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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爱国之属性 铸就爱国之力量

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下称《爱国主义教育法》),不仅回应了人民对国家浓浓深情,更是以法治之力保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广大青年干部要深刻把握爱国主义教育之属性,铸就爱国之力,奏响爱国奋斗的时代最强音。

把握政治性,铸就忠诚力。《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等列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了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这一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根本政治属性和政治方向。我们要依托“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引导广大青年干部从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爱国主义问题,正确认识“爱国何以是中国人的本分和职责”,锻造热爱祖国、矢志报国的意志品质,提高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价值自觉,增强承担起新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同时,对任何试图诋毁社会主义的不良言行,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始终保持爱国主义的主旋律。

把握法治性,提升续航力。随着《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以往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相比,当前爱国主义教育已从政策和道德教育层面上升到法治层面。其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职责,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涉及的全部内容、重大关系等都作了明确系统的规定,使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有法可依。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包括利用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各类资源,通过功勋荣誉表彰和各种纪念庆祝、民俗文化活动,通过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宪法宣誓等仪式等,让广大群众在接受文化熏陶中升华爱国情感,让爱国主义教育拥有更强大的续航力。

把握系统性,提供保障力。《爱国主义教育法》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整体进程以及各方面环节都作了系统规定。这次施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从上到下各级主体责任,形成党政共管、上下齐抓、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基本格局,使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出前所未有的最大化、整体化、全面化的效果;对爱国主义教育各要素、各环节、各步骤进行了优化升级、耦合联动,为爱国主义教育迈向新高度、取得新成效提供法治保障。我们要把握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性特点,注重统筹结合,鼓励组织、个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支持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支持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作品和出版物等,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

把握全民性,增强凝聚力。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即不分行业、地域、年龄、性别,广大群众均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这一主体,并对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针对性规定。我们要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求,充分挖掘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方法,尤其是在互联网发展新形势下,要加强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空间建设,以时尚新颖快捷的方式方法吸引人们,激发爱国心、强化报国志,融入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中,增强全民凝聚力。

把握开放性,扩大影响力。爱国主义教育不能关起门来搞,而应该与实际生活接轨,与社会实践接轨,甚至与国际接轨,既要坚持“守正”,也要突出“创新”,要借鉴世界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为我所用。如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成功经验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减贫脱贫实践提供样板;我国综合运用和坚持科学思维把握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理论成果与成功经验,也必将为世界各国增强国家认同与文化认同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同时,要通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广大青年在国际舞台上传播爱国主义精神,将中华儿女独特的文化传统融入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之中,镌刻在世界历史前进的宏伟蓝图之上,增强中国文化在世界舞台中央的话语权,进一步开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崭新局面。

“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广大青年干部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汇聚起无数个你我的力量,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勇毅前行。

(邓志文)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