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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村(社区)巡察质效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乡村振兴,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来护航。要把对村(社区)巡察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乡村全面振兴成果。

把握政治监督职能定位,找准巡察监督热点重点。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进行的全面“政治体检”。对村(社区)巡察要始终围绕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紧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这一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关键少数”,瞄准乡村全面振兴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重点,坚决纠治贪污侵占、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问题,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确保好政策取得好效果。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要重点关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整治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担当作为精神不足等问题,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

坚守以民为本价值取向,着重关注群众急难愁盼。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巡察监督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纽带功能,把人民立场贯穿巡察工作始终,走好群众路线。要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多渠道拓宽群众参与巡察通道,全方位收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心贴心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紧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层民生“小切口”,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坚决纠正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真正把巡察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群众满意度是衡量巡察效果的根本标准,要把巡察整改落在实处,让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以巡察实效取信于民。

强化巡察效果目标导向,全面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巡察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整改是对巡察成效的检验。要压实整改责任,探索完善巡察整改“双反馈”机制,及时将巡察意见反馈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建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对于问题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及时跟进,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注重标本兼治,围绕巡察中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共性和典型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查明原因、探清本质,及时整改,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工作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提高治理效能。(柴松岳)

[责任编辑:李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