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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自身的必修课,深入抓好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研读,在“先学先知”“深悟深信”“实干实为”中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学在先处,在“先学先知”中把握精神实质。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要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就要始终秉持“知在行先”理念,必须先学纪知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逐字逐句中把握领袖的思想脉络,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在逐章逐节中掌握新修订条例的“变与不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只有把准了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才能牢牢把握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纲举而目张。

要悟在深处,在“深悟深信”中厘清行为边界。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次试炼之旅、一次淬火之行,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祛除杂质、提纯党性。要坚持“吾日三省吾身”,视党纪为明镜、视党规为清泉,时时正衣冠、濯手足,对照党章党规、条例要求检视自身、思己过,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有哪些,具体是什么,弄明白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厘清一名合格党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要干在实处,在“实干实为”中尽显责任担当。“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我们党是密切联系群众,具有严格纪律和优良作风,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的党。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四种形态”,完整准确理解“三个区分开来”,牢牢遵守党纪和国法两条红线,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作敢为、锐意进取,“不待扬鞭自奋蹄”,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撸起袖子加油干,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奋力争先、担当作为。

[责任编辑:李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