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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房地产新10条”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5月27日,浙江省永康市召开2024年永康市房地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当日新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政策措施》),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该项“新政”的出台是永康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落实惠民、惠企措施,促进永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和积极探索。

据悉,《政策措施》从购房补贴形式、公积金支持政策、延续契税补贴等方面制定10条举措。

其中,在购房补贴方面,永康对人才购房群体、多孩家庭、首次置业群体等群体分类施策,实施差异化补贴。

针对人才购房群体,永康将实施2024年度人才购房补助。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实行即报即审,根据年度人才购房补助额度,先购先得。同时,优化人才购房补助发放路径,允许人才购房补助款用于人才申购房产的首付款。

针对首次置业群体,永康将实施“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永康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审核为准),于2024年9月30日前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给予7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每套不高于10万元。根据年度补贴额度,先购先得,与人才购房补助、房票不叠加使用。   

 针对多孩家庭,永康将实施一手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补贴。其中: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根据年度补贴额度,先购先得,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该政策补贴与“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可叠加使用,与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不叠加使用。

在提供公积金支持政策方面,永康将推行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在本市内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品房认购协议》的首付款金额。

在契税补贴方面,永康将此前的契税补贴实行时间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补贴规定,在永康市购买首套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60%给予补贴。

此外,永康还在放宽预售许可面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非人防地下车位(库)登记政策、扩大补贴范围、补贴额度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围绕购房补贴标准、购房补贴申请条件、购房补贴申领手续等内容积极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郑旭华)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