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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的经济学本质与核心命题

作者:贺俊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

新质生产力的经济学理论内涵

新质生产力是在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因此剖析新质生产力问题的经济学本质要回到基本的经济增长理论。如果将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理解为经济增长的动力和过程,就可以基于经济增长理论构建一个有关新质生产力的经济学分析框架。根据经典的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增长包括资本投入、劳动投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四个要素。相应地,具有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特征的新质生产力,也可以从新资本、新劳动、新技术和新制度四类要素加以理解。其中,新资本和新劳动向新技术和新产业的配置,是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新资本和新劳动向数字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等生产效率更高的新技术和新产业领域流动,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新技术和新制度实现了资本和劳动新的组合和利用,推动了技术前沿的拓展和动态效率的提升,促进了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从而推动了经济增长。也就是说,从抽象物化要素的角度看,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学本质,是一个相对于传统生产函数更加有效的生产函数。在这个函数中,制度创新在驱动技术创新的同时,也驱动资本和劳动等要素进入到生产效率更高的技术和产业领域,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发展水平。

如果将新质生产力的四类要素映射到具体的经济活动主体上,则新质生产力体系由相应的投资者、劳动者、技术创新者和制度供给者四类主体构成。需要强调的是,政府、企业、公民等社会主体常常同时承担投资者、劳动者、技术创新者和制度供给者中的多重角色。其中,新质生产力体系中的投资者主要是金融机构和企业家,企业家既是金融机构投资的对象,也是投资者;劳动者包括从简单劳动到复杂劳动的所有受雇者;技术创新者主要是主动组织商业和研发活动的企业家和研发组织管理者,一名科研人员是属于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还是技术创新者,取决于其是具有企业家属性的研发组织者,如战略科学家,还是被组织从事科研活动的科研工作者,如果科研工作者具有类似于企业家承担风险并组织研发活动的功能,就属于技术创新者,而不是劳动者;作为政策的主要制定者,政府是新质生产力基本制度的主要供给者。从经济主体的角度看,新质生产力的经济学本质是一个有效的经济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具有强烈发展导向的政府通过推进制度性改革,充分激发企业家和科研组织者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活力,并以更低的交易成本促进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将财务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到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业和新模式中,各类主体紧密互动并相互赋能,不断深化市场分工、扩大市场容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新质生产力的三个核心命题

在理论层面将新质生产力抽象为生产函数和经济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条件和规律问题,实际上就是要理解构成新质生产力的生产要素或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新质生产力的四个构件之间的关系看似复杂,但其中有三个核心命题:

一是新技术牵引新资本和新劳动的形成和配置,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机制。一方面,突破性技术的大规模出现和应用打开了新的投资机会窗口,促进新的资本快速形成,同时,新技术结构与新资本结构对劳动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了劳动结构和技能结构的转变,从而促进了新的就业。虽然没有资本的形成,就不可能有技术的进步,但不是所有的投资都能形成新的技术,低效率的、仅仅是产能重复的投资不仅不能生成技术,而且可能因恶性竞争和产能过剩而损害创新者的积极性。正因此,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这意味着,当短期增长目标与长期创新目标发生冲突时,经济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作出决策的主要考虑应当是鼓励创新,而不是激励非创新性的投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从传统的投资和短期增长导向转为创新导向。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改革要有利于资本和劳动向新技术、新产业流动,特别是金融资本要能够以更低的成本配置到效率更高的民营企业和代表新质生产力方向的高技术创业企业中,没有被充分利用的高质量劳动力,可以通过创业等方式流动到效率更高的产业和企业。总之,将创新置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位置,就是通过不断发展新技术,增加新的投资机会和就业机会;通过提高资本和劳动的配置效率,促进这些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汇聚。

二是新制度牵引新技术的涌现和商业化,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源头动力。新质生产力所要求的技术创新是大规模涌现的突破性创新,如果既有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无法满足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要求,就需要推动形成新的制度供给。制度结构不仅影响技术创新的方向和强度,而且决定资本和劳动等生产要素能否被有效配置到新的技术和产业领域,有效的制度供给至关重要。不同于传统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所依托的新技术、新产业处于技术探索和产业萌发阶段,此时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都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政府和企业家都难以精准洞察未来的主导技术路线和主导商业模式,即呈现所谓的“大规模试错”产业发展特征。这时,基于市场竞争的大量企业的技术和商业探索,对于最优技术路线和主导商业模式的形成至关重要。纵观人类工业发展的历史,后发国家无不是因为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产权保护、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而实现了新技术和新产业的赶超。为此,应对科技成果、数据要素、商业模式等构成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提供更加有效的保护和利用,促进要素的有效组合和市场试错。充分激发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的活力,包括通过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更多领导干部敢于担当作为;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与公平竞争法治保障,促使更多企业家成为创新型企业家;通过科技体制改革,支持更多科研人员开展原始性创新。

三是全要素生产率是评价新质生产力发展绩效的重要维度,因而要以效率为中心组织和激励经济活动。既然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资本和劳动的配置质量,最终要看是否提升了全要素生产率,既然新质生产力的根本特征是能够大幅提升全社会的生产效率,那么整个社会在经济领域的激励结构和评价体系就不能偏离生产效率提升这一核心维度。那些推动了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家,能够获得应得的市场利润和法律保护;那些推动了有效制度和政策供给的领导干部、作出了重大科学发现的科学家、取得了突破性创新成果的科研工作者,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和社会尊重。只有将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理念贯穿于个人、组织、社会激励的各个层面,才能形成全社会追求创新、敢于创新的氛围,使我国经济成为新质生产力生根发芽成长的沃土。

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新质生产力分析框架和关键命题中,逻辑起点是制度供给,落脚点是以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的经济效率,中间路径和实现机制是技术驱动下的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的高效组合和利用。因而,新质生产力的国家间竞争表面上是新技术和新产业的竞争,本质上则是制度竞争。

一是完善有效促进创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类工业发展的历史证明,任何一个能够引领全球科技浪潮和工业革命的国家,一定是创造了新的、相对于其他工业化国家能够有效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制度体系,而这正是该国核心竞争力的载体。例如,德国开创了企业研发中心组织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促使研发更具组织性,而且企业可以更好地创造和保护其专有技术资产,因而德国在化学、机械等产业领域实现了对英国的赶超;美国创造了相对于先行工业化国家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股东权益保护更加有力的公司法、更加严厉的反垄断措施,因而提高了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涌现的速度;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可以更好地激励产业工人进行专用性技能投资,因而日本企业在工艺管理和产品质量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我国要想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新技术、新产业的引领者,需要在借鉴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能够有效保护和激励知识、数据、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制度框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竞争更加公平、要素充分流动的市场环境。

二是在恰当的边界范围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在技术复杂且相对成熟、具有全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路线的适合政府全局协调的特定领域,更加聚焦且有效地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创新体系合力,将地方政府激励切实转换到追求创新和支持创新的发展轨道上来,使我国的制度优势能够与更有效的市场机制共同构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协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伦理挑战、收入分配挑战与技术进步之间的关系。数字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领域的突破性创新和大规模产业化,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新空间,但这些技术也可能在社会和文化方面对人类构成前所未有的挑战。例如,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可能造成部分群体失业和收入分配极化,并在伦理层面挑战人类在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地位;脑科学的发展可能损害人类的自由意志;核技术的发展可能破坏人类社会的安全底线;等等。一些西方国家在解决单纯效率问题方面具有其独特性,但在统筹公平、伦理与效率方面存在协调成本高、利益团体收买等固有的制度缺陷。为此,我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正确处理好效率、公平、伦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开创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续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模式。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