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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在京流动党员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5月25日,山东定陶在京流动党员党委开展“党纪学习不断线 流动党员不流学”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保证流动党员“流动不断线、流动不流学”,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京支部委员、在京流动党员及在京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等20余人参加会议。党委书记李鹏,党委委员程传雷出席会议,党委委员臧学雨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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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党委书记李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部分进行了领学讲解,要求每位党员原原本本地抓好《条例》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髓要义。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推动党的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里、落到行动上。

党委委员程传雷传达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陶里红鸢”工程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让流动党员“流而有序”“流而有学”“流而有为”,教育引导流动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会议指出,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性、丈量工作,力争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推动党的纪律转化为共产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学,加强引导在京流动党员要在“学纪”中进一步锤炼党性,在“知纪”中进一步校正言行举止,在“明纪”中进一步强化自警自省,在“守纪”中进一步激发干事动能,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提升党员精气神、促进在京干事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任能旺)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