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智能技术以智能算法实现智能生产和配送、以人机相融打造智能活态和智能反馈、以区块链等促进存储利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起到了极大赋能作用。智能技术在为非遗数据库建设、非遗传播、非遗文化产业的智能化生产应用打开新图景的同时,也反衬出当前非遗保护与传播智能化赋能过程中存在的运行效率欠缺、非遗项目文化属性和传承人作用发挥不足、非遗文化创意研发及孵化智能化布局不到位等短板。在实践过程中,可尝试以高质量建设非遗数据标准体系为突破口加快智能技术研发、构建以非遗传承人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共生共创生态体系、以从供给侧推动非遗“两创”为关键促进实现文化供应能力整体提升等实践路径。
【关键词】智能技术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播
【中图分类号】TP399/G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4.02.010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承载人类社会文明发展伟大历程与民族“基因和血脉”,是属于国家和全体人民的精神财富[1]。得益于智媒体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文化数字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传统文化传播渠道被进一步激活并嵌入一种具备高智能特性的新样态数字化传播语境。尤其是在建设数字强国的宏大叙事背景下,以非遗保护传承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和传播普及力度的显著加大为基础,非遗作为国家文化内容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获得了实现结构性革新和提升传播活力的新机遇,迈入了“数智化”赋能发展阶段。依托数字智能科技,非遗将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传播、传承创新。然而,在智能科技赋能非遗保护与传播的过程中也会遭遇一些问题,对此必须加以系统分析和前瞻性思考,探索深化运用智能化赋能保护与传播机制的有效路径。
智能技术赋能非遗保护与传播
智媒体时代先进技术与理念的广泛渗透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媒介、信息三者之间关系产生的新变化将驱动传统意义上的新媒体语境实现更新。相应地,非遗传播所依赖的传播体系、意义背景和文化形态正在形成新的模式。依托智能技术,通过以智能算法实现智能生产和配送、以人机相融打造智能活态和智能反馈、以区块链等促进存储利用,将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播产生重要意义。
首先,以智能算法实现智能生产和配送。“智媒”主要依托计算机算法系统采集并编制有关传播信息,传播全流程中人工干预活动更多地表现为与计算机开展协同,整体呈现技术驱动的鲜明特征。基于计算机算法系统建构的智能生产和配送模式的关键点在于传播信息内容与用户不同维度需求之间的动态、准确匹配。这高度依赖人工智能技术所给出的用户特质、需求依托场景以及信息内容本身的数据“画像”。在非遗保护与传播方面,引入智能算法对许多受欢迎度高、艺术和文化价值内涵丰富的非遗项目信息开展基础维度的特征分析,能够实现对潜在用户群体需求的分层次多维度解析和整体性把握,再通过对这些用户感兴趣的非遗内容、内涵以及背景等进行深度发掘、加工和智能匹配、推送,就可以更好地满足用户更高层次的非遗审美需求。例如,抖音自媒体数字平台,依托海量用户行为特征数据优势不断提升人工智能算法推荐模式的适应性,使得面向不同受众的信息内容智能化加工生产和高效匹配决策过程更好满足用户对非遗文化内容的需求,实现非遗文化内容广泛传播与相关服务智能化程度同步深化。
其次,以人机相融打造智能活态和智能反馈。自媒体时代,物联网智能平台的运用更好地满足了信息技术与作为信息接受主体的公众的自我认同相融合的需求,通过加强交互和体验,令社会信息传播过程的可感知程度大幅度增加。尤其是VR等智能可穿戴设备技术快速更新和相关产品广泛运用于各类日常化场景后,将会推动信息传播方式、结构和过程以及整个生态产生重大变化[2]。这些被连入物联网的承载虚拟化技术的新兴智能设备,能够更好地实现人机物我相融共生,可以让受众对信息的感知从单纯的视、听全面拓展到“五感”,从而开拓传承空间和体验方式。数字智能技术与非遗艺术技艺实现跨界融合,非遗产品的传播变得“活色生香”,人们认知和赏析非遗项目可以拥有更具个性化、自主化的体验视角。此外,围绕实现智媒时代的智能传播目标,依托物联网智能云平台和拥有生物传感技术的终端设备,有助于建立范围更广的用户反馈信息采集体系,优化非遗传播效果评价依据和标准。尤其是依靠可穿戴设备上的生物特征信息传感器动态采集相关数据,形成更及时、准确的用户反馈测量机制。综合生理特征变化信息和相关社会行为信息,有助于数字传播平台全面深入“解读”用户对非遗文化作品、产品形成体验的动态生成过程,不断优化反馈调整机制,提升监测和评价非遗保护与传播行为实际效果的智能化程度。
最后,以区块链等提升存储利用效率。当前,在中央统一部署和地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下,非遗保护传承的基础,包括调查记录和体验设施两大体系逐步完善,非遗资源数字化建设中广泛应用基于区块链的可信存储等技术,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的优势,有效提升了非遗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存储的整体水平。从现实效果上看,依托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的非遗数字化保护基础工作与抢救性记录之间具有高度契合性,尤其是在由新一代智能终端体系、新型数字存储和管理综合平台所形塑的新技术体系的支持下,各类非遗项目数字化保护、传播转化利用所依赖的现实渠道变得更加畅顺且多元,有效推动海量非遗数字资源的深度加工整合。诸多非遗资源通过数字化“变身”,经智能科技衍生开发之后,生成极具特色的数字文化服务,开辟了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它们作为非遗原生内容的衍生形态,极大拓展了非遗的文化功能、商业功能。以山西省在非遗数字场景应用、创新体验模式方面的探索为例,该省文旅部门经过积极筹备,利用2023年春节的重大时间节点推出非遗数字文创产品,展示了包括平遥推光漆器髹饰技艺、孝义皮影戏以及中阳剪纸在内的本省典型非遗项目,不仅迅速受到市场的欢迎,也让这些非遗项目成为山西文化旅游的名片。
非遗保护与传播的智能化赋能现状
第一,基于智能科技的数字化非遗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已成为推动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播创新的重要依托[3]。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数字化建设。自2017年文化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以来,借助智能化赋能,构筑起从中央到地方层次架构划分科学、功能任务职责分工明确的非遗数据库体系,开发并运营了一批重要的国家级、省级非遗网站。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并作出重要部署。2022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将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以便未来能够通过智能标识编码体系对非遗资源分类并形成非遗价值判断标准,实现对非遗资源的有效保护、传播、利用。
第二,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终端得到广泛应用,相关应用软件朝着社交化方向快速发展。以安卓系统的应用软件平台为例,与非遗主题相关的移动端应用软件已有数十款,其在强化风俗文化、历史遗迹的创新呈现,以及实现手工艺技艺和历史故事的互动体验方面呈现出不同特色。而在抖音、微博、微信等新兴智能自媒体平台上,以社会力量为主体建立和运营的非遗传播相关宣传账号、服务账号等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以抖音平台为例,2022年发布的《抖音非遗数据报告》显示,抖音上国家级非遗项目相关视频播放总量超过3700亿,基本实现国家级非遗项目全覆盖;在平台策划的“看见手艺计划”等直播项目的助力下,与非遗相关的产品“好物”及销量同比增长均超过600%,成功实现了让非遗产品“重回”现代生活,走进“00”后当中。
第三,文化机构始终是非遗文化产业智能化应用的中流砥柱。以博物院系统、非遗中心和相关科研院所为主体的非遗保护和传播传承力量一直活跃在行业智能化应用的第一线。例如,故宫博物院自1998年便成立资料信息部,开启了长达20多年的数字化建设之路,探索出一条以“数字展”为代表的先进智能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和研究领域一体化应用的新路径。不少具备“专精特新”特质的大中小型科技企业在政策引导下持续关注研发智能科技,进一步优化了智能化非遗产品的供给结构。阿里巴巴、科大讯飞等大型科技公司通过集中资源和技术能力,聚焦机器学习、增强现实、生物传感、机器视觉等关键源头技术并实现持续迭代更新,更好地适应了业界对智能机器人、智能算法与系统以及智能开放平台等方面的快速增长需求;大批具有敏锐嗅觉的中小型文化传播公司通过挖掘智能基础科技应用转化中带来的现实机遇,致力于打造小而实用的智能化非遗产品。例如,成立于上海的翊视皓瞳(Top Smart)公司通过集成创新实现了AR智能眼镜与非遗项目的有效整合,用户端只要配置符合规格的AR眼镜就能够实现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手把手”指导下开展苏绣、传统书法以及太极拳等技艺学习。
智能化赋能非遗保护与传播遭遇的问题
第一,非物质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已成规模,但在提升运行效率和效果上缺乏有效的支撑。近年来,非遗数字资源体系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建轻用”现象。首先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接口规范和数据质量标准,使得不同方面建设的数据库之间难以有效衔接和实现数据高效交换。其次是不同领域非遗资源实现数字化程度不均衡,在非遗资源综合展示、系统转化与继承创新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最后是在数据类型分布层次和共享机制方面,非遗数据库中所存储的数据以文本和图片等静态信息为主,视音频、动作和模型类的动态信息相对较少,而且同一非遗项目客体所关联的信息数据种类较为单一,这限制了非遗项目的数字化表现形式。
第二,非遗项目的文化属性和传承人在促进非遗与数字化技术衔接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和关键地位尚未得到充分重视。非遗保护和传播智能化的根本动力在于项目内在文化属性的彰显,而在技术运行过程中,工具性思维容易使真正掌握非遗文化内涵的传承人被“无情地”置于传播过程主体构成位阶的底层,加之许多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年龄偏大,面临着难以跨越的技术鸿沟,这些都会造成智能化传播活动中对于非遗项目文化价值和潜在社会功能的遮蔽。
第三,当前业界在非遗文化创意研发、孵化环节的智能化布局有待完善。从业态看,文化创意与现代智能科技还缺乏更深入的融合,没有形成能够产生自我更新迭代的具有竞争力的健全生态系统;从技术角度来看,仍需加大智能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提升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以进一步形成由关键基础技术创新带动产业转型和变革的主动型模式;从市场运行和供需对接的角度分析,在有效提升消费需求层级与促成需求多样化的大背景下,仍需依托智能科技进一步推进非遗文化需求的深度挖掘和有效引领,配合非遗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整体上实现更高水平的生产和消费的协调平衡。
未来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智能化路径
以高质量建设非遗数据标准体系为突破口加快智能技术研发。首先,以完善非遗数据库标准体系为目标导向,重点抓好资源数字化过程中的“采录存储”以及投入运行中的“形态转化”两大关键环节的标准化工作,筑牢非遗数字化场景体系构建基础。一方面,在非遗项目数据采集录入环节,要认真吸收一线工作者和国外同行的有益经验,推动实现数字化分类标准体系持续优化,以更好反映和表达非遗项目的内在文化属性和独特性。针对项目重复建设以及覆盖面不够的现象,要立足于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发挥数字化标准在促进协同共治中的潜在功能,以进一步打破行业和部门边界,实现非遗数据库建设的统筹和高效协作长效机制。另一方面,针对非遗数据类型分布层次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方面的现实问题,以确立数据质量标准为切入口,进一步深化各领域非遗数字化应用研究,其中既包括对数字化基本原理、数字化过程规范体系的应用基础研究,更要注重适用于非遗数字化领域的治理规则建构。其次,重视以集成创新为基础的智能关键技术应用研发,推动创新途径多元化。加强与非遗数字保护与传播相关的前沿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为“非遗+智媒”奠定坚实的智能技术基础,同时,围绕AI技术所建立的配套支撑技术体系则是需要重点突破的方面。针对后者,在推进思路上,要重视对相关技术在非遗智能传播、活态和多样态展示互动等方面推广应用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提升体验、拓展功能的基本方向,进一步探索通过AR眼镜等智能穿戴装备营造深度体验非遗的技术应用新模式;建立丰富的多种类技术在非遗数字化场景中组合使用、模式化利用和支撑创意转化的整体方案,提升相关应用场景的人机交互水平。
构建以非遗传承人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共生共创生态体系。立足有效保障和发挥非遗传承人在非遗保护、发展、传播中的主体性作用,更好地体现其在多元主体共生共创生态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推进非遗数据库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制度规则体系以及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代表性传承人在数字化语义界定、分类体系设计等关键方面的阐释与建议权利;针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群体总体年龄偏大、面临技术鸿沟等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制度优势,通过项目化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其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智能化赋能过程;而对于有明确意愿、具备相应数字化素养的省、市、县(区)级传承人,有关方面应综合运用政策工具调动其积极性,为其提供平台载体。此外,非遗数智化赋能的社会建构过程还需要有关部门、各市场主体等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首先,政府及其所属的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组织在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通过政策、资源、信息等要素供给和协调各方利益等途径,发挥对非遗数智化赋能社会建构的支撑保障作用。通过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完善非遗数字化保护、传承、传播过程的政策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对非遗项目给予支持。其次,学校与科研院所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完善专业结构和提供社会服务等途径为非遗数智化提供智力支持。尤其是在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播的基础性、原创性理论研究和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方面,教学科研机构要围绕国家战略、群众诉求和国际竞争的现实需求,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并协同开展攻关,培养一批既懂技术又懂非遗文化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最后,要坚持实现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互联网科技企业要继续加强对非遗领域协同共创、深度参与并引领不同方面的非遗类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加大对适用于非遗领域的数字智能化装备、设施、产品和服务的投入;智能自媒体平台要加强社会责任建设,以智能技术为驱动,不断创新非遗走进生活、走进“Z世代”、走进乡村的途径,发挥“流量”正向引领作用。
以从供给侧推动非遗“两创”为关键促进实现文化供应能力整体提升。在智媒体时代,技术发展的重点已经从满足人们“在线”需求全面转向“在场”的需求,智能化传播内容的生产应当成为强化“内容为王”的有力支撑,唯此才能真正实现新技术赋能媒体传播应有的叠加、倍增效应。一方面,按照“创造性转化”的实现机制,通过转化理念和创意表达,使得非遗具备新的意义内涵、新的理解,从而以新的样态走进现代生活。例如,综合运用智能科技创造出多样的非遗“衍生”或“虚拟”形态,以更好适应门类多样、千差万别的非遗项目的实际,发挥数字智能技术在促进“创造性继承”中的独特作用。另一方面,聚焦“创新性发展”内在的现代表现形式诉求,要依托智能科技有效增进大众化的非遗数字文化产品、作品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把创新普及化传播场景作为基础要素,满足社会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开辟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智能化赋能新发展路径。值得注意的是,从数字文化景观的生成视角分析,提升非遗数字文化产品、作品传播力的各种手段都要全面围绕场景的有效建构来展开。如果能够借助智能技术,针对不同个体实现场景个性化,将能够进一步形塑全新的基于数字智能技术的非遗审美关系,有助于统筹现实中的文化生活设施,以及包括物联网云平台、云计算中心等在内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千人千面”的效果。
(本文作者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高洁崧 康建东)
注释
[1]温雯、赵梦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场景与构建路径》,《理论月刊》,2022年第10期。
[2]权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路线图及其未来发展逻辑》,《中国文艺评论》,2022年第8期。
[3]谈国新、何琪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研究现状、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理论月刊》,2021年第9期。
Intelligent Empowerment in the Protec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Gao Jiesong Kang Jiandong
Abstract: Intelligent technology, employing smart algorithms for intelligent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integrating human-machine collaboration to create intelligent dynamics and feedback, and utilizing technologies like blockchain to enhance storage and utilization, has played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protec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hil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opens up new view fo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development, it also highlights shortcomings in the current process of intelligent empowerment in intangible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dissemination. These shortcomings include insufficient operational efficiency, underutilization of the cultural attributes of heritage projects, and inadequacies in the intelligent layout of cultural creativ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efforts could be made to accelerat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by establishing a high-quality data system, constructing a diverse ecosystem for co-creation, and promoting an overall enhancement of cultural supply capacity by driving the "Shuang Chuang" (Promoting the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in intangible heritage through the supply side.
Keywords: intelligent technology,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disse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