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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要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以党纪为戒尺,筑牢立身、立业、立行之基,努力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基层好干部。

学纪要学有所思,在“吾将上下而求索”中开拓新思路。思想决定行动,观念主导成败。党纪学习教育不是通过几次简单的学习完成任务,而是为了更加全面地理解规则纪律,从而明确基层干部生活和工作中的行为界限,所以必须清晰地设定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和要求,深刻理解党纪的深层含义、核心理念和实际应用,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与时代的脉搏同步跳动,及时扫清大脑中的杂念和污垢。在这个过程中,基层干部不仅要成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忠实学习者,更要成为廉洁奉公的践行者。唯有如此,基层干部才能时刻保持政治定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和人民。

知纪要融会贯通,在“举头三尺有纲纪”中自念“紧箍咒”。知纪是学纪的更深层次的阶段。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更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深入领会其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弄清楚党的纪律界限在哪里,搞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始终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时常自我审视、自我体检、自我反思,真正实现内心净化、思想除尘、灵魂洗涤。

明纪要严于律己,在“心似明镜勤拂拭”中常照镜正容。严明纪律规矩,是我们党立党兴党的首要条件。明纪是党员党性修养的升华,是将知纪转化为守纪的关键环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信条,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底线,把党规党纪作为检验自身行为的“标尺”,严格按照党章标准要求自己,既要敢于与违纪的行为做斗争,也要善于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既主动用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也心存敬畏敢于接受群众的批评纠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破“底线”,始终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让警钟时刻在耳边长鸣。

守纪要知行合一,在“绝知此事要躬行”中践行初心路。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地守纪。党员干部必须把遵守党纪党规融入工作,抓在日常,把对党忠诚落实到担当作为上、融入言行举止中、结合到自我要求里,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要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勇于开展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党建办 宋鹏)

[责任编辑: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