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指明了建立健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的重要要求和基本途径,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知责、担责、履责,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牢记心里、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
覆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的要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肩上责任不明白,定了责任不落实,领了责任担不起来,失职失责不追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唯有坚持“责”字当头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管党治党部署和举措,健全完善层层担责、环环紧扣的责任链,以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助推责任落实、责任到位,以压实责任促进责任体系完善、高效运转,方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方能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方能确保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勇担当。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放弃责任、一推了之。要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让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党治党的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委(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落实、管好自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职责任务分工,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切实种好“责任田”。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抓好高效监督、从严执纪、精准问责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干部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严于自律、互相提醒帮助,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通过明晰具体职责任务、细化内容要求、完善责任链条,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责任落实拧成“一股绳”、力量汇成“一股劲”。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严肃问责,方能倒逼责任落实。始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从严从紧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无死角、不降格。抓住“关键少数”,盯住党委、纪委、党委工作部门,督促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既要严字当头,也要精准规范,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该谁负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尺度一致、公平公正。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可以减责免责的要视情减责免责,防止问责泛化,切实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责任落实同样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始终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不断焕发蓬勃生机,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