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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红: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农村老有所养

长期以来,关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研究一直是我国政府界、学术界和企业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和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因此,党和政府在明确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的同时,对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采取了既开拓创新、又谨慎试点推进的原则。为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我国于2014 年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社会政策之一,其所取得的政策效应引起了包括世界银行、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国际劳工组织等诸多国际组织和许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相关机构以及国际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然而,加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统筹层次较低、城乡差距较大、待遇水平提升较慢等问题,使得城乡居保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未来十五年既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发展期,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面对深度老龄化、快速高龄化和长寿化的重要转型期以及相关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化转制期。如何把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数及其变化,系统认知城乡居保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该制度的演进与发展,是基于“提低扩中”的视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推动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城乡居保待遇确定机制。合理划分居民基本养老需求的层次结构和消费项目,运用科学的分析工具准确测算养老金替代率适度区间,在此基础上,结合制度发展目标和城乡经济增长情况确定城乡居保目标替代率。第二,优化城乡居保待遇结构,建立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完善个人缴费及补贴方式。第三,制定农民“离土”退休金制度。第四,建立高质量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乡村全面振兴要素的金融纽带。第五,提升“提低+扩中”待遇水平,创新农村老有所养的全产业链政策支撑模式。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调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