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本色。
学而不辍,在深研细悟中铸就纪律自觉之基。“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规党纪体系中的基础性法规。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内容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贯穿始终,通过全文精读、批注细读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以“吹糠见米、拉锯见末”的真功夫、“日拱一卒、功不唐捐”的慢功夫把《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刻印于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要深入学习理解“增写”“修订”的内容,把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学清楚、悟明白,逐章逐句地学懂弄通《条例》中的每一条、每一项,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从而在扎实的学习过程中形成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
辨如有明,在自省自警中筑牢慎微自守之魂。“明者慎微,智者识几”。气泄针芒、堤溃蚁穴,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念党纪“紧箍咒”,收紧规范言行的“金箍圈”,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自省自警中,直击思想作风等问题痛处,同时针对查出来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紧抓不懈补齐短板弱项,真刀真枪改出实效。在纷繁复杂的生活中坚守自我,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建好“防火墙”“隔离带”,坚决把“小火苗”挡在门外,做到克己慎行、防微杜渐,永葆干部本色。
持之以恒,在笃行实干中走好奉公自律之路。 “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不仅在于“学”和“习”,也在于“行”,更在于为了更好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纪律的本质要求是为政清廉、秉公用权。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牢固党纪观念,将党纪学习成果融入为民实践中,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巩固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把群众意见作为衡量工作得失“最好的尺子”,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用党纪学习教育的“热度”增添为民服务的“温度”,真正把“坚持人民至上”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作者:邢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