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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青年学习班】走好党纪学习教育“清风路”

幻灯片-理想中国·青年学习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契机,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点亮善学“启明灯”、高举崇纪“航标灯”、拉响严守“警示灯”,做到知纪于心、守纪于行,照亮脚下“清风路”。

点亮善学“启明灯”,照亮深学细悟的知之之路。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再次修订,对新形势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有重要意义。广大党员干部应从《条例》源头出发,不仅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做到心中有数、知行知止,还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形式以案“促学”、以训“助学”, 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对于偏远山区文化程度低、年老体弱的党员,不能将《条例》“一送了之”,要善于运用“民情大走访”组织开展“辅学”“讲学”等活动,确保学习内容一章不落,参与人员一个不少。    

高举崇纪“航标灯”,照亮检身自省的慎独之路。“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条例》是“航标灯”,也是“鉴瑕镜”,广大党员干部要鼓起“固根铸魂”的勇气,对标《条例》守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亦要提高“补钙壮骨”的意识,坚守“慎初、慎微、慎独”的处事原则,不断加强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主动接受警示教育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以“如履薄冰”的谨慎加强自我约束,保持清廉清正清白清纯本色,用律己之心凝聚磅礴动力。

拉响严守“警示灯”,照亮执纪笃行的实践之路。柴薪锋利之时,方知斧头利否。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时,要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勇担重任、攻坚克难中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以一颗敬畏之心履职尽责。要永葆“笃行之心”,时刻绷紧纪法之弦,拒绝“停一停、歇歇脚”的懈怠思想,定期对工作生活来一次全面“大体检”,确保教育成果经得住时间打磨、经得起实践检验。(作者:吴宇)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