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和运行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持续健全“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和制度体系,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
坚持融入融合,健全决策运行体系
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建立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为总纲、以议事规则为框架、以业务管理制度为支撑的“1+N”决策制度体系。一是决策运行体系更加完善。明确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定位,规范建立董事会向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决策机制。各治理主体决策权责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形成党组会、董事会、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四类决策会议构成的“三重一大”决策运行体系,确保治理主体全覆盖、重点职权全规范。二是决策权责界面更加清晰。制定党组前置研究清单、“三重一大”决策权责清单、董事会授权清单,厘清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决策权责界面和行权路径,形成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公司决策“可视图”“操作书”。党组直接决定31项重大事项,党组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38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确保党组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决定和把关定向权、董事会的重大经营决策权落实到位;在明确法定事项不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决策37项重要经营管理事项。三是决策程序要求更加规范。严格履行决策前论证酝酿、合法合规性审核等程序,夯实决策科学性、合规性基础。明确董事会授权事项决策须在集体研究讨论基础上作出决策,确保授权决策机制与“三重一大”管理要求有效衔接。严格执行授权决策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机制,形成授权有据、行权有序、督权有力的授权决策管理程序。
坚持分类施策,推动上下衔接有序
坚持完善总部治理与规范基层实践相结合,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因企施策、精准指导,持续提升各级企业决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一是在业务指导上积极创新。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编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百问》,立足各类企业领导体制、决策主体和运行实际,明确决策制度建设运行的原则和程序要求,引领带动所属各级企业建立系统规范、务实管用的决策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在因企施策上做实做细。对设董事会的子公司,实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推动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授权等要求全面落地,确保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作用充分发挥;对设执行董事的子公司,明确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并基于执行董事职权与董事会职权的相似性,探索建立由党委会议、执行董事决策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组成的决策运行体系;对分公司企业,一般实行“党政分设、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形成由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组成的决策运行体系。三是在决策程序上规范务实。组织各级企业全面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权责清单,明晰党组织“定”和“议”范畴,充分落实党组织对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把关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组织班子、经营班子完全重合或高度重合的设执行董事子公司和分公司,明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组织前置研究后简化后续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质量、合规与效率相统一。
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决策制度执行
坚持业务管理与协同监督有机结合,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管理和监督闭环,切实提升“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要求的执行力和业务监督的穿透力。一是以信息平台强化制度执行。聚焦管理制度化、制度清单化、清单信息化,打造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管理系统,实现各级企业决策主体“全面覆盖”、决策流程“全线贯通”、决策情况“一目了然”,推动各级企业依法合规行权决策。二是以闭环管控强化制度执行。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运行评价机制,从制度建设、决策运行两个维度设置合规率、党组织前置研究情况等多项指标,健全“过程跟踪通报、年度质效评价”机制,强化各级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价,实施全周期、全方位的过程管控。搭建线上政策学习平台,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典型经验输出长效机制。三是以协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将“三重一大”决策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查、决策程序必查、决策材料必查、决策落实必查,发现和化解“三重一大”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形成监督合力。
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进一步深化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作出了部署,国家电网将以改革深化提升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提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和运行水平,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活力动力,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