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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摘 要:善于提出总目标引领改革事业前进,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带领人民取得伟大成就的一条成功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由“两句话”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完整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处理好总目标“两句话”内在逻辑关系,坚定不移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

关键词:总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这是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坚持和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这一改革总目标,必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善于提出总目标引领改革事业前进,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带领人民取得的一条成功经验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幕。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坚持“摸着石头过河”,逐步调整经济政策,‌引入市场经济机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提出,从1981年到二十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和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概念,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按照传统理论,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但实践发展证明并不是这样。1979年11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外宾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3]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概念。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又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4]为我们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我们党沿着长期探索的从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主线,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激发和释放了社会活力。

改革开放是在不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中前进的。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同时,在这一总目标统领下,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了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六个分目标,这是改革进程本身向前拓展提出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锚定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党带领人民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奠定了制度基础。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实践充分证明,善于提出总目标引领改革事业前进,是党带领人民取得伟大成就的一条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我们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继续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需要拿出一个管总的目标,以回答推进各领域改革最终是为了什么、要取得什么样整体结果问题,这将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方向和成败。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确立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抓住了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必将更好为改革定向导航,引领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两句话”,其中第一句话“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对社会主义改革性质和目的的继承与发展。改革是为了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决不能因为搞改革而放弃社会主义制度。

改革要把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6],“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7]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这里面最核心的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8]为此,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这个总目标为议题,专门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始终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不动摇。

推进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更加坚定地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和定型;后半程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这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重大历史使命,就是走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后半程”,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突出中国式现代化五个显著特征,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总目标,更加注重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牢牢抓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强调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统筹安全和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就是要构建起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更科学、更系统的制度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确立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两句话”总目标,其中第二句话是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坚持和深化,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9]

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始终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辩证统一,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彰显了西方国家不可比拟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国家治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必然要求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坚持好、巩固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又要完善好、发展好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0]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谈不上社会主义现代化,也谈不上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贯穿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支撑和发展动能。推进五个显著特征的中国式现代化,也需要推进各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在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强调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反映了我们党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规律认识的深化。

 坚持改革总目标“两句话”有机统一,坚定不移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11]这对我们完整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同样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紧密联系又有所区别。国家治理体系不仅包含国家制度体系,还应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软性规范和治理保障条件等。同时,国家制度的长短优劣,归根到底要看国家治理效果;国家治理效果如何,关键取决于制度是否科学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12]这也表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不可割裂,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定了根本方向。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不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决不能偏离社会主义大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扎根中国土壤的,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的好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提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始终牢牢把握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

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鲜明指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14]这表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将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而不是与社会主义制度背道而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基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现形式,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倘若只讲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无的放矢”。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完整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处理好总目标“两句话”内在逻辑关系,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统领,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等分领域改革目标,继续全面深化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到二〇三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作者为 唐洲雁,山东省政协党组成员,山东省社科联主席,山东师范大学教授;韩冰,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编:冯一帆/美编:王嘉骐

责任编辑: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