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是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九大重点任务之一。绿色低碳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环境已经形成,绿色低碳转型势头强劲,支撑绿色转型的社会基础不断壮大。然而,当前节能减碳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瓶颈,绿色消费潜能需要进一步激发,绿色竞合的国际博弈日益激烈。因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需要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对照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目标要求,从前瞻视角探讨如何将绿色低碳转型措施嵌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低碳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重大转变”和“五个重大关系”,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在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及高水平安全的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夯实成效显著
2023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展现出积极的发展势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实现由科学理论向指导实践的重要转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导向和实施环境不断形成,零碳产业驱动力大幅提升、社会基础不断壮大,展现出令人期待的发展潜力。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环境逐渐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总体上已构建起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各部门各行业积极行动,全社会“双碳”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合力落实“双碳”目标的良好氛围。
为加快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先后发布文件,就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作出说明。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对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部署,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明确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支持各地区通过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进一步拓展用能空间,并缓解部分地区节能指标完成压力。
绿色低碳转型潮流势不可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发展中降碳、在降碳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现。我国以比发达国家相对低的人均能耗和碳排放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走出了一条区别于发达国家的全新绿色低碳增长之路,为全球绿色增长注入信心。
绿色消费的社会基础不断壮大。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全国低碳日、全民植树节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事事环保、时刻崇尚生态文明的意识和行为,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最终汇聚起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力量。相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2020)、《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2023)等文件,加快绿色消费市场培育,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初步显现,节约粮食逐渐成为人们的习惯和自觉行动。此外,“90后”“00后”等消费群体逐渐成为绿色消费的主力军,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倾向于选择绿色低碳、健康养生的产品和服务,带动了绿色消费新风尚。《2023中国消费者洞察与市场展望白皮书》显示,居民在购买食品饮料过程中,54%左右的消费者将绿色环保列进消费决策因素的前3位。超过60%的消费者愿意为绿色消费支付溢价,愿意为营养健康、美妆护肤、食品饮料和个人护理支付绿色溢价的群体占比均超过70%。①
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不少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增速预期走低。随着各地铆足干劲“拼经济”,部分地区能源消耗持续增长,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后,个别地方能耗强度下降进展滞后于“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一些企业的环保责任有所松动,缺乏行动自觉,导致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个别地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松弛,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等工作开展不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存在短板,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有待提高。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任务依然艰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的良性互动尚未形成。
二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瓶颈。目前,浙江、福建、江西、贵州等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成功案例,但复制推广带动效应与预期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前期快速发展且成效显著的地区出现了持续支撑力不足、后劲乏力的问题。生态产品的公共属性较强,如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会使得部分地方政府更关注商品化带来的GDP增长,而忽视了良好生态对民众福祉提升的隐性价值。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本质上服务于共同富裕,人民群众渴望通过良好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富民。无论是基层政府主导“招商引资”“资本下乡”,又或是市场主体主动注资,如果无法管控资本逐利的本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收益就不可能惠及当地村民,也无法实现就地就近致富的目的。
三是绿色低碳消费的潜能需要进一步激发。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更加关注健康、环境、个性化、体验感以及精神层面的满足,不少人基于绿色低碳理念的认同,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并愿意为绿色产品的溢价买单。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第六次评估报告(AR6),2050年全球减排潜力中消费侧行动可贡献40%—70%。③消费者绿色低碳消费行为可传导到生产侧,从而形成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的良性互动。但现实中粮食浪费、能源浪费、资源浪费等现象仍然存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尚未完全形成,还没有成为社会普遍的行动自觉。一方面,若政府单纯依靠补贴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则补贴资金难以持续;另一方面,由于碳标签和生态产品认证体系刚刚起步,市场良莠不齐,绿色消费市场还不成熟。
四是围绕碳减排的绿色竞合与博弈加剧。一些西方国家将碳排放视为政治工具,甚至把气候议题与贸易手段结合,站在所谓的“气候道义”制高点对中国能源转型施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经于2023年10月正式启动。一些西方国家将贸易手段与气候议题相结合,打造“去中国化”的关键矿产和清洁能源供应链联盟,给我国相关产业如钢、电解铝、化学品等产品出口带来挑战。目前国内应对CBAM的主管机构不明确,尚未形成有效的应对、反制措施和制度性安排,一些企业在应对CBAM时呈现出“各自为战”的状态,缺乏协同。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多目标协同
从前瞻视角来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深入探讨如何将绿色低碳转型措施嵌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当前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目标下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寻找适合中国的最优减排路径,兼顾长短期目标。
一是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高水平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统筹发展与安全,需要处理好安全的界定和边界问题,既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又要注意可能由此造成的对发展的制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的重要关口,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充分发挥高水平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在高水平安全之下,以高水平保护塑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二是“双碳”一盘棋部署需要坚持绿色公正转型原则。碳中和将推动能源消费与经济发展脱钩。从生产者责任视角分配碳配额时,煤炭主产区将会受到影响。因此,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基于帕累托改进和卡尔多补偿原则进行政策设计。
三是减污降碳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化机制改革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作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内容,让环境、资源权益的交易价格真实反映资源以及环境容量的稀缺程度,从而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为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提供充分激励。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由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构成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然而,各市场间的相互交织重叠和缺乏协同运作制约了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随着绿证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重启,需要审慎思考如何推进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协同运行,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与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研究。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公共财政资金有限,资金缺口较为明显,需要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同样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在“资本下乡”的过程中,作为拥有丰厚生态资源的广大乡村需要借助政府与资本的力量实现由“资源”向“产品”的良性转换。然而资本本质在于逐利,如果不加以管理约束,外来资本进入乡村可能会违背生态保护初衷,隐藏生态破坏风险。中央明确强调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如何用好资本,让其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共同富裕、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衔接,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五是着眼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持续推进“双碳”工作。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与碳中和竞争已是大趋势,有关技术、产业、贸易、金融和标准等方面的国际竞争会更加激烈。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积极应对多目标权衡协同、清洁能源转型风险、碳市场定价机制等多方面的挑战,提升产业链绿色竞争力,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合作,主动引领新一轮全球绿色规则的制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不竭动力。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需要系统谋划、全局协同。对照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目标要求,把非经济因素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把生态环境因素纳入宏观经济政策框架,充分考量碳减排政策的公平与效率、碳中和国内政策的国际协同,既加强制度的刚性约束,也注重激发行动的内生动力。
以减排与发展之间本质关系认识为科学指导,在稳经济目标下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碳达峰、碳中和不是单纯的新能源利用和技术创新问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众的积极配合,是推进“双碳”行动行稳致远的重要条件。积极探索“双碳”与增长平衡协调的绿色包容性增长机制,出台稳经济政策措施,将绿色投资和绿色消费作为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把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与绿色转型有机协同作为保障民生的有效路径,在稳经济目标下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以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为工作重点,不断培育和强化零碳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面对逆全球化和脱钩断链风险,我国要保持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零碳产业竞争的比较优势,积极应对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单边主义以及人为脱钩断链去风险带来的市场分割、创新资源搁浅等方面的风险与挑战。把绿色低碳发展学习能力转变为“双碳”前沿科技原创能力,不断培育和强化更多外贸“新三样”(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和零碳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协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固链强链构建新引擎,延链补链开辟新赛道,推动产业结构由相对高碳向相对低碳、相对落后向相对先进,由刚性成本约束到多重收益和红利创造的优化升级。
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根本方法,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在已有的顶层设计下,既要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外部约束;也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修复路径;更要加强科技支撑,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此外,还要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以完善减污降碳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机制为关键路径,促进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碳排放“双控”能够有效避免能源总量控制的局限性,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绿色发展空间。随着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以及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以及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绿证和CCER等减污降碳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是未来“双碳”工作的重点。
以实现绿色共富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最终目标,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绿色共富”不是一蹴而就的,需强化政策引领,把实现乡村生态优势作为经济分配要素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足。为了让绿色共富的集体公共性目标优先于资本个体理性的逐利目标,需要发挥乡村集体经济的作用,激发乡村村社组织的主体性,主导生态产品扩大再生产,让外来资本基于乡村集体发展的公共性目标寻求多元主体共生发展路径,减少政府投入的压力以及外来资本可能对乡村带来的负外部性,从而实现绿色共富的目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注: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生态文明范式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3STSA01)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德勤:《2023中国消费者洞察与市场展望白皮书》,2023年1月31日。
②《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约谈浙江、安徽、广东、重庆4省(市)节能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2023年10月19日。
③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ed. Summary for Policymakers. In: Climate Change 2022-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 Working Group III Contribution to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3.
责编/银冰瑶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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