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贯彻落实“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各项改革部署改革举措,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实现到2035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不懈努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突出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和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的鲜明战略导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贯彻落实“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各项改革部署改革举措,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实现到2035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不懈努力。
充分认识“全面创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现实意义
《决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进行了系统性部署。这既是对我国创新发展实践的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以创新引领国家整体发展提出的更高、更紧迫性要求。
落实“全面创新”就是要将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国家建设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就是要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改革,厚植我国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优势,破解推动创新发展的各种难题;就是要充分调动政府、市场、企业、社会各方面推动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一切创新要素顺畅流动、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新文化、构建起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
推动“全面创新”,能够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经济结构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推动“全面创新”有利于攻克“卡脖子”瓶颈、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握发展主动,实现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跃升。
推动“全面创新”有利于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行稳致远。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得更稳定、可预期的制度安排、治理规范和政策路径,从而释放全社会创造潜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更好把我国的教育优势、人才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和显著的治理效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准确理解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各项改革部署和重点任务
《决定》在第四部分第13条至第15条,围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着重对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统一部署,确立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着力点在于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完善制度安排、落实实践主体、强化政策保障和营造良好环境,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强调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的一体化改革,这也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关键点。我们应当将三者贯通起来全面理解、推进落实。
改革目的更为聚焦。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为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教育强国。中国式现代化关键是科技现代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目的是要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实现科技强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目的是要落实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这个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强国。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统一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
制度安排更加成熟。制度安排既是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又是要通过新的组织设计破旧立新,释放体制机制活力。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着眼,《决定》对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进行了全方位制度设计。按照“四个面向”要求,《决定》布局了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决定》还从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着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实践主体更加鲜明。谁来组织、谁来推进落实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决定》突出了政府规划引领和改革的承担主体的作用。在教育领域,强调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等。在科技领域,强调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在人才发展领域,强调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等。
政策措施更加有力。政策具有很强的激励约束作用。《决定》回应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诉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改革措施和政策导向。比如,针对我国基础研究投入不足问题,《决定》提出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等。
环境营造更加包容。拥有一个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是改革开放的鲜明标识。《决定》提出,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随着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些举措对我国创新环境都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创新性工程。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根本上是要破除束缚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三大领域乃至全社会的创造创新活力。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着重处理好这样几个重要关系。
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创新本身是公共产品,具有突出的战略引领性和市场竞争性,必须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共同促进创新的作用。《决定》强调,“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是我们应时应变的战略性抉择。我们既要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强化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规划者、组织者的作用,也要立足我国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用好市场机制对科技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资源配置的筛选作用,更加突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处理好规划、组织、落实之间的关系。《决定》指出,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这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十分重要。在规划层面,教育领域改革要突出教育的先导性功能,推动教育理念、体系、制度、治理等变革,以适应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人才培养主阵地的需要;科技领域改革要围绕制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卡脖子”问题改革攻坚;人才领域改革要在人才引育用留的机制性障碍上取得突破。在组织层面,要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落实层面,要落实三大领域各项改革的主体责任,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处理好激励、考核、评价之间的关系。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要通过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符合教书育人规律、创新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让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有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在全社会真正营造起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各类人才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施展才华、实现自身价值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