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议:
锚定目标任务,健全美丽中国建设责任体系。落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健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要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
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