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自2013年以来就被总结并在国内大力推广,要在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新农村建设,精准施策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如今,作为“千万工程”先行探索者的浙江,已经全面进入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打造更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新阶段。
注重功能补齐,彰显城镇人文情怀。文化是城镇的灵魂,要注重延续城镇历史文脉,保留城镇历史文化记忆。优美的生态和宜居环境虽是城镇吸引人的重要因素,但长久留住人的关键,更取决于能否讲好历史古韵故事、讲好当代人文精神。对小城镇而言,如何深入挖掘和传承本地非遗文化,明晰各村发展方向,结合一村一韵主题打造,重新布置景观,完善整体配套设施,方为实现村村有特色,老村焕新颜的重中之重。同时借助未来乡村等重大政策机遇,建成、用好乡村党建阵地,持续开展移风易俗等乡村文明创建行动,引导本地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以“最美人物”塑造城镇“最美形象”,彰显城镇人文情怀。
注重产业带动,提振城镇经济活力。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是增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源泉,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美丽城镇建设,既要有魅力,更要有活力;既要宜居,更要宜业,要持续抓好项目建设提振共富活力。深入抓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坚决整治“低散乱”企业,促进小微企业集约规范发展;立足本地产业基础,做好存量土地资源利用,以乡贤为媒介,强化以商招商,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通过培育或引入龙头企业,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振城镇经济活力。
注重多元参与,巩固城镇美丽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美丽城镇建设,重点在建,难点在管。仅仅依靠政府力量难以形成常态机制,应推动村民委员会、农村经和社、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确保乡村社会治理有效提升。政府主体要从组织者转变为调控者,充分发挥主导地位,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及标准,提供公共服务与支持;村级主体要从管理者转变为执行者,弱化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村民参与乡村建设,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等方式,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社会主体要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科研机构推动技术在基层生根发芽、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巩固城镇美丽成果。
(王翔宇 浙江省瑞安市桐浦镇人民政府 )