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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及其部署

【摘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人民群众期待呈现新的特征,人民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新的期盼,全面深化改革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新的要求,因而需要更加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要用新思路、新办法探索解决新领域新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提供更好满足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多彩实践的制度供给。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全面领导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要求之一,首次提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重大理念,并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做出全面部署,充分彰显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重视以及用制度体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历史主动。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看,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主领域改革的重点工作,必须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方面下功夫,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系统完备的制度保障,为推进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提供更加科学适配的协力支持,为完成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和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

以更加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一种权利形态,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和维度;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来看,它蕴含丰富的治理内涵,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这一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创造出来的,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鲜明标识,同时也只有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才能孕育出这样的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正因如此,党的二十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决定》指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点明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同时再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深刻揭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方位和重要意义。

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关键时期”必须完成的重要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人民群众的各项期待亦呈现新的特征,需要更加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另一方面,这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和科学选择。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竞相迸发的活力是改革的不竭源泉,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改革的基本前提,活而不乱、活而有序是改革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基础保障。改革越是全面越是深入,对活力和秩序的平衡需求就越是迫切、标准就越高。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但强调时空覆盖的全面性、过程链条的完整性,而且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同推进协商民主与票决民主,致力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上具有显著优势,是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根本途径,能够有效实现活力和秩序之间的合理平衡,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

“关键时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有更加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建立并不断巩固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人民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新的期盼,全面深化改革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新的要求,要更有效地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更充分地释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并将其转化为治理效能,就必须用更加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保障。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及时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核心内容,以协商民主机制、基层民主制度、大统战工作格局等为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包含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协商民主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所保证和支持的政党协商和政治协商,还指涉政党之外的其他更多元的主体、政治领域之外的其他更广泛的领域开展协商实践的机制。基层民主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其所派生的工作制度机制,还指涉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自治的机制,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经营主体、基层群众等各类基层行动主体参与基层政府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民主体制机制等。大统战工作格局则致力于有效调节和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协商民主机制、基层民主制度、大统战工作格局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形态,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更全面更具体的制度支撑。当前,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诚然还有一些不足,这也正是《决定》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为重要改革目标和任务的原因所在。

准确把握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方向原则

《决定》强调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内容,必须贯彻好落实好这“六个坚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系党、民族、国家的前途命运,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必须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来坚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最紧要的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同时也确保改革能够获得各种必需资源的支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也是改革的主体。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实践中,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贯穿始终,同时,也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才能拥有最广泛、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启动环节要坚持问需于民,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设置改革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实施和决策环节要坚持问计于民,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中寻找改革的金点子和妙法子,用足用好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评价环节要坚持问“分”于民,根据人民群众的“打分”来调整改革重点和把握改革进度,使改革举措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符合人民愿望。总之,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推进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各项工作,使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工作成为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普遍受益的过程,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守正创新。守正即是坚守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正确道路。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经过长期探索成功开辟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深刻反映和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必须一以贯之、始终坚持、不可偏废。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实践中,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坚持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松劲,始终朝着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向前进,切实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贯彻下去。与此同时,还要勇于开拓创新。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坚持好、运行好既有制度体系的同时,用新思路、新办法探索解决新领域新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第一时间满足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多彩实践的制度供给。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至关重要的是要不断完善各方面的制度体制机制。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实践中,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应当应分”和题中之义。要遵照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在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上发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项基本政治制度,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对重要制度,要加大创新力度,努力形成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急需制度和必备制度。同时,要树牢制度体系意识,遵循制度体系建设规律,把影响制度之间协同运行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梳理出来,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具体到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这一场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强调的是有效发挥法治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首先,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建设。不但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还要强化法治思维,将法治理念贯彻到每一项具体的改革中。其次,要善于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基本政治制度的框架内积极开展创新探索,加大建设更具体的民主制度体制机制的力度。最后,要注重运用法治威力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使之成为必须普遍遵循的规范,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系统观念。用全面系统的、普遍联系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认识世界、分析和解决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方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是一项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复杂工程,必须强化系统思维,运用系统方法,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首先,要系统谋划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自身建设。从制度建设内容看,既要在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上下功夫,也要在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上动脑筋。从发力方向看,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同时,还须协同推进实践形式的创新,不断丰富各层级的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其次,还要处理好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与其他各项改革工作之间的关系。制定每一项具体的民主举措时都要有全局观、整体观,做到为服务大局而行动、在大局下展开行动,努力贯通上下、协调左右,并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面深化改革增活力、添动力、聚合力的作用。

全面落实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重点任务

《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主领域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提出四项重点任务,全面系统性、严谨科学性、问题导向性等特征十分鲜明,具体部署如下。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着力于监督领域的制度建设,用制度体系保障监督始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要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二是要着力于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用制度体系保障“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落实落好。要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审议办理质量,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联系群众的平台。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根植中国大地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广泛畅通民众参与渠道、广泛达成最大共识、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力量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关键时期”必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在这方面,一是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机制建设。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好协商式监督的优势和作用。二是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要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的制度化平台,并加强各种协商渠道之间的协同配合,切实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推动协商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成效。三是要不断丰富协商方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协商为民、协商于民的要求,因应议题内容、参与对象、环境场景、技术条件等的变化而创造更丰富多样、更受欢迎、更富成效的协商方式。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基层民主是坚持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地位的重要载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发展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重要举措,是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磅礴力量的重要方式,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上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关键是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在同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机制;重点是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关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具体制度、机制和程序,构建起基层民主的完整运转体系和操作程序。二是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制度设计,要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协商民主的治理功能,坚持以街镇、居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协商民主,引导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经营主体及相关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协商议事,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三是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做到政策依据、原则要求和程序、过程、结果等全面公开,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四是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协商民主、职工利益保障发展、合理化建议等具体制度,更充分更有效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是: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总之,要补齐影响大统战工作格局作用发挥的短板和弱项,推动统战工作更好融入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发挥好统一战线强大法宝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室主任)

【注: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创新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观研究”(项目编号:2023YZD004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

②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

③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

责编/孙垚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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