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近年来,山西省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对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持续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重点部署“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构建“1+N”人才政策体系,推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为山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核心引领 构建人才机制中的“一项基石”
“1+N”的“1”是《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人才政策体系中牵头管总的文件,紧密结合山西实际,为全省人才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和政策依据。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改革人才使用制度、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等6条举措,进一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着力解决人才发展和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授权松绑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提出精准支持顶尖科技人才、加快培养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大力储备青年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卓越工程师、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引进人才支持保障力度、实施三晋英才计划等7条举措,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
强化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提出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院所平台建设、支持区域特色平台建设、支持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等5条举措,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压实人才工作责任、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完善人才政策落实机制、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等4条举措,更好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持续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多元支撑 拓展人才机制的“N项策略”
“1+N”的“N”是配套的专项人才政策,首批推出了10项,涵盖了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关于统筹省级人才项目及资金的工作规程》旨在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就要管人才、抓产业先要抓人才”的要求,具体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晋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山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山西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计划》主要瞄准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和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发现、选拔、培养机制。
《山西省柔性引才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一事一议”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主要围绕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提供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制度支撑。
四链融合 驱动人才政策赋能山西产业新未来
“1+N”人才政策中,山西省聚焦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进一步强化产业创新人才支撑,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措施。
实施重点产业链专业镇人才赋能工程。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三张清单”,深入开展“双招双引”活动,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合作高校等设立“山西省招才工作站”,选聘“招才顾问”。不具备为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单位,可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出台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推动“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每年可按规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享受省级“人才绿卡”服务。
实施“晋创谷”人才汇聚行动。制定专项支持政策,推动省市人才计划对入驻单位科技创新、技术转移、科技金融、运营管理等急需紧缺人才给予倾斜支持。支持中央驻晋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山西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省财政在科技成果落户转化市支持基础上给予奖励,奖励资金5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实施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行动。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省市每年从高校选派一批工科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科技副总”或“企业科技特派员”,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和研发,享受当地柔性引才待遇。每年从企业遴选一批“产业教授”进入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工作。支持高校选派的入企工科教师申报参评工程系列职称。推动中央驻晋科研院所与省内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
实施省管企业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全覆盖工程。推动省管企业与省内高校共建创新平台,逐步提高省管企业国家级创新平台科研人员中博士占比。完善国有企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引进招聘程序,单列设置特聘岗位,不受员额限制。推动国有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项目资助、成果奖励、安家费、生活补助等。
支持开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支持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企业奖励。支持高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特色产业学院,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逐步实现省级重点产业链、专业镇全覆盖。
提升人才金融服务水平。创新人才“投、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依托省级政府投资母基金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天使、种子投资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金融专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金融机构风险补偿、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等多项支持。
下一步,山西省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努力打造人才发展新高地,构建引才聚才的“强磁场”,汇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书写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壮丽篇章。(谭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