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陈宝胜
党的二十大将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作为我们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一个重大原则,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要营造激发改革者有担当敢作为的环境,凝聚干事创业的磅礴伟力。
营造激发改革者担当作为的宏观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到中央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目的都是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价值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使一大批担当作为好干部、改革者相继涌现。要进一步明确宏观导向,以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的改革创新精神。首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坚定改革、锐意改革的理想信念。其次,“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宽容,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形成包容、鼓励改革创新的政治、社会和舆论导向。再次,进一步完善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出台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能对照、可操作、有刚性的制度规范,对有热情干实事的干部予以鼓励保护,为创造性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最后,要优化惩戒机制,在持续强化打击乱作为、不作为、畏难避责、腐败的同时,防止制度无差别打击误伤改革者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营造激发改革者担当作为的中观生态。干部绩效考核、选拔任用、奖惩激励制度对干部改革担当精神有重要影响。实践中,这些制度常常是特定部门的领域性制度,因而一般都体现所涉领域的工作特征,注重领域内制度目标,而对其他领域,特别是改革创新的担当作为精神关注不够。同时,由于制度外部性影响的客观存在,有时甚至会出现为实现领域目标而损害干部担当作为精神的现象。比如,实际工作中,绩效评价、选拔任用、奖惩激励制度的一票否决制,可能因某些偶发因素而否定干部、甚至整个部门所有干部改革创新的努力,或者因某些改革创新的“失败”而否定所有的常态化工作成果。再比如,查明巡视、巡察对象是否遵守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是巡视、巡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改革创新往往意味着要持续优化特定工作程序和制度规定,两者之间存在一定张力。因此,要树立整体性理念,充分发挥领域性制度对干部担当作为精神的激励价值,在领域性制度中增列鼓励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细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气,为激发担当作为的改革精神营造良好的中观生态。
营造激发改革者担当作为的微观环境。宏观环境和中观生态对干部担当作为精神有重要影响,但真正决定改革者是否有担当作为精神以及改革成效的,还是改革者所在时空和组织及其周边的微观环境及改革者自身的素质能力。因此,有必要优化担当作为的微观组织环境,激发改革动能。首先,加强制度建设,营造相对宽松的改革创新氛围,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同时,为改革者打气、护航、担责,使其敢于改革、锐意创新。其次,深刻认识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改革、大力倡导改革、切实支持改革,鼓励担当作为,为改革者提供良好的氛围环境。最后,改革者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筑牢勇于担当、求是务实的工作品格,提升改革创新能力。唯有大胆试、大胆闯、全力拼、踏实干,迸发出改革开放精神的无穷力量,才能闯关夺隘、劈波斩浪,推动改革开放事业浩荡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