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推进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对此,笔者立足纪检监察岗位工作实际,作如下思考。
抓好“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
明确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推进。明确年度和阶段重点工作,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在各组织层面传导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完善组织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纪检委员、纪检干部,严格遵循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办实事,主动学习研读党纪条规和报告精神,时刻保持廉洁本色,深入基层宣讲党课、面对面约谈,关注班子成员变化,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执行者和监督者的双重作用。
严格落实业务环节的廉洁教育和廉洁风险排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前做好分析研判,对分管范围内的关键岗位和要害部位做好廉洁风险排查,制订对应措施,对班子成员责任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将执行落到实处。不定期开展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谈话制度,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常态长效
着眼于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守共产党人精神高地。日常工作中,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将专题学习、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学习方式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不断补充党纪政纪法规的精神之钙。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机制。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在实现常治长效上久久为功。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日常习惯、自觉行为,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上从严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长震慑,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标,持续加大查处“靠企吃企”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环境风清气正。
更加重视制度建设,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着眼于规范行为、制约权力、激励担当,认真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通过汇编制度成册,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进一步确立精准的行为规则和行为边界,推动廉洁奉公的制度覆盖。促使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郑重行使权利,促使全体党员勤勉履行职责,确保行动统一、步调一致。
强化廉洁教育,涵养清风正气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建设。把廉洁知识作为学习研读的关键内容,做到人人研读制度规定、收看警示教育片、排查廉洁风险点、主讲廉洁党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党员日常管理。以部门为单位按时展开学习和检查,把廉洁教育融入党员会议,确保参会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在线下宣讲、线上学习平台定期传达廉洁学习内容,确保党员干部能够随时、随地、多渠道地开展学习。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职工家庭家风。要针对重要节日、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关键时段和节点,通过细致的排查工作掌握相关情况,不断强化预警教育,利用典型案例示警,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分析讨论,使其深刻认识到遵规守纪的重要性,从而做到未雨绸缪、规避风险。
优化工作举措,提升监督效能
充分发挥纪检职能作用,深入基层支部。以廉洁学习、文件传达等作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实际问题及时诊断、有效建议、补齐短板。结合作风建设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将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类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注重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做到每次有标准可依、有内容可评、有分数可测。
注重全程管控决策流程,保证流程规范合规。凡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都经过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做到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符合程序和政策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程序,抓好公开公示,确保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同时切实履行“回头看”,做到严格自查已完成的决策流程是否合规、内容是否完整、表决是否公平、记录是否真实等,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措施并改善。
强化改进作风的日常督导,采用“抓早抓小”的工作方法。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针对反映突出的共性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办法并督促落实,引导党员干部把转作风作为一项大事、要事,营造全员参与、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以业务管理、党建等工作机制为基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作者: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