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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式现代化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作者:徐飞(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项目首席研究员)、胡铖(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基地研究员)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唯经济论”“唯速度论”的发展路径,追求质与量协调,强调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共进。“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是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深刻注解,为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锚定了正确方向。

新时代以来,我们通过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深化社会保障体系等,书写了高质量发展的民生篇章。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式现代化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基本遵循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大事定准,小事才能做好;小事做实,大事才更有谱。为了人民的现代化,才有意义;依靠人民的现代化,才有动力。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走得通、行得稳,关键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重要的“出发点”、坚实的“落脚点”。

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侧重量的积累转向侧重质的提升转变,呈现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新趋势。这要求我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以“大民生观”指引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比如,立足普惠民生观。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其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发展途径和推进方式也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超大规模的人口既能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超大规模市场,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要善于将“人口红利”转化为“人才红利”,调动与激发广大人民投入中国式现代化的积极性、创造性。

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又如,发展生态民生观。

绿色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亮色、底色,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中国式现代化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事实上,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是高度统一的。绿水青山既是金山银山,也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强调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把人类活动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限制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再如,倡导互利民生观。

“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摆脱了殖民、扩张、掠夺的发展逻辑,摆脱了依附发展、梯度进化的文明逻辑。

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是中国基于自身历史和国情作出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式现代化与奉行扩张主义、霸权主义的西方式现代化模式的本质区别,源于中华民族“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精神追求,并践行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之中。

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我们在脱贫增收、民生保障、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实践路径

在中国式现代化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需要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立足全局看局部,把握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形成底线民生、基础民生和品质民生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强化就业扶持。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契机,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新质生产力通过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匹配的新兴产业亦可催生新的产业和岗位。与之相伴,要进一步牵引劳动者素质的全面提升。通过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在线教育、虚拟现实、远程授课等多种方式,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这一结构性就业矛盾。

同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通过搭建数字化平台,实现对就业形势、趋势的有效监控和预测,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帮扶,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减少不合理的就业限制和就业歧视。

第二,完善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要发挥好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制度,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政策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要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成员通过慈善捐赠、公益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救济。

第三,优化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本质上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主体围绕公共产品而形成的互动合作。新形势下,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技术凝聚和平台集成赋能公共服务模式转型,实现服务逻辑从被动向主动转型、服务范围从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服务范式从单一线下向虚实融合的多场景转化。

可通过搭建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服务运营平台,助力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与作业效率的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响应速度。在此基础上,注重提供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的公共服务内容,有效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

此外,公共服务机构可探索完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通过监测客户满意度、收集反馈意见等方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口碑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