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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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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群体就业及职业发展新趋势

【摘要】产业工人群体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服务于新型工业化的产业工人群体,还是活跃于新兴产业中的新产业工人群体,都是新时代提升国家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产业工人群体的就业质量总体上在提升,但产业工人群体在就业现状、职业发展和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仍面临着一定挑战。应进一步增强产业工人群体的主人翁意识,健全产业工人群体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产业工人群体的职业技能形成体系,畅通产业工人群体的职业发展通道,发挥政府、工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的作用,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群体就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产业工人群体 新就业形态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产业工人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基础行业,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产业工人群体就业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和变化。

产业工人群体就业的新趋势

新产业工人群体涌现。随着平台经济和新业态的发展,新产业工人群体应运而生。这一群体主要由在新兴数字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工作的劳动者组成,他们的工作内容更多地涉及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客户服务、数字化操作和即时响应等。例如,快递员利用智能物流系统和移动应用程序高效完成商品配送,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员由平台算法调度,提供快速灵活的出行、配送服务。他们不仅为城市的高效运转提供了基础支撑,而且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选择更加灵活自主的就业模式。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灵活就业成为很多劳动者的就业新选择。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平台的兴起,数字技术赋能劳动组织模式,创造出网约家政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大量新岗位。在传统劳动就业模式下,人们倾向于与固定用人单位形成长期劳动关系。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劳动组织模式在劳动时间及其他约束等方面呈现“松绑”的特征。这对于就业观念更加多样开放的年轻就业者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他们享受工作内容的自主性、进入退出的自由性和时间安排的灵活性。新产业工人群体的工作环境、技能要求和工作内容与传统产业工人群体有所不同。在工作方式方面,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许多服务型行业的产业工人通过网络平台接单、提供服务,这种灵活的工作方式使得他们在工作时间、工作强度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性。在能力要求方面,新产业工人群体的工作更多地依赖于个人技能和服务质量。这些技能要求的提升,促使新产业工人群体不断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适应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变。当前,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变已经成为全球制造业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工业4.0的浪潮席卷全球,数字化工厂已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这对新时代产业工人提出了更高的技能要求,他们不再仅仅是流水线上的简单操作者,而是智能制造系统中不可或缺的技术应用者和创新参与者。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趋势下,企业对于具备相关技术和操作能力的产业工人的需求激增,产业工人需要理解和掌握相关技术原理,能够操作和维护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系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以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企业数字化转型也要求产业工人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为此,产业工人需要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企业需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培养的投入,搭建职业技能培训的平台,帮助产业工人更好地适应新的生产模式和技术要求。

劳动者自主意识不断提升,追求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当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意识到健康和幸福感是保持工作热情的前提,因此希望通过合理的工作安排平衡好工作与生活。同时,年轻人也希望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培养个人兴趣,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人们参与社会劳动不再局限于对物质的追求,也希望能实现个人价值,更期望从事与个人兴趣和才能相匹配的工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产业工人群体提供了更多的职业选择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职业路径实现职业理想和生活目标,这种多样化的就业环境促使人们在选择工作时,更加综合地考虑经济、社会和个人因素。

当前产业工人群体就业和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产业工人群体的社会地位和职业收入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近年来产业工人的薪酬水平有所提升,部分产业工人的收入甚至达到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但从整体上看,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职业收入仍然有待提高。该现象揭示了劳动力市场内在的结构性问题,同时凸显了不同职业群体在价值认同方面的差异。一方面,受教育背景、职业技能要求、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以及社会对不同职业的认知和评价等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体力劳动的社会认同低于脑力劳动的社会认同。另一方面,收入差距的存在也与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特征有关。从事脑力劳动的群体的工作往往需要较高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知识,而从事体力劳动的群体的工作则更多依赖于实践经验和技能培训。

高素质产业工人短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高素质产业工人的培养面临诸多挑战,如技能人才培养与实际需求脱节,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未能完全满足市场需要,职业发展通道和能力提升途径不畅,产业工人群体薪酬待遇和生活保障有待提高,技能人才国际竞争力不强等。总体而言,职业技能形成体系的不完善是高素质产业工人短缺的关键因素。同时,部分企业在产业工人培养方面投入不足,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和大量采用外包劳动就业方式的企业,对于工人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相对薄弱。这种以短期成本控制为导向的用工模式,忽视了工人长期技能的提升和职业成长的重要性,削弱了企业对产业工人持续系统培养的动力。

产业工人群体的劳动权益缺乏充分保障。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和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产业工人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工作时间过长、缺乏必要的劳动基准保护、职业风险大等一系列问题。①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产业工人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劳动法律体系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不匹配。其一,由于难以认定劳动关系,产业工人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劳务提供者而非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这种模糊的分类导致他们在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其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形态的变化,传统的劳动法律体系在适应新业态和灵活用工方面存在一定局限。传统劳动法律制度以劳动关系为核心展开,是一种“全有”或“全无”的法律保护模式,这种模式难以适应当前劳动用工多样化的需求。其三,由于部分产业工人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加之缺少集体谈判机制,产业工人群体在工资、工时、福利等方面的议价能力不高,这导致他们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产业工人群体就业的高质量发展

增强产业工人群体的主人翁意识。应不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发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激发产业工人群体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新业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完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产业工人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吸引产业工人群体中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一线工人参与到群团机关领导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健全产业工人群体的权益保障机制。加快构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将产业工人群体纳入劳动法保障体系中,为新业态劳动者设计适应其特征和发展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包括公平就业权、工资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健康权等。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产业工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待遇水平,促进产业工人群体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激发创新精神和创造力,培养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未来,应通过制定法律进一步规范新业态用工问题,如通过制定《劳动法典》《基本劳动标准法》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方式,进一步健全产业工人群体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产业工人群体的职业技能形成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重要基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已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其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产业工人的薪酬和待遇,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是该法旨在实现的重要目标。职业技能体系包括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两大体系。一方面,应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制度,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建设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实训基地,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突出技能训练和培养动手能力,提升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强化在职培训,落实企业对在职培训的主体责任,为产业工人群体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此外,可以通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建立技能等级认证体系,提供继续教育和职业转换支持,建立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通道,为产业工人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畅通产业工人群体的职业发展通道。健全产业工人群体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畅通产业工人群体的职业发展通道,不仅能使产业工人群体更好实现个人职业生涯的多样化发展,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和职业收入,企业也能进一步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实现创新发展。我国的职务职级制度传统上划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往往限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单一通道。可以通过一定的评价和认证程序,建立二者之间的衔接机制,促使技术工人实现从技能岗位向技术或管理岗位的转换。

政府、工会、企业、社会组织多方联动。政府部门是推动产业工人群体职业发展和保障其权益的主导力量。产业工人群体的职业技能提升规划、技能等级认证制度、激励和保障措施、财政投入等都需要有关部门统筹设计,协调发展。职业院校和企业单位分别承担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重要职能。职业院校培训效率高、成本低、实效明显,在承接公共性、一般性、基础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上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企业单位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方式方法也更加灵活。②由于现实中的校企合作更多偏向于劳动力的获取,缺乏对技能形成的长远规划,因此,要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和用工需求脱节的问题,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合理设置职教专业、动态调整培养内容,完善产教融合、多方协作的培养模式。③工会通过保障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权,促进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能够进一步发挥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项目编号:18ZDA140)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林嘉:《新就业形态,要补什么法律短板》,《人民论坛》,2020年第22期。

②王星:《制造产业升级路径与产业工人技能形成》,《高等职业教育探索》,2019年第3期。

③刘树军、张素珍、赵耀:《新时代企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9年第17期。

责编/靳佳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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