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自觉用党规党纪矫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把党纪铭刻于心、见之于行,聚焦深学、细照、笃行,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常态化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地生根。
以学纪为出发点,让“深学”融入日常。党纪学习教育贵在时时学习、难在时时学习,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新旧对比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等方式,进一步把纪律规矩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学通弄懂,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时刻用纪律规矩为自己提神醒脑,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持之以恒地学习,不断强化规矩意识、提升党性修养、提高免疫能力。
以明纪为关键点,将“细照”抓在经常。《条例》清晰明确,要事事对照。学习党纪要明确方向,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工作生活中,要事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按程序规定决策,按纪律要求办事,做到对自己、对工作、对职责负责。每位党员干部都应上好学习贯彻《条例》的“必修课”,时刻以《条例》为鉴,常掸灰尘,常照镜子,自觉把党纪党规作为衡量标尺和对照标尺,常用党纪条规“扫描”自身、审视自我,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去审视和查摆,多从细节之处“体检”,审视一思一念,检查一言一行,深挖问题根源,及时扫除思想尘埃,防止“未病”演变成“已病”。
以守纪为落脚点,把“笃行”落在平常。《条例》覆盖齐全,要处处坚守。纪律的约束力来自纪律的执行力。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守纪不是空谈,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就是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生活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对标对表,校准偏差,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做到知行合一、言行相符,自觉做到守纪如铁、执纪如山。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从细微之处严起,慎独慎微,防微杜渐,既要把好“大方向”,也要守住“小关节”,在大是大非上旗帜鲜明、站稳立场,在小事小节上律己修身、守住底线,切切实实筑牢纪律规矩的“防火墙”。(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大宁村选调生 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