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事业的成功推进离不开科学方法论的指导,“先立后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原则。从历史维度看,我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历了从“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的方法论转变。“先立后破”的方法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继承与实践深化,实现了方法论层面的创新突破。新征程上以“先立后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应坚持“立”字当头,以系统思维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以“破”疏堵,把握好“时度效”。
【关键词】“先立后破” “先破后立” 全面深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2024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强调:“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探索出了推进改革事业发展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其中,在行动纲领层面,“先立后破”成为了党在各领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原则,这一方法论内蕴鲜明的历史纵深与深刻的理论机理,是党在方法论层面的重大理论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深刻领悟“先立后破”的方法论意涵,在实践中以“先立后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从“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的方法论转变
从历史维度展开考察,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的实践历程大体上经历了从“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的方法论转变,通贯其中的是党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坚持。结合不同时代具体背景选择切合实践条件的方法原则,是我们党持续有效推进改革事业发展,创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的关键所在。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我们党面临着百废待举、百业待兴的历史局面,带领人民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成为这一阶段党的实践主题。正因如此,“先破后立”成为这一阶段党扭转现有发展局面的主要方法原则。在思想领域,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支持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逐步破除“两个凡是”的消极影响,为新时期思想转变打开了窗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对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而言,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没有既成的模板可供参考,也并非在起步阶段就绘就出了各项工作的发展蓝图,因而改革必然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局部破除旧有体制束缚的基础上,探索各项事业发展的正确道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历程中,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开展的“包产到户”在促产增收方面成效显著,最终发展确立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我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对外开放问题上,由邓小平同志支持开展的经济特区建设工作在启动初期引起了党内关于“搞经济特区是不是旧时代租界翻版”的争论,然而经济特区以令人惊奇的发展成绩证明了自身的划时代意义,我国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渐次形成。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从经济领域到其他领域,改革开放事业在起步阶段以破局发端,在尝试、摸索中探索建立新发展模式的正确道路。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得以形成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先破后立”的政治决心和实践方法,全方位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推进,为民族复兴伟业奠定了制度根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全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任务,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成为我们党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作为改革开放新阶段的目标任务。在这一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这一阶段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将“先立后破”明确为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宏观实践方针。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稳定与秩序构成了推动发展的前提要件,在更具活力的新制度建立之前,如果直接破除旧有制度,则会使改革丧失着力点。因而,在淘汰落后于时代需求的制度之前必须依照法制程序建立起新的制度支撑。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法理根据是在各领域深化改革的必要前提,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步骤。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擘画了发展蓝图,这是“先立后破”方法论在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各项制度基本成型的新阶段,“全国一盘棋”、谋定而后动应当成为推进改革的应然思路,因此必须针对具体领域构建全面系统的制度模型,疏通阻滞改革进程的堵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先后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总体方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一系列系统勾勒相应领域的制度框架、针对性解决发展痛点的改革方案,在实践中不断贯彻“先立后破”的方法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入了动能。
“先立后破”方法论的内在机理
中国共产党从“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的方法论转变具有深刻的理论基础。新时代对“先立后破”这一方法论的明确经过了审慎的实践考量,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探索与深化,是我们党在推进改革开放事业方法论层面的重大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构成了从“先破后立”转变为“先立后破”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了社会发展更迭的客观规律:“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新旧交往形式的更替是历史客观发展的结果,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我们党作为推动历史发展的自觉主体,要担负起推动新旧交往形式更替的历史任务,因此,“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与“新交往形式”的替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下发展为“破”与“立”的实践要素。“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破”与“立”是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能动实践,属于“创造历史”的范畴,因而我们党正是立足于不同时代的具体境况,对“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即对改革开放不同阶段面临的历史境况展开考察,进而对“破”与“立”的实践次序作出抉择。
在改革开放事业起步之前,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作用不断显现,迫切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推动生产关系变革,进而带动各领域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在彼时的世界经济协作体系中也存在着大量能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产业转移需求,承接这些需求同样需要中国引入与之相适应的市场因素,然而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因素存在互斥效应,因此必须在逐步破除旧有体制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制度框架。当前,改革事业进入新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现有体系不平衡、不完善的问题,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霸权主义为世界整体局势注入了不稳定因素,对我国现有秩序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推进各项事业向好发展,应坚持“先立后破”的方法论,巩固现有格局面向未来持续释放系统活力的根基;还应当探索建立更为完善的制度框架,以系统思维破除阻碍发展的堵点,以此实现稳定与变革的有机统一。我们党在新时代对“先立后破”方法论的运用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坚定继承。
“先立后破”的方法论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中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创新。由于马克思与恩格斯没有直接参与过社会主义实践,因此只对社会制度更迭的一般规律进行了宏观揭示,而未能具体阐释两者更替的现实逻辑,因而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没有对这一过程在自觉主体视域下具体实践路径的阐释,中国共产党则以“先立后破”的方法论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延伸与探索。如果说“先破后立”是中国共产党推动旧制度破除与新制度建立这一客观进程的理论自觉,那么“先立后破”则是中国共产党对完善各领域既有制度,为制度合理化积蓄积极因素作出的理论探索。概而言之,这一方法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如下四个方面的实践指导。第一,要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结合,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改革是实现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基本条件。第二,要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时度效”分别指时机、程度、效果,把握好这三个实践要素,可以抓住改革的关键问题,明晰改革的步骤方式,从而掌握改革的客观规律。第三,要做好与改革相配套的思想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实践经验。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思想共识是改革平稳进行的坚实基础,必须通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保驾护航”。第四,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立”与“破”的实践抉择应当置于各个具体领域的系统视域中进行,同样,改革的实践主体也应当用系统化的协作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先立后破”的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与深化,因而是我们在新征程上应当坚持的方法原则。
以“先立后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民生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破解上述问题,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继续运用“先立后破”的方法论,一方面要坚持“立”字当头,把准改革方向,系统构建更具活力的机制;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破”疏堵,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坚持“立”字当头,以系统思维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首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责任感,推动改革持续向“深水区”迈进。应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的改革举措落实机制、改革创新激励机制与改革督查机制,为新征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锻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其次,充分发挥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加强与改革配套的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的具体方式层面,坚持“立”字当头,要求我们科学规划改革工作,努力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在统筹发展全局的基础上思考“破”的对象与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立足国情,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渐进式推动技术变革与绿色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确保能源体系安全平稳转型。在新旧动能转换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制度建构或改革试点将新机制、新动能确立起来,淘汰旧有机制与传统动能。
坚持以“破”疏堵,把握好“时度效”。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与发展堵点必须以“时度效”为准则,坚持系统观念,既不能过度超前或滞后,也不能力度失当、急躁冒进,而要以改革实效为追求。把握“破”的时度效需要我们在实践维度展开广泛的考察与调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明确了12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其中一个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在新征程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应当开展广泛调研,获取现存制度体系堵点、卡点、断点的真实信息,把握“破”的时度效,推动改革事业行稳致远。
(作者为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博连读生郑家璇对本文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
④《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
⑤《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国政府网,2021年7月30日。
⑥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
⑦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
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
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21年12月11日。
⑩习近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3年第14期。
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23年12月13日。
⑫习近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求是》,2023年第22期。
⑬《习近平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人民网,2013年7月25日。
⑭《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中国政府网,2023年3月19日。
责编/银冰瑶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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