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各级党组织要吃准吃透《办法》的原则要求,深化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学习研究、实践探索,充分营造“奖优汰劣”的干事氛围,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更好凝聚为社会主义远大理想不懈奋斗的磅礴力量。
时代发展、社会进步要靠万众一心的凝聚力和无坚不摧的战斗力。从历史维度来看,中共二大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11个文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正是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首部党章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29条,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分别作了具体规定。从现实维度来看,如今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有9900多万名党员,是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体大则事繁、人众则质杂,必须依靠明确党员退出机制,不断去芜存菁、汰劣存优,永葆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党员队伍要活水,更要净水,必须坚决兜底线、明责任、严流程,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把底线亮在最前面,准确领会《办法》精神,明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各项要素要求,确保对不合格党员的识别、处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把责任落在最实处,以“零回避”的决心、“零容忍”的态度、“零缺位”的举措,不断净化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把流程严在最细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在查核问题、作出处置决定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证每一步都经得起组织检验和群众监督,充分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性,充分体现组织处置的严肃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严抓实,推动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断强化党员意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读懂、吃透《办法》所包括的27条内容,联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来学习,讲明来龙去脉、讲透要求规定、讲清适用情形、讲细流程标准,让广大党员“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申诉纠正机制,按照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所列情形分类别、明性质、严把关。深挖细究不合格党员问题产生的“病灶根源”,总结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举一反三、惩前毖后,为广大党员敲响警钟。(作者:吕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