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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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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时代居家养老新模式

【摘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是民生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变动增加了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压力,家庭模式变迁和家庭功能重构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结构优化升级。为此,应推动“一老一小一家”政策整合,重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性别差异,在加强服务标准化的基础上善用“数字红利”,着力扩大养老服务产业新需求,加快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关键词】居家养老 人口老龄化 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养老既是家事,更是民生大事。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2006年,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2008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修改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得到普遍认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老年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养老服务的研究实践快速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旨在探索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从我国的养老现实出发,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这不仅是民生发展的重要一环,更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的基础条件。

居家养老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比例,叠加人口的高流动性和区域分布差异等特点,使我国养老服务具有复杂性。与此同时,我国经历了人口与家庭的双重变迁,人口现象与家庭密切相关,所有的家庭变动都会反映到人口动态上来。这些对居家养老发展形成了一系列约束条件,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化,亟需厘清人口与家庭的变迁对居家养老发展的影响。

其一,人口变动增加了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压力。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2.9亿人。据测算,到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年人口自身的结构也在逐渐趋于老化。高龄、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数量正在持续增加,其养老、医疗、照护和福利等方面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凸显老龄社会治理压力。随着家庭户规模不断缩小和居住安排模式加速变动,当代家庭面对现实养老服务需求已独木难支,目前基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仍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高端养老服务供需亦不匹配,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较大压力。

其二,家庭居住模式多元化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升级。代际关系是家庭机制的核心之一,家庭功能的形成发展源自于该机制的推演。例如,“多世同堂”是中国人传统居住理想的具体体现,其本质源于代际互动的易得性将直接决定传统养老质量。又如,子孙奉养老人和老人参与隔代抚养等代际互助行为,不仅有其天然的实用性,更在伦理和道德层面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然而家庭规模小型化和结构简化使得多代同堂等传统居住模式不再是绝对主导,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空巢化”居住,当然其中也有一定比例的“空巢”老人与其子女毗邻而居。居家养老服务面向的已不仅仅是老年人,更多的是有老年人的家庭甚至家庭网络。这些趋势正在不断增加养老制度安排的复杂性,养老服务亟需结构性调整及相应地扩容升级。

其三,家庭功能重构促使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提质扩优。家庭是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政府和市场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养老功能和责任,一些传统家庭功能正在被各类专业化机构替代或部分替代。这不仅关乎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公共养老服务方案优化等,更涉及如何使专业人才更好地融入家庭和社区、使专业服务通过社区更好地辐射家庭,提供满足老年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绝不是简单的生存发展,而是要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无疑是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和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之一。

我国老龄社会的形成背景和治理背景有其特殊性。庞大人口规模和广袤地理空间所形成的治理回旋①,为我们在老龄化条件下“以质量换数量、以存量换增量、以效率换结构、以空间换时间”提供了可能性。政府的组织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也为养老服务发展和老龄社会治理提供了巨大灵活性和政策可能性。传承几千年的家庭养老文化和孝道伦理为养老提供了多元化的治理资源和治理工具②。与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我国是在数字化时代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为我国养老以及居家社区养老提供了诸多创新契机。

一方面,数字交往正在改变代际关系及其配套生活方式。我国自古以来就秉持深厚的孝道文化传统,强调孝老、敬老、尊老等价值观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传统养老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当前,家庭沟通正迅速被数字技术所包裹及强化,家庭成员中最年轻和最年长的一代都可以通过智能化的信息通信设备实现沟通交流。有研究报告指出,数字技术的采用在最年长年龄组中增长最为迅速。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60岁及以上网民群体规模已达1.4亿,占整体网民的13%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老年人群体也在逐渐成为数字技术使用的重要主体,并通过这一工具维系代际关系、实现养老功能④。有学者认为“数字家庭”正在形成,这将塑造出一种新型代际关系。与传统“点对点”为主的线下家庭互动有所不同,数字化的代际联系不仅包括“点对点”的数字沟通,还能有效整合多个体、多代际间的即时性和共时性互动。数字技术及其创新应用正在扩大传统家庭网络的范畴和建构模式,并在充实老年人生活、优化代际关系和扩大社会联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老年人通过数字网络还能简化与服务提供者的联系,例如在线预约医疗服务、购买健康保险、参与社交活动等,这促使老年群体享受更便捷养老服务的同时,也可以替代部分家庭功能或为其家庭成员提供帮助,提升了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水平和家庭整体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正在推动更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已成为对接多元化养老需求的新趋势,并涵盖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领域。“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项目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得以不断优化,通过信息平台将传统的邻里互助文化与现代科技有效结合。老年人能更便捷地实现资源共享、互相帮助,在线社交平台、数字娱乐等应用场景还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广泛的文娱和社交机会。在适老化建设领域,除了住房建筑、公共设施、通行道路等“硬件”上的数字化改造之外,计算机软件和移动端APP也进行了“适老化”优化。此外,这些数字化创新还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尝试将工业互联网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产业相结合,旨在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数字技术为辅助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不难看出,技术更迭给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了“数字红利”,不仅重塑了养老服务的理念,而且改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方式,并为养老产业发展赋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革,这为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创新契机和治理空间。然而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在新发展阶段,传统养老应用形式和治理手段的适用空间亟需改革创新。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是民生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顶层设计实施落地、整合多元资源下沉基层,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当务之急。从当前情境和现实条件出发,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推动“一老一小一家”政策整合,筑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强调要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使之成为我国人口治理和民生建设的核心主题和工作要点。在政策表述和话语输出上,建议将“一老一小”更完整地表述为“一老一小一家”。因为每家都有老人和小孩,家庭最基础的两大功能——养老与抚幼,更是直指“一老一小”的政策需求。与此同时,“老人的儿女”和“孩子的父母”在家庭中的角色相互重叠,中青年劳动适龄群体的深度参与是发挥家庭养老抚幼功能的必要条件。通过家庭提供系统性支持,将提高这一类政策的精准度并有效降低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中观和微观上的“一老一小”民生议题,还是宏观上的“少子老龄化”治理命题,都涉及人口全生命周期的家庭发展主题。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如何审视并重视当代中国家庭在养老制度安排中的地位与价值,以更有效地支持家庭和发动家庭,是养老研究实践的重要问题。

树立积极老龄观和新时代家庭观,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我国拥有悠久的孝亲敬老传统,在现代化语境下需要更新传统的“养老+抚幼”家庭责任观念。互联网技术的变革与自媒体的兴起改变了网络场域的话语体系。我们亟需在创新传播形式的基础上倡导孝老、敬老、尊老的文化传统;构建新时代家庭观,从个体的家庭孝老拓展至广泛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推动全社会进行科学的老龄教育和死亡教育,在传统礼俗文化和现代殡葬制度之间找到平衡点;支持各年龄阶段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养老准备和家庭财务规划,积极落实“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的要求。

将支持家庭作为居家养老发展的重要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居家养老其实就是通过社区整合资源以支持家庭养老的机制与过程。尽管政府、市场等公共性主体在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但可持续的家庭功能才是居家养老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要件。养老制度安排应注入更多家庭视角,考虑家庭整体需求,有效提升家庭能力和扩充家庭资源,实现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并不断提升“家庭”在养老乃至民生体系中的可见性和显示度。

发挥家庭功能的辐射效应并避免“照护挤压”。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生育政策变化的进程中,“养老”和“养小”在治理不善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照护挤压”。不仅在宏观上表现为社会照护资源的分配困境,微观家庭中的子女也会面临“上有老下有小”——即同时赡养父母与抚育子女带来的资源挤压。应将“一老一小一家”作为养老政策、家庭政策、生育支持政策等社会政策的抓手,支持家庭功能发挥辐射作用,通过将资源注入家庭使其流转起来,一揽子地整合与应对养老、抚幼、困难群体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综合议题。

第二,关注性别差异,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应关注老年人口日趋凸显的群体差异。其中,性别因素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模式和呈现形式尤为重要。老年女性与老年男性不仅在经济禀赋、教育经历、居住安排、工作和生活方式等方面表现不同,更在健康模式以及更具体的衰弱模式、失能和残障模式、临终和死亡模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⑤,亟需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系统性纳入性别意识。

充分考虑不同性别老年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养老政策及相关社会政策应从性别的生理差异和性别角色的社会建构差异出发,在理解不同性别个体的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的基础上满足不同性别群体的养老需求。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划和项目设计中,应区分不同性别群体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并厘清其优先次序和方式偏好。例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进程加速,失能和残障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不同性别高龄老人的失能规律、临床特征、照护需求及照护特点均存在显著差异,须区分处置。

关注困难女性群体的居家养老需求。当前,部分中高龄老年女性由于收入水平较低、丧偶独居率较高等现实状况,相对较易陷入老年贫困,影响了她们的居家养老服务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也会影响一些具体项目的可持续性,亟需在居家养老体系建设过程中特别关注。

引导并支持中老年女性储备照护技能。当前50岁及以上女性人口的劳动参与率相对较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未雨绸缪,将中老年女性纳入其人力资源机制,以社区为平台,鼓励她们接受护理培训,建立家庭护理人才储备机制,既可以满足其自身家庭的养老护理需求(父母或老伴),同时也能满足其自身就业需求,为养老服务行业提供潜在的人才资源。

第三,推动服务标准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均衡性与可及性。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居家社区养老及康复护理领域的政策文件,以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各地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2023年,民政部发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规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条件以及相关流程要求,对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精准识别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推动服务标准化。例如,我国养老工作并未将针对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和面向普通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加以明确区分,也未有效识别失能老人和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差异。一些地方投入不断增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个别政策效果不显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同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识别不够精准,存在交叉和重叠。

重点关注失能与认知障碍老年群体的长期照护服务的标准化。事实上,失能评估的标准化问题一直未有效解决,许多养老服务因而靶向不准。换言之,对失能界定标准的不统一影响了国家对于老年人失能水平的准确判断,出现了失能老人与一般健康老人的服务混杂问题。厘清我国目前有多少失能失智老人以便组织力量合理配置资源,在具体的长期照护服务中如何准确制定老人失能的分级分类标准以提供较为精准的服务类型,是目前工作的重点。

通过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有效落地需要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而服务于居家养老资源整合和供需对接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标准还处于探索之中。只有充分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才的角色定位和工作机制,才能有效协助老年人及其家庭得到及时合理的服务或资源。其中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相关人员的岗位设置、权责划分、工作流程、专业技能要求等,也包括对居家养老需求的评估与认定、资源组织与链接、供需匹配与对接、服务引导与转介、服务质量评估与反馈等。

第四,善用“数字红利”,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数字技术已普遍应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诸多创新突破并形成卓有特色的智慧养老案例,但同时仍有若干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一是规避贴标签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数字化。在科技助力养老服务的趋势下,个别智慧养老项目形式大于内容,用数字化手段装点其外在形式,缺乏深入内容和机制的赋能。应进一步把握数字表象背后的实质性养老服务内涵,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智能化操作运行匹配起来,不能借助数字化来掩盖其背后存在的制度缺失、服务标准瑕疵、服务人员专业性不足、老年群体接受度和适配度低等问题。

二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数据的共享机制。目前,养老服务资源分别对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委、全国妇联等部门,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导致相关信息资源存在碎片化现象,数据与系统难以共享交换、互联互通。不少分割的系统需要手工重复采集数据,信息冗余、数据不一致、更新不及时,数据资源的利用程度较低。推动健康管理模式创新,应基于基层社区卫生平台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消除养老信息壁垒,建立数据共融的资源平台,通过最大程度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的辐射作用和社区卫生团队的“健康守门人”功能,迈出居家社区“精准养老”的关键一步。

三是着力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新需求,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新动能,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利用人口规模巨大带来的治理回旋空间,释放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顺应科技进步与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把握老年人口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市场加快老龄数字产品研发,例如社区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在向老年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应推荐适用的APP,依托科技创新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将扩大消费与改善老年群体生活品质相结合,促进老年群体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推动“银发经济”的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应不断改革重构传统养老制度安排要素,充分发掘老龄社会潜在机遇,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作者为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家庭老龄化与适老化住房需求研究”(项目编号:72274039)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王金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的人口发展和人口发展战略》,《人口与经济》,2023年第1期。

②胡湛、彭希哲、吴玉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9期。

③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官网,2023年8月28日。

④Sakari Taipale, "Intergenerational Connections in Digital Families", Springer, Cham, 2019.

⑤胡湛、孙昕:《反思中国式养老的“立”与“破”——基于家庭和性别的视角》,《妇女研究论丛》, 2023年第4期。

责编/银冰瑶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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