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各项建设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系统工程。党内法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是规范党的建设一切活动的标尺。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部门要持续在系统集成、贯通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党内法规要求转化为组织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实效,让党内法规在基层一线高水平落地见效。
以系统思维抓好系统工程,扫除盲区推动党内法规全面落实。百年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了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但从基层执行层面看,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执行不力问题,通常表现为“谁用谁学习、不用不研究”,导致部分党内法规在贯彻落实层面存在一定的“条线性”“分割性”,难以真正实现“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基层组织部门作为抓好党内法规落实的具体执行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组织工作职能定位,着力打破部门思维、条块局限,着重在统筹制度落实“上与下的配套、前与后的互补、内与外的衔接”上下功夫,进一步明晰部门工作职责、划定职能界限,指定牵头执行单位,制定责任落实清单,形成覆盖党内法规的执规链条。
以综合治理追求综合效应,破除瘀点推动党内法规顺畅落实。党内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党内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党内法规真正落实落地,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才能转化为治理效能。但从基层实践来看,同一套法规在各地执行的举措和效果不尽相同,机械执行、繁琐执行与变通执行、选择执行偶有发生,有时甚至出现“严一分也行、松一点不错”的现象。党员干部是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承载者,有效实施党内法规,需要把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着力点、支撑点。要认真落实好“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要求,按照主次分明、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的原则,科学制定宣传教育规划、培厚文化土壤,真正把党内法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让党内法规执行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行为习惯和内心自觉。
以闭环机制推动闭环监管,消除温差推动党内法规贯通落实。基层是党内法规落实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让机构设置较为简单、工作分工较为粗糙、专业力量较为缺乏,成为党内法规执行受阻的“拦路虎”“绊脚石”。要聚焦“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要求,立体化做好监督,帮助基层及时发现问题、校正偏差。要把党内法规要求贯彻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不断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既要强化调研评估、督促检查、考核考评、追责问责一体化的内部工作方法,更要拓宽新闻媒体、党员群众等外部监督渠道,对执行不力、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要及时纠偏,强化事前备案、事中管理、事后跟踪全链条,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考核奖惩等全过程,确保每一项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切实让制度成为保驾护航组织工作发展的固本之策、长远之策。(作者:许志青,系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