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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最大增量”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也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的关键环节。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社会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关键动力,是加快实现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赢得全球竞争战略主动的必由之路。高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侧。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要坚持供给、需求、服务全链条协同发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赋能科技成果源源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强化原始创新,增加高质量成果供给。基础研究处于从研究到应用再到生产的科研链条起始端,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高校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是重大科技突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也应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阵地。《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2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显示,与发达国家横向比,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这需要集聚创新资源,更好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源头创新中的作用,注重国家级高校院所和地方高校院所之间的联动和优势互补,提高科技研发活动的针对性,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强化事前转化前景评估,实现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产业的有机衔接和精准对接,确保科技成果供给从源头上更加符合国家社会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当前,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紧紧抓住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资源优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解决原创性前沿问题和“卡脖子”关键核心科技,聚焦企业技术革新和产业创新,回应新领域新赛道发展需求,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应用推广呈现融合式、全链条迭代进阶之势的大背景下,不断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最大增量”,走好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发挥原始科技创新对产业变革的驱动作用。

深化需求牵引,做好成果转化供需对接。科技成果转化一头连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一头连着企业。科学技术创新从供给侧为产业创新提供源头活水,推动新技术和产业在交叉融合中催生新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创新从需求侧为科技创新提供应用和资金支持,两者在互动中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实现“从0到1、从1到N”的跨越。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企业既是生产者,又是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者;既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集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者、组织实施者、风险承担者和商业价值的实现者等多重角色于一身,是提升成果转移转化效率的关键主体。企业能够敏锐感知市场真实需求和发展态势、有效引导科技创新方向,能够协调多方需求、凝聚科技成果转化合力。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的需求牵引作用,建立企业与高校院所“线上+线下”常态化对接平台,发挥企业的技术基础和市场敏感优势,形成企业根据需求“发榜”、高校和科研机构以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揭榜挂帅”的机制,精准开展订单式科技成果转化,打破科技创新供需之间的“藩篱”,破解成果脱离需求“不接地气”、应用性不足、供需不匹配、信息内部循环等弊端,实现从科研到转化应用的良性循环。

优化服务平台,助力成果快速熟化转化。当前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已从传统的线性化单链条模式,转变为体系化场景化驱动的融合模式。科技成果转化是全链条多要素发展创新,要注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要素流通和联动。从基础创新到应用创新,再到技术转化和形成市场化产品之间存在复杂的联系,需充分调动科技成果转化各方积极性,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升级,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从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需求端落地的中途,离不开全链条全周期专业化的精准服务。破解成果转化“中梗阻”,要优化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明确政府、产业、高校、研究机构、金融、中介、应用等多元主体在创新产业链不同环节的职责,搭建从研发到技术到产业的全流程、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政策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解决高校科技成果“不敢转”“不愿转”“无处转”“缺钱转”“没人转”难题。加强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建设,打造集研发、转化、孵化、服务、产业、资本等功能于一体的高能级规模化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孵化转化载体,加强后续实验、可行性研究、推广开发等分析服务,缩小基础研究成果与商业化产品之间的鸿沟。打造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引导资金向可转化的高质量专利成果倾斜,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的杠杆作用。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单位、部门和多种机构属性,需要明晰功能定位,厘清责、权、利,构建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的策源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和平台,金融机构、应用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加速器,政府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制定者和重要引导推动者。要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的驱动作用,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培养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要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赛马比拼”机制,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动态监测,将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及成效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资产管理模式,降低科研人员的风险顾虑,提高其收益预期,增强高校科技成果从“要我转”到“我要转”的动力。只有贯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的科技创新全链条同向发力、攥指成拳,打通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卡点,建设“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生态,科研成果才能持续从实验室走上生产线,不断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作者:朱培蕾,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潘旺旺]
标签: 科技创新   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