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要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
借用减法模型加以分析,如果将基层原有事务作为“被减数”,那么减负卸下的“包袱”便相当于“减数”。能否找准基层减负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明确什么应当是“减数”、什么不能作“减数”,这直接关乎基层减负成效。为此,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基层减负的应有之义理解到位、将《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贯彻到位,确保基层减负靶心不偏、焦点不散。
形式当减,落实不减。发文的旨向应当是指导落实,开会的初衷应当是凝聚共识,这便决定了文件和会议只能是载体和形式,不能是目的或实质。切实刹住“文山会海”之风,于发文、办会方而言,既要打破“不发文就是不落实”“不开会就是不重视”的固化认知,坚持发管用的文、开有用的会,防止“大会套小会”“红头变白头”等“新形式主义”衍生泛滥;更要突出发文办会严谨性、集约性、操作性、针对性,确保论证可靠、重点可见、举措可行、任务可感,杜绝没想清楚、没说明白、没法落实或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等局面出现。于收文、参会方而言,必须走出“白纸黑字才是依据”“与会表态等于落实”的思维误区,确保发了文、开了会就必须落实,不发文、不开会也一样落实,防止因落实不力导致工作提示、督办函件频频下发,调度会、推进会绵绵不绝,从而引发恶性循环。
考核当减,质量不减。考核旨在通过可视化、可量化的目标任务和奖惩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考核体系设计不科学,主体、名目、频次繁多,指标过度琐碎,分值过度扩张,甚至出现权责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现象,使得考核变了味、失了真,进而导致“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日渐趋向“从指标中来,到指标中去”。工作开展得好不好,群众的一张张笑脸远比表格上一组组数字更有说服力。于上级部门而言,既要做到考准、考精、考实,真正把考核总量减下来、把频次统筹好,更要努力化“赋分”为“赋能”,少一些“冷冰冰”的评定,多一些“热腾腾”的点拨,使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和方法聚焦主责、深耕主业。于基层干部而言,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面子”上做减法,在“里子”上做加法,扎实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有效避免“重痕迹轻实绩”“重数量轻质量”。
压力当减,担当不减。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相辅相成,二者并不矛盾。一方面,遵规守纪是担当作为的必要前提,不受纪律规矩约束的作为,便成了乱作为;另一方面,担当作为是遵规守纪的必然要求,当对纪律规矩的敬畏异化为“不敢为”的焦虑、甚至走入“不作为”的极端,亦是置纪律规矩于不顾。基层干部在卸下客观上的“形式包袱”的同时,也要卸下主观上的“思想包袱”,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坚决扛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担当。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从而更好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敢想敢为、善作善成蔚然成风。(作者:武宸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