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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基层治理,事关千家万户。推动基层治理,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建设美丽幸福和谐的新乡村。

以自治为基础,激活基层治理“内动力”。自治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核心。根据基层治理工作点多面广事杂的特点,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效激活乡村自治的内动力。鼓励群众自发成立村庄管理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村庄自主管理组织,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基层治理体系之中,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自治氛围。要发动村民自主形成“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基层治理“最小网格”,让调解直达源头,形成“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的良好自治局面,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乡村自治有效、乡风文明和谐有序。

以法治为保障,强化基层治理“硬实力”。法治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推动基层治理不能靠“我说了算”、凭主观臆断,要依法依规来做决策、抓落实。要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让其在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过程中懂法、用法,让基层治理工作更加规范、群众更加安心。要细化普法工作,用好普法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巾帼志愿服务队、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力量,针对农村群众缺乏宅基地建设、防电信诈骗、个人借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问题,通过“1+1”“1+N”结对子的方式,开展“敲门式”精准上门服务,变“等人普法”为“送法上门”,帮助群众增长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让群众矛盾纠纷“降解”,让村庄和谐氛围“升温”。

以德治为支撑,增强基层治理“软实力”。德治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主要支撑。基层社会治理既要通过以自治、法治“塑形”,也要注重发挥德治的教化功能,以德“铸魂”。要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村史馆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引领作用,传承优秀文化,把好的家风、民风总结升华并纳入“村规民约”,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家风,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要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儿媳”等模范评选活动,建立德治“风向标”,强化道德认同,充分发挥道德榜样的激励作用,通过身边的道德模范凝聚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无形之德”转化为“有形之得”,推动形成最美家风、淳朴民风、和美乡风。(茶治国)

[责任编辑: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