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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应“以上率下”

为基层减负,应“以上范下”,把减负压力“自下而上”转移,让减负成效“自上而下”体现,在推进中做到“三省其身”,以灵活、清晰、常态化的要求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解脱出来,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省”减负工作有没有“一刀切”型考核。基层干部直面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往往“流汗又流泪”“吃力不讨好”。而一些上级部门强制要求所有街道村社“减牌”“减文”“减会”,清除相关工作痕迹,督查迎检负担更重,减负考核又成了压在基层身上的一根“稻草”。这些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仍是从上延伸而来。因此,要转变基层工作观念,改进“抓漏洞、看台账”的单一考核方式,多到基层听意见、多去现场察实情,避免以材料论高下、在“纸面”上争长短。要给督查检查“瘦身”,落实实绩重于痕迹、现场重于数据的检查,从实际出发确立检查考核指标,做到“查得实”“检得准”。要“下交”基层减负权,给予基层自由裁量空间,不能一厢情愿搞“强拆”、用力过猛伤“筋骨”,导致“轻车减负”变“拆车减负”。应结合基层实情,择优去劣,准确“清扫”工作中的多余“垃圾”,让基层干部真正从无谓的事务中解放出来。

二“省”权责体系是不是“一张纸”般清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权责界限不够明晰是基层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层级、各部门没有合理分工协调,重量就会集中到基层“超载”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减负反而可能造成基层工作“负向迭代”,不仅要做好工作,向考核单位提供完成工作的证明,还要证明是“低能耗”“没有负担”地完成工作,结果成了形式主义的“平方”。因此,要厘清职责关系,搞清楚“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列出务实合理的任务“清单”,有效减轻基层“重担”,形成“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的干部履职格局。要厘清不同层级、部门间的权责边界,优先打通上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避免基层干部多标准执行工作“两面不是人”,确保各部门相互协调、一路“绿灯”,基层减负自然水到渠成。要赋能基层资源保障,进一步放权于基层,还权于基层,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管理权限下放基层,让基层少一些压力与阻力,多一些动力和活力,有心做事更有力做事。

三“省”制度规范能不能“常态化”地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尤其在基层减负中“雷声大雨点小”现象频发,许多问题一“下手”就好转,刚“抬脚”就反弹。因此,一定要以钉钉子精神带头抓好落实,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负责,为干事者撑腰鼓劲。要狠抓当前,着眼长远,加强严格把关、跟踪问效,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在减负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有效举措固定下来,把为基层减负工作一以贯之,为创新者开道、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干事创业者心无旁骛、轻装前行。

(浙江省长兴县水口乡 潘昊)

[责任编辑: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