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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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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文化发展的着力点

【摘要】数字科技赋能文化发展的逻辑体现在数字技术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存储载体和演绎展示场景,并通过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接口,使得文化产业内容的生产、传播、消费、贸易、扩张等全生命周期流程发生重要变革。现阶段,数字科技赋能文化发展的着力点应放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数字发展、构建数据共享平台促进跨界融合发展、持续优化文化产业完善产业配套政策、强化数字技术支撑建设文化产业内容方面,进而以科技赋能实现文化产业内涵式发展。

【关键词】文化发展  科技赋能  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化与科技之间的相互融合,是支撑新时代文化事业和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繁荣新局面的重要路径。“文化+科技”代表着一种全新的文化繁荣发展思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理念。因此,要积极面向数字科技赋能下我国文化事业和产业的新发展新动向,围绕党的二十大所确立的“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重大部署,探讨新时代科技赋能文化发展的逻辑与着力点。

数字科技赋能文化发展的逻辑

产业生产消费:推动智能生产并打造线上消费新业态。在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是推动文化产业生产、催生文化新业态的强大驱动力。目前,基于大数据、深度学习、神经网络等新兴数字技术打造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文化产业中的持续深化应用,对文化内容生产供给和线上文化消费场景等打造更是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主要体现为这几个方面:一是在内容生产方面,以ChatGPT、文心一言、通义千问等为典型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能够自动生成文本、音乐、图像甚至视频内容,这极大地丰富了文化内容的创作方式,显著提升了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让文化生产变得更为智能化、便捷化、快速化;二是在供给侧层面,人工智能大模型基于各方面即时反馈的数据信息和数字算法不断优化内容供给结构,可以更好地把握作为文化产品不同受众群体的个性化精神需求;三是在线上文化消费场景打造方面,人工智能大模型能够不断带来更具沉浸性、互动性、仿真性的全新交互式场景体验。尤其是随着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计算机图形学等数字技术的不断蓬勃发展,大模型正为线上数字媒介空间打造出更具新奇魅力的交互式数字文化消费场景。

产业扩张层面:推动产业链创新和跨界融合发展。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实现了数据信息的持续归集与分发,促成传统文化产业链条向外部发散,从而使得文化产业与相关的领域密切关联。这种依托技术应用而不断打破产业边界并向外融合的技术拓展模式,不仅为文化产业形态变革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也为涉及文化相关的内容生产带来了更加丰富和有价值的输入。数字科技能够将蕴含在城市和乡村不同区域的历史文化要素按照不同脉络加以整合,逐步产生一个基于以特定话语体系和艺术资源等为内核的中心,更进一步促进当地传统文化产业与依托自然、人文禀赋而构筑的旅游产业之间发生多维度联结,形成创新效应。数字科技在新业态下所发挥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通过用户历时和共时数据信息的分析整合后形成数据产品,供文化单位、旅游机构等文化旅游产业链上的不同主体使用,使得产业链能够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不断推出崭新的文旅产品与服务模式,打造出数字和现实融合的数字孪生、线上线下融合的虚实相生互动体验场景。

产业贸易层面:推进文化贸易成本控制和结构改革。引入先进数字技术对促进文化贸易和服务流程的优化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我国文化产业贸易成本控制总体水平和综合管理效能,并促进健全全产业贸易结构和产业走出去。一方面,数字技术能够通过降本增效,为文化产业贸易创造良好条件。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于产品内容的有效生产并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有效克服初始投入高的弊端,而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搭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生产线、数字化供应链,实现远程办公和协作、智能化生产与管理等,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通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管理、研发设计、基础建设、销售服务、沟通运输等环节中的技术性、制度性壁垒。另一方面,能够革新贸易交易结构,为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跨境流通提供新的机遇。具体而言,数字技术能够让很多在传统贸易中交易难度较大、成交效率和运输效率较低的文化产品,转化为更易快速成交的数字贸易产品,实现其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这将极大提升文化产品的可访问性。

产业传播层面:促进主流文化传播并吸引大众参与。在数字技术的赋能机制下,文化产业终端可以通过比较便捷的途径并且在花费较少成本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跨媒介传播,这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当下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数字技术的交互性则为增强文化品牌传播和文化内容传播的有效性奠定了必要技术基础,尤其是在内容传播上,产品用户不仅可以看到、听到和触摸到特定文化产品,而且这种文化产品本身能够随境而转、随人而变,形成一种能够在虚、实空间来回穿梭的多向度交互式场景。总之,先进文化内容在数字技术应用模式助力下已经逐步形成了经典文化与现代主流文化传播的全新样态。另外,由于数字文化生产的技术特质将能够使其更加有效地调动全社会的文化创作、传播积极性,这就使新时代中国数字文化拥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不同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群众借助简单的数字设备就能够参与其中。广大受众本身既是经典文化和现代主流文化的接受者,同时又是其中的积极创造者、传播者,共同打造出众多具有文化主体意识特质的公共文化产品,不断增强文化认同、文化自信,为新时代新征程不断汇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数字科技赋能文化发展的着力点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数字基础设施是支撑和实现数字技术应用的基础。近年来,我国5G基站、大数据中心、物联网基础平台等新型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持续推进,但从企业层面看,我国企业自身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总体还不够显著,因而文化企业要积极加强自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重视支撑数字文化生产和传播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和完善投入结构,进一步夯实数据中心、云平台等设施,打通制约数字文化内容生产链条各环节的壁垒,整合各方面算力服务,形成一体化高效协作体系。二是文化企业在数字化过程中要不断通过加强研发,重点解决文化产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拓展所依赖的基础较为薄弱问题,将计算能力、人工智能模型算法的研发投入作为近期的优先项,搭建起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生产线、数字化供应链、数字贸易平台;要积极参与企业间数字基础设施的开放协作,按照产业链分工要求,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之间协调联动优势,稳步推进数字文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实现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的集成运用与创新。三是在文化产业端要以找准当前数字文化产业链扩链、强链的关键点,将其与产业数字化更好地协调起来,从而有效提升全产业链条基础设施的生产效能。

构建数据共享平台,促进跨界融合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数字技术应用的基础和驱动力,是产业数字化生产中的最核心要素。数字化背景下产业跨界融合中彼此生产资源的整合,实质上就是数据的互通共享。一是打破数据孤岛,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数据标准的统一有序化。要实现全方位激发数据要素潜能的要求,其根本前提就是加强数字文化领域的标准化意识,整合行业、部门等方面的力量,加快统一数据标准和格式的相关工作步伐,以确保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领域能够共同构建一个更加互联、高效和可持续的数据生态系统,进而提升数据处理效率和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二是重视数据安全,健全安全可信数据共享平台的治理机制。数据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其生成、整合、分发、应用等环节都涉及安全和道德风险,因此要坚持用系统治理思维,切实解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这一关键问题。可以通过推动量子加密等新兴技术的研发和落地,以技术革新推动建立更加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平台。另外,应逐步健全数据治理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和加强企业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权威、高效、便捷的纠纷和问题解决机制。三是政府部门扮演好组织者和服务者的角色,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与数据分析应用有关的支持力度。政府应组织相关科研单位、社会智库、高校等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多样化途径,向文化产业和事业提供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数据分析产品和应用支持。

持续优化文化产业,完善产业配套政策。当前数字化背景下,我国应该在现有基础上不断优化文化产业,不断健全完善文化产业配套政策,以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一是持续优化互联网等产业布局,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有效支持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发展。可根据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与文化数字化战略布局,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按照精准施策、灵活可行原则,通过兼并重组、开放共享等方式,加快在互联网及其他领域的龙头企业中完成布局,促使数字文化产业从一开始就具备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来引领行业发展,推动数字产业生产和应用技术、数字文化产品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发挥政策、财政、金融、行政指导等合力作用,解决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均衡问题,确保更多的优质数字技术资源、数字文化资源成为城乡居民平等享有的公共服务产品。三是抓住“标准化”这个重要的现代治理工具,努力做到数字文化产业化过程与标准化过程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积极推动国家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在新赛道上取得领先优势。

强化数字技术支撑,建设文化产业内容。新时代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方向与基本立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肩负起传承和弘扬优秀经典文化资源和现代主流文化资源的时代重任。一是强化协调意识。针对目前VR等技术虽然已经广泛投入使用但主要还是集中于娱乐影视和游戏领域的状况,要加强系统谋划,加大对包括经典文化和主流文化在内的数字文化消费内容开发和体系化建设,充分发挥软件、硬件两方面所构筑的整体优势。近年来,我国已有一些成功探索值得关注,例如,在2023年11月开幕的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上,贵州展馆推出的重点文旅项目“红飘带”,就通过运用虚拟现实技术,面向全世界讲述中国长征故事。二是按照“两创”方针不断增强数字文化内容原创能力。科技赋能文化发展的内在逻辑表明,文化始终是科技发展的灵魂。要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人工智能分发技术、增强现实(AR)技术等新型数字技术在文化创作中的全方位应用打造新型文化创新平台,将数字文化产品的形式和内容统一起来。三是以强国复兴为指引,树立数字文化品牌。基于数字技术、数字媒介的技术优势,善于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将优秀文化内容符号转化为适合于数字传播途径的系列优质数字IP,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话语体系,支撑数字文化产业和传统文化产业有机结合,由此促进文化产业全链条有效延伸并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要积极汲取品牌运营方面的有益经验和理念,从链条上下游和国内国外两个方面持续推动文化产业突破产业边界,树立更多与强国复兴新征程相适应的数字文化品牌。

(作者分别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美]安德鲁·芬伯格、[澳]丹尼尔·麦卡锡、闫书帝:《科技、文化与批判理论——安德鲁·芬伯格访谈》,《哲学分析》,2023年第6期。

②向小薇、周建中、刘杨:《关于科技资源科普化的制度要素探析及政策建议——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中国科学基金》,2023年第6期。

责编/孙垚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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