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地方要闻 > 地方要闻 > 正文

达州市发出首张新《公司法》实施后的营业执照

2024年7月1日下午,四川省富杰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营业执照。这是新《公司法》实施后达州市发出的首张营业执照,标志着新《公司法》在达州市正式施行。

微信图片_20240703084726

新《公司法》及《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对有限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份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应全部缴纳到位。新《公司法》对认缴制的完善,在保留认缴制的前提下,规范了股东依法履行出资的义务,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达州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公司法》及配套规章制度,分类分步、稳妥有序将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调整至新规定的期限以内,同时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行为,引导公司理性出资。(谭轩文)

[责任编辑: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