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的纪律规矩搞清楚、弄明白,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以上率下领学。“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在党内和社会上处于重要位置,具有强大的行为导向和风气引领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层层示范,有效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关键少数”须展现关键作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关键少数”须把握关键环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坚持按程序规定决策,按纪律要求办事,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真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以案示警促学。用好警示教育“活教材”,为党员领导干部注入“清醒剂”,是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要深刻剖析近年来的违纪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真正让铁纪“长牙”、发威。要分层分类指导学,针对单位层级不同、工作领域不同、对象特征不同的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以行知止践学。“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千万不能停留于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喊在嘴上。倘若党的纪律规矩变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丧失其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抓牢纪律这把戒尺,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将纪律教育与具体实践工作结合起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律规矩的护航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