国有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提供了动力,但是仅有激励还远远不够,国有企业家在创新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改变现状甚至产生颠覆性效果,这一结果是为政策所允许还是要面临违反政策的惩罚直接决定了国有企业家是否敢于创新。因此,科学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是有必要的,要基于“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尽量破除改革创新的禁区,对于依法改革但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创新行为多加包容而不是直接问责。为此,我国提出“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方针,三个“敢”字的实现不仅要求企业家自身具有创新的主动性,还需要政策的保障从而为企业家创新排除后顾之忧。就国企而言,既要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国企“敢干”的劲头,尤其是国企“一把手”要敢干;同时也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排除企业家“不敢干”的因素,在制度和环境上创立容错机制,使国有企业家不惧风险,不惧创新失败的结果,真正解放思想,深化改革。
主体层面: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
无论是弘扬企业家精神,还是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都要作用于特定的主体,在推动国企改革创新方面最关键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家。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的举措作为外部动力影响国有企业家的创新活动,而更加能动性的路径是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家本身寻求突破。
国有企业家最重要的能力和素质是创新思维,在实践中创新,在学习中提升。如前所述,创新必然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对此国有企业家要树立风险意识,明确责任,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以系统整体思维、动态发展思维、协调适应思维、超前预期思维应对风险和挑战,在创新的过程中尽量避险,减少风险。创新必须是科学的而非盲目的,敢于创新并不意味着随意创新、乱创新,要认识和运用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市场发展变化的规律,顺势而为、适市而创、应世而新。与创新思维相对应的是底线思维,创新在于求变,但创新也要基于一些不变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家要做到守正创新、守本创新、守基创新,在依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总之,创新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特征,国有企业家的创新要能够实现企业目标、社会目标、国家目标乃至人类文明进步的最终目标。
此外,国有企业家要依据自身的双重责任提升更加综合全面的能力和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二十字方针对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创新能力之外,一方面,国有企业家要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对党忠诚”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国有企业家的党性教育,加强国企的党建工作;“清正廉洁”则要求对国有企业家的工作作风和行政道德严格把关,选用的人才要能够保证政治合格,公私分明,审慎用权。另一方面,“治企有方、兴企有为”要求国有企业家服务于企业,谋求企业的发展。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家要能够推陈出新、开拓新市场、形成新优势,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形成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家队伍。
结语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必须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创新之于国家、之于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国企必须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并结合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高度重视企业家精神。然而,国企改革创新依然存在着来自企业外部的社会风险、挑战以及来自企业内部的体制机制问题的双重制约。基于此,为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创新,需要在精神层面上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制度层面上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在主体层面上提高国有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
总之,改革创新和企业家精神是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坚持走改革创新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道路既能够激发市场活力,“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也能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使政府“更多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为企业服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从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也为新发展格局下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9ZDA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梅杰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董惠敏/美编:王嘉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