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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摘  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在供给端决定人才的数量与质量;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又决定科技创新的进度与强度。惟有大力推进改革,才能使教育、科技、人才真正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通过“科技强”达到“国家强”的目的。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  创新驱动发展  科教人才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C96                 【文献标识码】A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全球科技竞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只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发挥举国体制优势,扎实推进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才能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突破一系列卡脖子技术,因地制宜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应该看到,在以人工智能为表征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中,科技创新已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战场。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深化了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了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发挥了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迅速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科研投入逐年递增,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跃升到第12位。2012年到2023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1.03万亿元增长到3.3万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从1.98%增长至2.61%,位居世界第二。研发人员总量由2012年的324.7万人提高到2022年的635.4万人,稳居世界首位。2023年,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国内有效发明专利量、国际专利申请量、各学科最具影响力期刊数量和科研论文产出量均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研发体系和工业体系,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科技创新成效日渐显现,深刻改变了我国在世界科技发展中的格局。我国在航空航天、量子、核电、新能源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一系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迅速上升。自主原创高新技术促使传统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未来产业加速布局建设,第四代核电站、6G卫星、C919大飞机、国产大型邮轮、数字农业、工业智能制造、自动驾驶与智能网联汽车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迅猛崛起。

在看到已经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状况没有根本改变”[1],科技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有些非常重要的领域,我们的领先优势尚不明显、不够牢固。在另外一些领域,我们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甚至于还存在短板、弱项,还受制于人。因此,在全球科技竞争空前激烈、在世界主要国家加剧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格局中,迫切需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通过科技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面对美西方制造的去全球化与脱钩断链风险,我们惟有自立自强,才能将发展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要使我国从人口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强国,就必须率先使我国从教育大国转变为教育强国。惟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才能培育出符合时代精神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激发出汹涌澎湃的科研生产力,推动我国作为创新型国家再上新的台阶。这就需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所强调的那样,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尽快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各级教育普及程度已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已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目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已经达到2.5亿。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教育大国。未来努力的方向,是变教育大国为教育强国。没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就很难培养出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也无法聚集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因此,需要继续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营造各类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对此,《决定》着重强调要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

在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中,要以老龄化、少子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为基础,布局各类教育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均等化。在教学过程中,要率先提升教学质量——强教必先强师,惟有系统提升各级各类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才能在因材施教中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满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在教学内容上,要适应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广阔前景,培养具有国际科技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在教材体系上,要以智能社会的知识点替代工业社会的知识点,引导各级各类学生从死记硬背教学内容向创新型能力的开发转型。在考试方式与能力评价上,要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质量、项目参与度、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思维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在9年义务制教育结束后,要研究和判断是否仍然需要在初中毕业生中进行普高和职高的分流,要前瞻性论证职高的招生数量与招生比重,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设计人才培养战略。在人才选拔上,也应该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之势,不再拘泥于标准答案,而着重开发学生的“人+人工智能”的结合能力。与此同时,还要强化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发展,提升青年一代的科技素养与人文素养[3],并以学生人文伦理素养的提升促进理工科学生科技创新思维的拓展,以科技素养的提升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研发能力。在免费教育的扩展中,让每一个适龄学生都能够分享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在教育综合改革中,要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要培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路人才大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人才基础。

二是坚持四个面向,确立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6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科技强则国家强。”“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对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决定》指出,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决定》明确了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调要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当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仍有半数以上没有设立研发机构、没有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缺乏科技创新的自觉。为补足这一短板,《决定》除强调要“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外,还特别提出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民营企业家站在市场前沿,深知科技进步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等改革举措,有利于破除市场准入科技创新壁垒,既能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也易于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成长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创新环境,补充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的整体力量。为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决定》还提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畅通企业与高校院所的创新渠道,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和产业化水平,使创新科技成果更多更快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5]“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6]科研生产力的不断涌现,必然要求科研生产关系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科研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重大成就,形成了包括科研经费管理、创新资源配置、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评价激励等创新政策体系,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激发制度红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特别强调要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这些制度的投入有助于破除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组织地推进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实现“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从无到有的新突破,形成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基于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了政府调动产学研各环节的作用,形成共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工作格局。另外,为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决定》还提出要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要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要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要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这些制度的投入,必将进一步提振科研人员的信心,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再次插上起飞的翅膀。

三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决定》指出,要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机制,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造就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等各类高水平人才组成的创新队伍。

应该看到,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南北之间发展的不平衡等现状,决定了东部沿海地区和省会城市等地,具有人才竞争优势,能够吸引人才源源不断地流入。但在广大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则既是人口的净流出地区,也是人才的净流出地区。所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要防止人才的恶性竞争,尽量形成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东中西部人才协作发展。为此,《决定》专门指出要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东中西部人才之间的协作。在人才培养上,也强调要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才需求,优化教育资源——尤其是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出台部门和地方急需的专业指南,支持部门和地方发展。

针对有些地区“宁肯肉烂在锅里也不能肥水外流”等问题,《决定》进一步强调要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要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要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针对有些单位僵化的人才管理体制,《决定》强化了人才激励机制,明确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只有通过长周期稳定支持、长周期评价、以及形成更加合理的岗位晋升机制,并为科研人员赋予更多经费使用自主权,才能解放科研生产力、发展科研生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自主探索科学“无人区”,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目前,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高校拥有最宝贵的国家高等教育资源,是国家创新体系中基础研究领域的主力军,同时也是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人才集聚地。在今年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公布的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中,由高校牵头的奖励数约占三大奖励总数的三分之二,两位最高科技奖得主李德仁院士和薛其坤院士也都来自高校。《决定》特别对高校提出: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各类高校发展定位也应分类管理、分类评价,以引导不同类型高校聚焦自己的优势学科形成突破方向,在不同赛道办出世界一流大学。那种重科研评价、重博士生硕士生培养而轻教学评价、轻本科生培养的做法,也亟需改革。当前改革的重点,就是将教学与科研并重,也更应该强化教书育人工作,要全面推进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评价体系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特别是本科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要鼓励大学加强国际交流,培养学生拓宽国际视野,注意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当然,大学还要注重个性化教育,要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和教育支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智能社会,伴随虚拟课堂与虚拟教师的涌现,大学老师更应重视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以科技创新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全面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以科技创新支撑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开放之间关系。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要达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目的,就必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高科技的竞争领域,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才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安全可控,才能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置于自己力量的基点,把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但科技创新也需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坚持科技开放合作造福人类。“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上,要坚持学习一切世界科技先进成果,坚持发展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努力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更开放的人才政策支持引进海外人才、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的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既要坚持独立自主,也要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营造与国际合作的开放创新生态,畅通世界交流渠道,形成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中外互补格局。

二是处理好统筹谋划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促进颠覆性创新的研发与应用推广,需要协调好中央和地方、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科技创新关系,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总体谋划、提升协同能力,发挥举国体制优势。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凝聚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合力,集中力量形成战略突破,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创新格局。同时,更好确保科技创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经验,因地制宜解放新质生产力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是处理好颠覆性创新与社会政策支持之间的关系。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过程,就是以新产能替代原有传统产能、以新质生产力代替传统生产力的过程。在现实中,科技创新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在哪个领域与哪个环节形成突破,以及这种突破会不会形成巨大的商用价值,很难提前准确预料。在现代科技竞争中,我们经常看到的现象是,颠覆一类产业的竞争力量,往往不是原有市场格局的竞争对手,而是新的科技创新对原有产业体系的整体替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拥抱科技创新所形成的新产业和新赛道,也要强化为其所颠覆的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转岗转业培训,防止失业现象的蔓延。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们要以就业为最大的民生谋划改革。只有一方面坚持科技创新,另外一方面坚持以社会政策的投入化解颠覆性创新对相关群体的冲击,[7]使科技创新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原则,在提升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终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8]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朱古月对本文作出重要贡献】

责编:李 懿/美编:王嘉骐

责任编辑: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