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党史学习教育与做好中心工作相结合,激发党史学习教育的澎湃热潮。
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历史,既是一段不懈奋斗、为民造福的历史,又是一段理论探索、思想演进的历史。在党史学习过程中,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树立大历史观,坚持正确党史观,用具体历史的、客观全面的、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党的历史。学党史和悟思想是理论武装的一体两面。既要在学党史上下功夫,从历史的感性层面出发,了解和掌握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重大成就和重要事件,用党的奋斗历程鼓舞斗志、指引方向;又要在悟思想上下功夫,从思想的理性层面入手,深入理解党的百余年奋斗的基本经验、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使学党史和悟思想交相辉映、有机融合、辩证统一。
坚持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学习党的历史,不仅是每一名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还是人民群众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中走深走实。在党员学习教育中,应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联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等形式学习党史,接受一场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在全社会开展党史宣传教育过程中,要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用好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创新报告会、读书会、知识竞赛、理论宣讲等活动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努力形成全党全社会学习党史的强大合力。
坚持党史学习教育与做好中心工作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历史进程的认识越全面,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越深刻,党的历史智慧越丰富,对前途的掌握就越主动。”对于我们党而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光荣的历史使命,也是严峻的现实考验,需要对过往历史特别是党的历史进行深入学习和深邃思考,从中汲取走向未来的智慧和力量。学党史、悟思想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基础,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在于把学习成果转变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进一步办实事、开新局。要把党史学习成果转化为观照现实、干事创业、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理论武装推动全党团结、事业发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斗争本领,把握历史主动,努力成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
学习党的历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条例》的施行,为新时代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将进一步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激发起党史学习教育的澎湃热潮。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 叶子鹏 王俊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