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构成一个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两个结合”的理论结晶与光辉典范。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总编辑彭国华在《国家治理》撰文指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要系统研究探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在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内政与外交,国家间、民族间关系,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生态系统内部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坚持的科学理念与方法。
从共同体视域深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总体进程起到建章立制、纲举目张的关键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并就其重大意义作出了“六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其中第一条即“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关系,深刻阐明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总体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价值。
党的二十大概括提出并深入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表重要讲话,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说,可以从多学科、多个视域展开,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会议和不同场合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其指导意义,充分认识其原创性、历史性、世界性贡献,深刻领悟其强大真理力量和独特思想魅力,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是指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理论体系
国家治理现代化涉及观念、制度、行为等诸多层面,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领域,其中治理理念的现代化起着先导和核心作用。传统国家治理理念侧重于“管理”,而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侧重于“治理”。“管理”理念主要体现的是管理者与管理对象之间存在的“主体—客体”的单向关系,“治理”理念主要体现的是参与治理的多方主体之间存在的“主体—主体”的双向以至多向互动关系。因此,国家治理理念的现代化,一个核心标志,就是从“管理”理念向“治理”理念转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这里所说的“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内在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居民等多方主体通过协商互动,确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而多方主体协商互动、共建共治共享,恰恰是共同体的一个鲜明标志和特征。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就共同体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脉相承。从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有机统一、从大国大党责任担当的胸怀与立场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同时致力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和治理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是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在全球治理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双边到多边、从区域到全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在国家治理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社会治理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网络治理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在生态治理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着眼于解决各国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习近平主席呼吁,国际社会应“努力为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努力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共建人类安全共同体”,“构建全球发展共同体,让各国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等等。综上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既涉及国家治理,又涉及全球治理;既涉及内政,又涉及外交;既涉及现实物理空间,又涉及网络虚拟空间;既涉及国家间、民族间关系,又涉及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的关系,还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生态系统内部关系等,构成一个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共同体”为关键词和核心主题,围绕为什么要构建共同体、构建什么样的共同体、怎样构建共同体等基本问题,得出了一系列规律性认识、普遍性结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引。
关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这一重要论述,不仅强调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性、必要性,而且科学概括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大一统”“多元一体”等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论述系统追溯了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在疆域、历史、文化、精神方面的“四个共同”,凝练升华了中国各族人民多元一体、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从而为构建什么样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指明了方向。关于如何构建中华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五个高度认同”,以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为核心,以“民族团结”为纽带,以“文化认同”为根脉,立足中国自身历史发展实际,突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特征,发扬中华民族本身的内聚特质,共建更具向心力与凝聚力的民族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不仅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指引,而且为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健全完善确立了理念遵循和行为准则。
关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重要论述高度凝练,内涵十分丰富,既明确了为什么要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又明确了构建什么样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怎样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既明确了“过河”的目标,又解决了“桥”和“船”的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些顶层设计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具体化、制度化。
关于构建生命共同体。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这一重要论述,高度概括了生态环境诸要素之间唇齿相依的有机联系,深刻阐明了构建生命共同体的现实意义和必然性。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从自然界内部关系、人与自然关系、全球各国关系等多个领域和层面,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生命共同体的内涵,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2021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倡导各国“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并就此提出了六项基本原则。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共同体的基本内涵、构建途径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乃至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
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论述,科学阐明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重大现实意义。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了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大重要方向:一是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二是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三是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四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五是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逐渐形成了以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为努力目标,以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全球发展共同体、人类安全共同体为主要抓手,以推动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为实现路径,以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普遍遵循,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为基本支撑,以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战略引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重要实践平台的科学体系,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开辟人类社会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前景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彰显了科学理念和实际行动、倡议蓝图和现实方案、视野胸怀和责任担当的有机统一,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乃至全球治理的新格局、新方向、新路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探索了国家关系、人类发展新样态;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开辟了人与自然关系新境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承担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使命;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指引;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全球发展共同体、人类安全共同体,回应了全球治理的焦点问题和深刻变局,以中国方案、中国担当、中国智慧为全球治理注入更多稳定性和正能量。深刻研究和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提炼和概括其中蕴含的科学理念,归纳和总结其中体现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的系列重要论述是“两个结合”的理论结晶与光辉典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秩序和治理格局,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以推动全人类发展、繁荣和幸福为美好愿景,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共同体思想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两个结合”的理论结晶与光辉典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共同体思想,彰显了与时俱进的鲜明理论品格
在多部经典著作中,马克思用不同类型的共同体来解释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以共同体来标志不同历史阶段人们的不同生存、生活形态。马克思提出并区分了三种共同体,即自然的共同体(基于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虚假的共同体(国家和阶级)、真正的共同体(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自然的共同体”中,个人是“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共同体”的利益拥有压倒一切的优越地位,服从共同体的需要,是个人思想和行为的最高价值原则。这类共同体的成员是“同质化”的个人,这决定了其所信奉的也必然是同质性的价值情感和信仰,从而维系整个共同体的机械团结。
在《论犹太人问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共同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发,揭示了资本主义国家“虚假的共同体”的本质。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私有财产的存在,使人们之间处于彼此孤立、相互分割的状态,成为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自利的个体,并使得不同个体的自由处于对立的状态。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中自私自利、个体自由相互对立的状态,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异化状态,因为它割裂了人的个体生活与社会生活(类生活)、个体自由与社会自由的辩证统一关系。事实上,个体生活“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人的个体生活和类生活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体生活的存在方式是——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体生活”。
这种个体生活与社会生活、个体自由与社会自由辩证统一的社会,马克思称之为“真正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消灭了分工,使得个体摆脱了对“物的力量”的依赖,从而成为实现个体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基础与前提。与黑格尔不同的是,马克思并不把资本主义国家视为所谓扬弃市民社会主体性自由的“伦理共同体”。相反,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是服从服务于其市民社会的现实需要的。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所谓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克服,就像基督教的天国生活对尘世生活的克服一样,只是一种虚幻的唯灵论:“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也处于同样的对立之中,它用以克服后者的方式也同宗教克服尘世局限性的方式相同,即它同样不得不重新承认市民社会,恢复市民社会,服从市民社会的统治。”与“真正的共同体”相比较,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只是一种“冒充的共同体”或“虚假的共同体”。这类共同体中的自由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对于被统治阶级而言,这类共同体不是其获得自由的基础与前提,而是一种桎梏。真正的个人自由,只有在消除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对立的“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就此马克思写道:“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用共产主义社会来指称这个“真正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不但个体自由以共同体存在为前提和基础,共同体成员的集体自由也以个人自由发展为前提和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采用了“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新提法,将其视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替代者。他们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真正的共同体”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个体生活与社会生活、个体自由与集体自由辩证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这种个体与共同体紧密相连的有机联系,为个体充分发挥主体性、创造性提供了坚实基础。因此,“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共同体建设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紧密结合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共商共建共享”等一系列理念、要求和倡议,赋予“真正的共同体”以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行动共同体等丰富内涵和时代精神。同时,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着眼,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坚持正确义利观、发展观、安全观、全球治理观、生态文明观等有机整合起来,形成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新理念、新主张,从而大大丰富拓展了“真正的共同体”的内涵,并为其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以至全球治理中得以贯彻落实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彰显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的鲜明时代性、真理性、原创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汲取和升华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彰显了守正创新的鲜明理论品格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协和万邦、天下为公、重义轻利、天人合一等思想,民为邦本、天下大同、民胞物与等理念深深嵌入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与共同体的理念和精神具有内在契合性。“大同”理想在中国渊源久远、传承长远。《礼记·礼运》即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民本思想在中国历史中同样具有久远的传统:《尚书》中就有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表述,孟子则进一步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此后直至黄宗羲、孙中山,民本思想始终得到承传并发扬光大。儒家学者倡导的“天下观”具有“德性”“德化”的特征和“以德服天下”的实践理路,主张以儒家伦理道德对周边民族教化,宣扬“王者无外”“天下一家”“天下一体”理念,通过儒家道德礼仪的教化达到民心归一。“天人合一”出自北宋大儒张载所写的《正蒙》一书:“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天人合一”体现了儒家的宇宙观、人生观,即万物一体,天人合德,“天”是一种最高的、最本真的道德原则,人们践行道德原则就是遵循于天道、天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大同”理想、民本思想、“天下”观念、“天人合一”思想,内蕴着“天下为公”“推己及人”“民胞物与”“为仁由己”等诸多理念,与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共同体精神一脉相通、提供了丰厚滋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大同”理想、民本思想、“天下”观念、“天人合一”思想等众多思想理念的精华,并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秩序出发,赋予这些思想理念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内蕴。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将传统的“大同”理想从人际观、邻里观上升到国家观、民族观的高度,并赋予其多元一体、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等鲜明的时代内涵;关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在汲取传统民本思想“重民”“安民”“恤民”等理念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并对此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关于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汲取了传统“天人合一”思想中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的合理内核,并运用系统论、生态学等众多现代文明成果,使之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高度,并拓展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双碳”行动、绿色发展等一系列科学化、制度化路径;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弘扬了传统“天下”观中“天下一体”“协和万邦”等思想精华,并从全球治理的现实需要出发,提出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三大倡议”、构建新型国家关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重大现实意义的理念、主张、实践路径,从而赋予传统“天下”观崭新的时代蕴意;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血脉,秉持中华民族数千年来不懈追求的和平、和睦、和谐思想,蕴含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实事求是、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执两用中、守中致和的思维方法,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光辉典范。
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的系统性、整体性研究
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我国理论界迅速掀起了学习、研究、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热潮。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看,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上,如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和本质、未来5年以及203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等等。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即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层面,归纳总结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理念和方法,是深化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共同体理论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共同体思想,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都比较充分,深化了人们对其理论内涵、思想实质、历史和现实意义的认识。但对于它们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目前尚未有全面、深入的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学术界研究阐释的重大课题,其中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但目前的研究大都是针对一个个具体论断展开的,系统性、综合性、体系性研究不够,也未能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研究和阐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的指导意义。因此,全面深入研究阐释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研究探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在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内政与外交,国家间、民族间关系,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体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生态系统内部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坚持的科学理念与方法。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
一是全面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共同体的基本思想,重点归纳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系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西方社群主义共同体理论的借鉴和超越、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指导意义;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构成,重点研究系列重要论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公正合理全球治理秩序的指导意义。
二是全面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义和作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总的指导意义。可深入探讨这一理念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研究这一理念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中得到贯彻落实,并结合这一制度建设实践深入研究探析其中蕴含的科学理念和方法。
三是全面深入研究阐释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义和作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养分,借鉴西方共同体理论的有益成果,结合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和生动实践,归纳总结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论内涵、基本理念和科学方法,并探讨其如何在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得以贯彻落实和丰富发展。
四是全面深入研究阐释生命共同体理念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义和作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理念、思想的丰富内涵,借鉴国外生态文明研究和建设的有益成果,结合当代中国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和现实实践,归纳总结维护和促进生命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内涵、基本理念和科学方法,并探讨其如何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和丰富发展。
五是全面深入研究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秩序的指导意义和作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结合当前全球治理的现状、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归纳总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内涵、基本理念和科学方法,并探讨其如何在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和丰富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共同体视域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2VRC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