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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民族融合与中华民族一体化发展

核心提示: 唐朝时期,多民族融合与中华民族一体化取得新发展。这突出表现在“华夷一家”的民族关系理念、友善民族政策制定及和亲、册封、结盟、羁縻等包容制度安排、官方互市与民间贸易频繁、文化交流互鉴和融汇活跃、多民族广泛杂居和通婚盛行等方面,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认同明显加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的宝贵历史遗产及其智慧启迪和共同体意识,值得倍加珍视和赓续弘扬。

【摘要】唐朝时期,多民族融合与中华民族一体化取得新发展。这突出表现在“华夷一家”的民族关系理念、友善民族政策制定及和亲、册封、结盟、羁縻等包容制度安排、官方互市与民间贸易频繁、文化交流互鉴和融汇活跃、多民族广泛杂居和通婚盛行等方面,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认同明显加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的宝贵历史遗产及其智慧启迪和共同体意识,值得倍加珍视和赓续弘扬。

【关键词】唐代民族关系 民族融合 中华民族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中国自古以来的历史,核心内容之一是多民族不断融合和一体化的发展史。唐朝时期,汉族与其他各民族之间深度融合、凝聚而成的“唐人”成为更具一体化的民族共同体,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进程中取得新发展。唐朝民族融合及其多元一体化发展情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以观察。

“华夷一家”的民族关系理念

魏晋南北朝时期四百余年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大迁徙、大混杂和大融合,极大地开拓了人们的视野和心胸。到隋唐时期,民族关系认识上的“华夷之辨”观念趋于淡漠,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认同明显加强。这种历史发展的大舞台和大背景也影响到唐朝统治阶级的民族关系认识,形成了“华夷一家”的民族关系理念。

唐太宗发挥了引领和奠基作用。武德九年(626年)九月,唐太宗于即位之初说:“王者视四海如一家,封域之内,皆朕赤子。”贞观元年(627年),又说:“朕以天下为家。”贞观十八年(644年),又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贞观二十年(646年),豪迈地说:“我今为天下主,无问中国及四夷皆养活之,不安者我必令安,不乐者我必令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又明确地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这种“华夷一家”的民族关系理念,抛弃了先前认为周边民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狭隘与戒备,在民族关系上持“爱之如一”,具有平等对待、不偏不倚的博大胸怀,显示了民族关系认识的仁和宽厚,反映出唐朝统治阶级的民族观已不再局限于汉族,而是一种囊括汉族和周边诸民族在内的大民族观。这种先进开明的民族关系理念,迅速促成了各民族友好关系的盛况。贞观后期,出现“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见,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的局面。高宗以后,更是出现了“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祥和状况,周边各民族政权的贵胄使臣云集唐都长安拜谒李唐天子,唐朝以其平等对待的宽阔胸怀团结周边诸民族。

唐太宗的民族关系理念,奠定了有唐一代的民族关系理念和政策,对后来的皇帝影响巨大。唐高宗以“万国之主”自居,武则天以“接统百王,恭临四海”为责任,唐玄宗认为自己“君临宇内,子育黎元”,唐德宗则要“垂衣御八荒”,唐顺宗认为自己“荷万邦之重”,唐武宗决心“使六合黔黎,同归皇化”。这些宣示,既自信大度又高度负责,是唐朝能够很好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保障。

“华夷一家”的民族关系理念,在唐朝选官任官上有较突出体现,即“汉蕃并用”,基本没有偏重和华夷之分,甚至对“蕃人”尤为重用。如宰相长孙无忌、于志宁是鲜卑人,将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史大奈、哥舒翰是突厥人,仆固怀恩、浑瑊、李光进、李光颜是铁勒人,李谨行、李多祚、李怀光是靺鞨人,这些人都得到了信任和重用。又如,玄宗朝高丽人高仙芝官至河西节度使,负责唐都长安西部屯防,另一高丽人王毛仲官至左武卫大将军,是朝廷禁军首领,负责皇宫及皇室安全,尤能说明对“蕃人”的重用。

友善的民族政策和包容的制度安排

在“华夷一家”民族关系理念下,唐朝对周边诸民族制定推行友善包容的政策和制度,具体通过和亲、册封、结盟及建立羁縻府州等,加强了与各民族之间的广泛联系,大大缩减了汉族和各民族间的隔阂,增强了周边各族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如贞观四年(630年),东突厥汗国归附后,唐朝没有采取历史上惯用的分离肢解措施,而是采取“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之策,尊重和保留突厥的社会组织和风俗习惯,在东起幽州(今北京)西至灵州(今属宁夏)一带,设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妥善安置归附突厥降户,又在突厥原居地设置定襄、云中两都督府对留居民众实施宽松管理。又如铁勒族回纥、同罗、拔也古等十二姓归附后,唐朝设立六府、七州进行开明宽松的管理控制,建立起新型羁縻府州制度。

友善的政策制度很快就取得了良好成效。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唐太宗被回纥等族拥戴为“天可汗”,成为各族的共主和最高首领。归附各族在回纥以南、突厥以北建立了一条“参天可汗道”,“置六十八驿,各有马及酒肉,以供过使”,各方面的交流联系变得十分密切。从此以后,“以玺书赐西域、北荒之君长,皆称‘皇帝天可汗’。诸蕃渠帅死亡者,必诏册立其后嗣焉”,形成周边民族政权首领例由唐朝册封的制度,构建了将中原汉族区与周边民族区有力地联结在一起的政治格局,显示着政治上的一统和民族关系上的合同。后来,唐玄宗册封南诏王为“云南王”,唐德宗又改封为“南诏王”,与南诏长期结成政治联盟,共同促进了南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汉族与南诏治下的白蛮、乌蛮诸族也实现了广泛性融合。

唐朝还实行与吐蕃、回纥等民族政权和亲的政策,以婚姻亲情方式强化与周边各民族的关系。如通过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和亲,与吐蕃族结成“舅甥之国”,推进了与吐蕃族的“一家亲”。开元十七年(729年),吐蕃赞普弃隶缩赞向唐玄宗上表,说:“外甥是先皇帝舅宿亲,又蒙降金城公主,遂和同为一家,天下百姓,普皆安乐。”安史之乱爆发后,回纥出兵助唐平叛有功,三次蒙降皇帝亲生的“真公主”和亲,与唐朝结成“翁婿”关系,也成了一家人。穆宗长庆三年(823年),唐朝又与吐蕃缔结友好条约,双方强调要“患难相恤,暴掠不作”,要“社稷如一”,所立唐蕃会盟碑,至今仍屹立在拉萨大昭寺门前。

官方互市与民间贸易经常开展

唐朝经常开展与周边民族政权间的商品贸易,既有官方互市,也有汉蕃民间贸易。官方互市有明确制度规定,互市场所设立于缘边州、府之地,并设有专职机构“诸互市监”具体管理——“凡互市所得马驼驴牛等,各别其色,具齿岁肤第,以言于所隶州府,州府为申闻。太仆(寺)差官吏相与受领印记。上马送京师,余量其众寡,并遣使送之”,可知诸互市监负责与所临近民族政权间的互市贸易,凡互市所得马、牛、骡、驴、驼等牲畜,要详细记录其毛色、齿岁、肤第,上报所在州、府,再经州、府上报,与朝廷主管马政的太仆寺有业务联系,也可知通过互市购得战马是唐朝的重要贸易目的。史书记载,高祖武德八年(625年),“吐谷浑、突厥,各请互市,诏皆许之”。开元十五年(727年),“突厥款塞,玄宗厚抚之,岁许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以金帛市马”。开元十九年(731年)九月,吐蕃遣其相来唐,“请于赤岭为互市,许之”。宪宗元和十年(815年),“吐蕃款陇州塞,请互市,许之”。这可以看出,与吐谷浑、突厥、吐蕃之间的官方互市在唐朝前后期一直存在,唐朝与诸民族政权间的官方互市经常进行。

唐朝还设立由官府控制的固定市场,以供汉蕃民间进行商品贸易。唐朝专门制定有《关市令》,规定“诸外蕃与缘边互市,皆令互官司检校。其市,四面穿壍及立篱院,遣人守门,市易之日,卯后,各将货物畜产俱赴市所,官司先与蕃人对定物价,然后交易”。可见官府设立一个封闭于外界的固定“市所”,并由“互官司”具体负责管理汉蕃民间贸易,对交易秩序、交易时间、交易物价等有明确规定。也有不设“互官司”而仅派出官吏监管的贸易类型,如唐朝制定了和羌族进行贸易的立法,规定每年十月以后,在松、当、悉、维、翼等州,羌族民众可以到彭州蚕崖关外某指定区域与汉族民众进行贸易,由彭州州府派出一名重要官吏具体管理。

文化交流互鉴和融汇十分活跃

唐朝民族间文化交流互鉴和融汇十分活跃,呈现出“中外合璧”的一体化趋势,尤其是音乐、舞蹈和饮食方面。

唐朝宫廷宴享典礼乐舞《十部乐》之燕乐、清商乐、西凉乐、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昌乐中,西凉、龟兹、疏勒、高昌四部来自西域民族地区,天竺、高丽、安国、康国四部是外国乐舞,即是中外合璧的宫廷燕乐。从初唐到盛唐,历朝用于歌功颂德的《坐部伎》《立部伎》诸乐舞,也是“以中原乐舞为基础,大量地吸收融合国内少数民族和外国乐舞而创制的新的乐舞节目”。唐人段安节《乐府杂录》载:“舞者,乐之容也,有大垂手、小垂手,或如惊鸿,或如飞燕。婆娑,舞态也;蔓延,舞缀也。古之能者,不可胜记。即有健舞、软舞、字舞、花舞、马舞。健舞曲有《棱大》《阿连》《柘枝》《剑器》《胡旋》《胡腾》,软舞曲有《凉州》《绿腰》《苏合香》《屈柘》《团圆旋》《甘州》等。”这生动描述了乐舞的异彩纷呈。这些舞蹈都是具有异族风格和外国特色的舞蹈,融汇了多地音乐舞蹈的精华。

周边民族的服饰、饮食也在唐代盛行。史载玄宗开元以后,“贵人御馔,尽供胡食,士女皆竟衣胡服”。天宝初年,“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长安闹市中呈现“胡著汉帽,汉著胡帽”之景象。长安城内有胡姬所开酒肆,经营胡酒胡食,生意兴隆,风流少年和文人骚客经常光顾。李白《少年行》诗云:“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他的另一首诗又说:“琴奏龙门之绿桐,玉壶美酒清若空。催弦拂柱与君饮,看朱成碧颜始红。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这是唐朝民族融合的具体硕果和生动体现。

值得一提的,还有由吐蕃传入的“击鞠”运动成了风靡性体育活动。“击鞠”又称“击球”“打球”,是一种骑在马上持杖击球的剧烈球类运动,其打法是在宽广平整球场上,参加者分为两队进行比赛,球场上设有球门,出场者一人骑一马,手持一杖,共争一球,以入门为得筹,以得筹多少定赢输。此项运动由吐蕃传入后,唐朝宫廷、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均建有马球场,君臣士庶嗜之若狂,甚至有许多女性也乐此不疲,成为各民族共同喜爱的体育项目。

民族间广泛杂居和通婚盛行

民族间广泛杂居和通婚盛行是唐朝鲜明的时代特征,不仅出现在繁华的城市中,更出现在广饶的国土上。见于史籍记载的史实众多,如太宗贞观年间,突厥归附后,突厥人一次性“入居长安者近万家”,其酋领皆封将军,“五品以上有百余人,殆与朝士相半”,形成了在京师长安与汉族人的大规模杂居。又如高宗总章二年(669年),“徙高丽户三万八千二百于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诸州空旷之地”,布局了更大地域内的民族间杂居。再如玄宗开元九年(721年),“诏移河曲六州残胡五万余口于许、汝、唐、邓、仙、豫等州”,也布局了大范围民族间杂居。唐德宗时,宰相李泌有实际性观察,说“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归”,则是由初期的杂居成了永久性居住民,“胡客”日久成为了“京城人”。

民族间通婚也很盛行,蔚成风气。民族间通婚在正史、笔记、小说、墓志中有大量记载,民族间的通婚是大量、经常的现象。民族间广泛杂居和通婚是实现民族融合最直接、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有力推动了唐朝多民族深度融合及其一体化发展。

(作者为山东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

②傅永聚:《唐代民族与文化新论》,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年。

③李斌城主编:《唐代文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④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

⑤刘海霞:《唐代边疆封授与治理研究》,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23年。

责编/于洪清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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