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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党纪学习教育“四种人”

当前,全党正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深刻内涵,以党纪为纲、为尺、为镜、为绳,争做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的“内行人”“明白人”“清醒人”和“老实人”。

以纪为“纲”勤学习,争做自觉学纪的“内行人”。学纪是知纪的基础,也是明纪守纪的前提。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做到逐章逐条学、逐句逐字学,联系实际学、带着责任学,把遵规守纪印在心里、落到实处,让铁的纪律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要把党纪学习作为终身“必修课”,融入日常、抓在平常,推动党纪入脑入心,深化党纪理解运用,做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内行人”。

以纪为“尺”画方圆,争做准确知纪的“明白人”。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是“高压线”也是“生命线”,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时时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必须习惯以党纪为尺,知道什么能做,能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停下,要停在什么位置,把控尺度,不越雷池,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在做事之前对照党规党纪,把红线卡准、把底线描清,做自净其意、自严其身的“明白人”。

以纪为“镜”正言行,争做心中明纪的“清醒人”。党员干部要坚持以纪为镜、以案为镜,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将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自警自省自重自律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经常性、深入地对照《条例》照照镜子、整整衣冠,对照群众的期盼、对照先进的典型,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净化交往的“圈子”,常破“心中贼”,做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清醒人”。

以纪为“绳”严约束,争做严格守纪的“老实人”。新《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广大党员拉直了“纪律之绳”,明确了行为底线。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在察实情、谋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争当做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甘于奉献的“实干家”。始终保持初心,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在“田间地头”“走街入户”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做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老实人”。

(浙江杭州西湖云创集团 刘畅)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