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生与死的现象具有客观性、必然性、不可逆转性。中国文化体系的开放性使得儒释道三家思想能够在发展演变中形成会通共生的格局,随着中国古代朝代更迭和社会发展,儒释道三家的生死观也在长期碰撞交流中逐渐互融互补,共同形成了生死认知体系。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哲学和人生智慧,为当下认识生死和理解生命价值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生死观 古代 流变 借鉴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溯源
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中,生与死是古人极为关注的问题,也是古人必然要面对的事情。对于生死问题的探讨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神话与原始信仰。神话作为一个民族文化发展的基石,承载着先民对当时社会和自然现象的认识。生死观在中国神话中体现为一种生命状态的结束与另一种生命状态的新生。如盘古开天辟地用自己的躯体化作山川河流;夸父追日时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山海经》中的蛇既代表着灾难与死亡,另一边又因其繁殖力代表着重生……这些上古神话都体现着生命结束时从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转化即生死循环的过程,反映了中国人对宇宙循环和自然规律的最初认识。
此外,早期古人的生死认知还基于对自然力量的崇拜和神灵的信仰。中国古代生死观的雏形离不开原始宗教信仰和巫术。殷商时期,巫术文化盛行,人死为鬼的观念在当时占据主要地位。这时的古人认为生者与死者生活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中,这两个世界之间不是完全封闭的,而是可以互相联系的。巫师通过祭祀等方式可以让生者与死者进行沟通;通过神灵救治生命,延长生命;通过巫术仪式和祈祷,帮助亡灵得以安息。总之,在中国古代社会早期,先民对于生与死的认识还处在蒙昧时期,利用巫师巫术、鬼神信仰认识生死在当时占据主要地位。
春秋战国时期在沿袭前人鬼神信仰的同时,中国古代生死观逐渐呈现出理论化、哲学化的特点,儒家、道家、法家、墨家、阴阳家、纵横家等先秦诸子都对生死问题作出初步探索。
道家认为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是由“气”构成的,基于此,老子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注重提升个人修养,追求个人精神解脱。《庄子·知北游》中提出“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在庄子看来,人的生命无非是自然界赋予的形体,生与死是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但生死相依,死亡也意味着新生的开始。
儒家作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学派,孔子及后世儒家形成了丰富且具有深远影响的生死观。第一,儒家认为生死都是自然现象,应坦然接受。《论语》记载了孔子的弟子季路向孔子请教如何侍奉鬼神的故事,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在这里孔子并未回答什么是死以及鬼神的问题,而是强调重视“生”,重视活着的意义和价值。第二,儒家提倡尊重生命,保护生命。孔子认为人是汇集了天地、阴阳、鬼神、五行精华的集合,人在自然界中具有崇高的地位。荀子提出:“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作为“天下贵”的人,儒家主张尊重和保护人的生命。针对春秋以来各国战争频发的问题,孟子主张“仁人无敌于天下”,反对大量屠杀和残害生命。第三,儒家主张舍生取义。孔子提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也提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种思想体现了儒家在面对生死时的浩然正气和家国情怀,他们把追求仁义、真理看得比生死更为重要。
墨家认为“万事莫贵于义”,人们可以为某种价值准则选择赴死。在对待人死后的问题上,墨子主张坚持节俭原则,他认为“厚葬”会导致“政荒国贫”“匹夫贱人”并进行批判。法家思想是较为典型的政治价值高于其他一切的思想,韩非子认为国家的生死存亡高于个人,这种单纯以政治为最高价值准则的生死观在现代社会并不可取。除了这些学派,诸如阴阳家的“生死本为一体”等等,这些思想都反映出中国古代生死观的探索逐步走向理论化、哲学化。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发展脉络
自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逐渐发展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思想。董仲舒把儒家学说同当时社会需求相结合,他提出“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将仁义作为高于生死的最高原则。受儒家思想影响,汉代诗歌同样呈现出儒家思想的精髓,将儒家文化和道德体系融入其中,为社会正面教化产生深刻影响。东汉思想家王充是道家思想的重要传承人,他提出了“无神论”的主张,建立起无神论思想体系,试图打破人们对于鬼神的迷信,引导人们回归现实社会。
两汉之际,佛教传入中国,为中国古代生死观带来更深厚的意蕴。佛教认为“苦海无边”,人生下来就要受苦,死亡并不能摆脱苦难,只有控制自己的心念,不为外界所影响,苦难才会消失。佛教主张因果报应、善恶“轮回”,认为人在实现真正的觉悟之前,一直处于轮回之中,根据人在生前所产生的“业”,来生会有地狱、恶鬼、畜生、阿修罗、天、人等六种轮回,而产生轮回的主要原因是“十二因缘”,人只有超越自己,超越生死,成为佛,才能实现永恒的幸福。佛教自两汉传入中国以后,在东晋南北朝时产生广泛的影响,使得佛教发展成为能够和儒道并提的一种理论。
隋唐时期多元文化融合发展以及较为开明的社会风气再加上唐代皇帝对佛教的推崇使得佛教及各类教派能够得到重要发展。作为外来宗教的佛教在实现本土化以后,同儒家、道家融合发展,逐渐形成“三教合流”的局面,以儒释道三家为支柱的中国古代生死观基本确定下来。
宋代以后,儒释道三家思想融合发展变得更加深入,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生死观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探索。宋元时期,程朱理学作为儒学中具有代表性的哲学思想,他们将道德置于人的生命之上,在生命和道德发生冲突时,应将道德作为优先选择。程颐还提出“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穷。”他认为整个宇宙就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过程。不论是以道德为基础、还是以气为基础的生死观,这些理论并未超出传统儒家生死观的范围。明朝皇帝朱元璋首开三教合一的风气,王阳明作为明朝著名哲学家,他以程朱理学为基础,在儒学基础上引入道家和佛家思想创立“心学”思想。王阳明悟道的关键在于他对于生死的看法,他提出的“良知了生死”,将“致良知”作为追求生死问题的根本。
明末清初,随着传教士的东来,中西方文化逐渐开始在真正意义上有了接触和碰撞,西方传教士在向中国传播西方科学技术的同时,也向中国引入了西方思想文化的内容。来自古希腊、基督教等的生死观逐渐打破了中国本土以儒释道为主体的生死观认知,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古代生死观的内涵。
总之,中国古代对生死问题的研究自有生命诞生以来就没有停止,中国古代生死观的流变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过程。从远古神话到原始祭祀再到百家争鸣,直到佛教传入中国并产生重要影响后逐渐搭建起以道家、儒家、佛家三家为核心的生死认知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以儒家为主流不断延续发展。中国文化体系的开放性使得儒释道三家思想能够在发展演变中形成会通共生的格局,儒家和道家侧重于强调生命现世的意义,认为死的意义应该回照在生的维度中得到体现,因此注重对生的规划。佛教将生死的阐释置于前世、现世、后世的三世纵向维度中,基于因果轮回的逻辑创造出系统的美好世界与彼世理想,这样死的意义不仅在于生前的表现,更重要的在来世和轮回之中。这一认知弥补了儒家和道家本土生死观念对死后世界描述方面的缺憾。中国古代生死观的发展结合社会、宗教、哲学等多种因素,体现着古人对生死问题的见解不断理性化、多元化,搭建起中国古人对生死与生命认知的多维立体框架,影响着世代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特征
生死具有客观必然性。中国古代诸子百家的思想中蕴含着对生死必然性问题的深刻见解。在生死问题上,《论语》中有“死生有命”的论述。道家对于生死的必然性同样有深刻见解,道家用天地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来说明生和死的必然性。中国古人相信,在生死与命运之中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可以超越世俗,影响甚至掌控着人的行为、安排人的生死,这种力量即为天命。中国古代天命观体现了古人对于神明的敬畏,折射出天与人冲突、融合的双向互动,更体现出古人对于神道即自然规律的尊重。
生死具有超越性。从时间维度来看,人从生到死是有限度的,在生物学角度上任何人的生命都无法实现永存。面对岁月长河中个体的有限生命,中国古人展现了不同的人生态度,用多维的视角和价值超越生死的有限维度,增加生命的厚度。儒家作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思想,较为深入地影响着中国古人的生死观。儒家将个人生死汇入家庭、群体、社会和国家发展之中,以生见死、以死观生,从而超越时空和肉体的界限,实现精神生命的永恒。
第一,以内圣外王实现生命价值。内圣即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以此为基础才能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外王即匡世济民,建功立业。通过“立德”“立功”“立言”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道德修养、建功立业、著书立说之中,把个体小我融入社会大我,把有限生命融入无限价值。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文天祥发出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表达出他的民族气节和舍生取义的生死观。司马迁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表达自己对生死的抉择。
第二,以宗族繁衍延续生命长度。个体生命终有结束,但只要血脉不断,子孙种族就是对生命的间接延续。道家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探究生死问题,提出两种超越死亡的方法。第一种以“生死齐一”为指导,落脚于精神认识,接受生死之循环,完成对死亡的超越。“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生死本质上就是在一气的转变之中。所以,死亡对应的不是结束而是新生,即“指穷赞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第二种即通过达到“长生”的理想境界超越死亡。其中既包括通过延长寿命超越自身生命的有限,也包括最终达到“成仙”来超越自身能力局限,展现出对生命无限维度的追求。受此影响,修仙问道寻求长生不老、永存天地间成为古代上至统治者下至平民百姓的普遍追求。佛家对生死的理解置于轮回,追求精神永存。佛教讲究善恶因果,在有限生命中应该扬善惩恶。对于死亡,佛教认为世间皆在轮回之中。人的死亡只是肉体上的消亡,人的神识并不会随躯体的死亡而死亡,神识将伴随生者生前的善恶继续投生于反复循环的六道轮回之中,生生不息。中国古代对于有限生命的认识总体是积极向上的,虽然生死有限度,但古人努力破解生死限度和超越生死的矛盾。正是有无限的价值追求才使得个体生命的价值实现了从有限到无限的转变,展现出生命意义和价值的无限性。
生死之间即为命。对于命运的态度,儒家与道家的理解则各有千秋。儒家更主张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完成“三不朽”人生使命,相比之下道家面对命运更多是接受与顺从。这两种对于生死观的不同认识虽看似矛盾但互相补充。儒家为社会治理提供了秩序和原则,道家则不断尊求人与自然、宇宙之间的平衡与规律,两者结合起来为中国古代生死观架构出个人、社会、自然、宇宙的纵横关系。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死观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死哲学和人生智慧。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即使有很多手段可以延长人的生命,但每个人还是会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从出生到死亡,如何最大程度发挥生命价值的多样性,如何理性面对和走向死亡是古人留下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不断探索。
(作者为江南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执行院长、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杜思雨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编/李一丹 美编/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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