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认识和改造世界,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的一个鲜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涵养与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先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什么是科学思维、为什么要增强科学思维、如何提高科学思维能力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七大思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中体现,是指导我们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的根本遵循。
“七大思维”蕴含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
“七大思维”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21世纪时代特征及其演进趋势的深刻洞察基础上提出的,蕴含着深厚的理论底蕴、广博的历史渊源和坚实的实践根基,凝聚并彰显了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体现了对人类科学思维演进规律的精准把握,是具有时代前瞻性、理论原创性与实践引领性的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是我们观察、思考、分析问题的根本思想方法、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从理论逻辑看,“七大思维”是深化“两个结合”的生动典范。“七大思维”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社会历史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的物质性、意识能动作用、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关系等基本原理,以及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的具体运用,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光芒。“七大思维”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民为邦本”“天下大同”“和合共生”“天人合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法者,治之端也”“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等思想精髓,集中体现了中华文明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七大思维”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法论,源自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基因,是运用“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彰显了思接千载、视通万里的全局视野,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开放胸怀,洞察规律、见微知著的哲学智慧。
从历史逻辑看,“七大思维”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基本思想方法、领导方法、工作方法的科学凝练。毛泽东堪称辩证法大师,尽管他没有明确使用过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等术语和概念,但在相关著作中实质性阐述了思维方法,并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加以运用。比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等著作,均有关于战略思维理论和方法的论述;“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就是毛泽东历史观的著名论断;《实践论》《矛盾论》《论十大关系》等就是运用辩证思维的典范之作。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辩证法学说,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发展才是硬道理”、“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等论断,以及关于计划与市场、先富与后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等一系列关系论述,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演绎了独具匠心的辩证法智慧与思维艺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强调“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也必须符合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本身也应现代化”。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强调要“勇于冲破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束缚,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理论创造力,系统总结、科学凝练中国共产党人运用科学思维推动历史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的“七大思维”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思维观的掌握运用达到了历史新高度、开辟了时代新境界。
从实践逻辑看,“七大思维”是生成并统一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智慧结晶。高度重视、善于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思想作风和工作要求。面对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面对“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实践第一的基本观点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以新时代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应对、具体矛盾具体化解、具体任务具体指导,深刻阐述并确立了以“七大思维”为标志,体现真理性与价值性高度统一、立场与方法内在结合、知与行有机衔接的科学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七大思维”的形成提供了源头活水和时代指向。“七大思维”既是立足新时代、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产物,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深刻方法论依据,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锐利思想武器。
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是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必由之路、制胜之法、成功之道
“七大思维”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思维形态,是价值路径联动、内在逻辑联通、机制耦合联结的统一整体。全面掌握、准确运用“七大思维”,是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必由之路,是打开政法事业发展新天地的制胜之法、成功之道。
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是由政法工作的政治属性决定的。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的政治属性始终没有变,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基本职责始终没有变。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有助于政法机关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网上和网下、传统和现代、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始终从长期大势认识当前形势、站位大局找准履职定位、立足实际把握工作规律、统筹兼顾推进任务落实、抓住关键寻求重点突破,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是由政法工作的人民属性决定的。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百年奋斗的一条基本经验,深深嵌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中,是“七大思维”的价值立场和政治立场,也是坚持和运用“七大思维”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政法工作最鲜明的标识、最深厚的底气。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有助于更好地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推动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着力聚民力、解民忧、保民安、惠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是由政法工作的法治属性决定的。政法机关是制定法律的重要力量、实施法律的职能部门,凸显法治属性、促进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七大思维”是指引政法机关更好认识和把握法治属性的“船”和“桥”。从战略思维视角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政法机关肩负着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速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任。从历史思维视角看,情理法交融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是中国法文化长期积淀的传统,与现代法治强调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一脉相承。从辩证思维视角看,政法工作的政治属性与法治属性是辩证统一的,“政法”之“政”首先是“政治”之“政”,“政法”之“法”同时又是“法治”之“法”。从系统思维视角看,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协同发力。从创新思维视角看,正确处理好改革创新与于法有据的关系,是政法工作的重要主题,要求我们在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时,必须依法依规,防止“越界坏法”。从法治思维视角看,法治思维是实现政法工作法治属性的前提和基础,法治属性是法治思维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和价值导向。从底线思维视角看,坚守法治底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提高政法工作“韧性”、提升社会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
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是由政法工作的社会属性决定的。“七大思维”的提出,从治国理政方法论的高度深刻回答了我们党一以贯之所坚持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治理模式和发展格局等,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精准指引。掌握和运用“七大思维”,有助于政法机关坚持“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相统一,全面履行行政、管理、服务职能,更好地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高效能治理和高品质生活良性互动。
以“七大思维”引领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行稳致远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政法机关坚持“七大思维”、掌握“七大思维”、践行“七大思维”,就要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及相互关系,切实把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研究问题的“指南针”、解决问题的“金钥匙”,真正做到善于把握事物本质、把握发展规律、把握工作关键、把握政策尺度,扎实推动政法工作行稳致远。浙江政法机关尤其要用足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善于运用科学思维方法推动事业发展留下的宝贵财富,争当践行“七大思维”排头兵。
践行战略思维,提升把大势、谋全局能力。善于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提升战略态势判断能力。坚持着眼全局看问题、着眼长远想问题,统筹“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把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未来统一起来,自觉把政法工作放到历史长河和全球视野中来谋划,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推进,牢牢掌握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战略主动权。提升战略布局构建能力。切实找准政法工作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明晰战略目标、制定战略对策、分解战略任务、规划实施路径,确保“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委有部署,浙江政法见行动”。保持战略定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中冷静观察、谋定后动,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确保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战略部署在浙江政法系统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践行历史思维,提升悟规律、明方位能力。树立正确史观,以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找准历史方位、把握前进方向、指导现实工作。坚定历史自信。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全面感悟新时代以来政法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找准时代方位。深刻把握政法工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一环的使命定位,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坐标和时代方位,以先行者姿态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大场景中谋划推进,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直面现实挑战。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外部“大环境”的演进趋势、内部“小环境”的边际变化,勇于直面挑战,敢于善于斗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坚定不移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践行辩证思维,提升识矛盾、抓本质能力。摈弃“就平安论平安,就稳定论稳定”的倾向,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善于抓住关键、找准重点,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正确处理几对辩证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专政、活力与秩序、维稳与维权等关系,切实提升政法工作的整体效能。正确看待“危”与“机”。清醒认识当前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外部环境,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在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中把握机遇、维护机遇、用好机遇、塑造机遇,用自身工作的确定性来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正确把握“立”与“破”。无论是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还是深化政法改革,都要坚持“先立后破”工作基调,注意把握时、度、效,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兼顾短期和中长期目标之间的协调性,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践行系统思维,提升强统筹、聚合力能力。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善于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更加注重统筹谋划。运用系统观念和整体思维分析形势、谋划思路、推动工作,做到把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诸因素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把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把经常性工作与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着力完善“大平安”格局。结合开展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系列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好地坚持“大平安”理念,做到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进,营造全方位防风险、全领域保安全、全过程护稳定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优势。坚持专群结合,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协同,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活力,持续巩固平安法治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法治成果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践行创新思维,提升增活力、促发展能力。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立潮头,敢为人先,探索新路径、开创新局面。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拓宽勇于守正和敢于创新双向互动的通道,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精准性、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效性、执法司法的公正性、政法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主动塑造变革。纵深推进数字法治改革,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作用,促进数字技术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塑造政法工作现代化新优势。
践行法治思维,提升固根本、促公正能力。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为牵引,带头厉行法治、捍卫法治,努力让法治成为浙江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窗口形象重要载体。推动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结合执法司法工作中发现的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等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制定修订法规规章,研究完善司法解释,加快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解决现实问题。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督促各地各部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准确落实执法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司法问题的发生。推进全民守法营造浓厚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重大案件庭审直播等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建设现代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推动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涉外法治工作机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以国际良法促进国际善治。
践行底线思维,提升防风险、保安全能力。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强化预测预警预防,提升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的能力水平。明确底线、坚守底线。聚焦政治安全、暴恐分裂、经济金融、网络安全、社会矛盾等领域突出风险,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坚守政治红线、法律底线,严防局部风险演变为全局性风险。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一些不稳定因素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主动防范的思想准备和缜密细致的工作预案,见之于早、抓之于实、求之于解、化之于小。从最坏处着手、向最好处努力。树立社会风险全周期管理理念,健全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等机制,切实把源头化解作为治本之策、把重点稳控作为关键之举、把应急处置作为兜底之措,最大限度降低矛盾风险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作者系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